这个世界太奇妙了:海明律师与桑兰与翻脸 认为上当索要律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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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ent.sina.com.cn/s/m/2011-08-11/18053384436.shtml

  本报讯(记者杨昌平)桑兰于20天前在美国报案称,其在13年前被刘国生和薛伟森性侵犯。桑兰的律师海明昨天告诉记者,纽约威切斯特郡性犯罪案检察官弗莱德·格林通知说,检方拒绝就桑兰性侵案展开刑事调查。

  桑兰13年前在美国友好运动会上受伤时,刘国生和谢晓虹夫妇曾在纽约照顾桑兰,而薛伟森是刘国生的儿子。此次桑兰到美国打官司,刘国生夫妇成为民事索赔案中的主要被告。今年6月2日,一个名叫路平的“证人”宣称,他曾亲眼目睹了13年前薛伟森性侵桑兰。7月19日,桑兰到纽约一警局报案,指控刘国生和薛伟森在13年前对她进行性侵犯,同时指控刘国生、薛伟森涉嫌伤害未成年人、无自理能力人。

  但是,桑兰的报案依然面临时效问题,因此她报案时选择“一级强奸罪”,以避开时效障碍。检察官格林指出,他们只调查一级强奸罪的案件,此类案件,证据必须是没有任何疑义的,但桑兰一案目前证据不足。

  此前在博客上就桑兰被性侵一事多次发文的海明律师,现在撇清了自己在桑兰性侵案中的责任。他说,性侵案是桑兰自己去报的案,当时他只是开车送桑兰去报案,角色只是“车夫”。J161

  又讯(记者杨昌平)海明律师于今天上午明确告诉记者,桑兰太让他失望了,选择与这个“妹妹”翻脸也是迫不得已的事。

  一开始宣称免费替桑兰打官司的海明,如今向桑兰索要15800美元的律师费,这笔律师费是按照累计工作79小时,每小时收费200美元计算的。海明声称,他从未与桑兰签订免费代理协议,一开始就签的计时收费协议,如今索要律师费是按合同办事。

  对于自己此前对外所说的“免费”,海明解释说,桑兰和黄健一直对他“装穷”,说是桑兰每月只有230美元的收入,所以他才决定暂时不收钱。但是,现在桑兰从美国保险公司获益,还不给律师律师费,就有些不厚道。此外,桑兰和黄健最近又说在纽约住的别墅不够好,想投资曼哈顿公寓。海明说,这让他有上当的感觉,他认为桑兰的经济状况比想象的要好得多。

  在海明律师给桑兰发出的通知中,他给了桑兰30天的时间支付律师费15800美元和其他费用2000多美元。如果30天内没有支付,代理协议就将解除,而且海明将把桑兰诉上美国法庭。即使30天内支付了律师费,海明是否继续担任桑兰的律师也是未知数,因为他还要求桑兰和黄健不要再公开对律师工作不满,不要攻击律师等。海明表示,他给桑兰买过一个手机,但这部手机一直被黄健使用,他想和桑兰通话都不被允许。这些问题不解决,海明表示将会解除代理协议。

  据桑兰经纪人黄健介绍,他从没说不付钱,他不想让大家误会,好像桑兰不付律师费啊怎么样的。黄健表示,会在这几天和海明见面,聊聊案件的事,他希望对案子作些调整。对是否换律师的问题,黄健表示,客户要信任自己的律师,律师要对客户忠诚。

  但是,海明和黄健在微博上的互相指责已经有一段时间,双方的矛盾看来已经开始爆发。
 
这些年,海明参与的几个民族主义案子,基本是闹剧: CNN案, 翟田田案,桑兰案。

可惜海明没有参与贺梅案。
 
一个典型的京痞子!


桑兰代理律师海明:希望黄健对桑兰没有企图:
http://gb.cri.cn/20864/2011/05/11/1042s3244173.htm

桑兰性侵案因证据不足不予立案 海明讨要律师费:
http://www.chinanews.com/ty/2011/08-10/3246755.shtml

因证据不足桑兰立案被拒 律师海明撕下免费外衣:
http://sports.sohu.com/20110811/n316068426.shtml

海明称桑兰遭黑社会威胁
http://video.sina.com.cn/p/sports/o/v/2011-06-14/210161380241.html
 
http://www.sinovision.net/blog/index.php?act=details&id=81779&bcode=sunying

海明律师在4天内5次出卖桑兰

根据本博对有关资料的查阅和统计,海明律师出卖桑兰,在4天内已经5次,现在由于出现了新的资料证据,已经真相大白,按照时间排列如下:

第一次是6月6日海明背者当事人桑兰写信给莫虎,提出只要莫虎同意赔偿500美元,就可以撤销桑兰对莫虎的6亿美元控告。(证据)

第二次是6月8日海明在暗中与莫虎谈判失败后,向法院递送修改诉状,他在该修改状内偷偷取消了20亿美元的天价索赔金额,事前没有征求当事人桑兰的同意,事后也没有作出解释,只是在被本博揭发后,不得不进行狡辩。(证据)

第三次是在6月9日黄健对上述问题提出“是真的吗?”和“为什么?”等质询后,海明为表白自己孤军作战的苦衷,泄露了“联合军团”的机密底子,原来这个军团根本不存在,老外律师无一人肯涉案,只是海明一个人在唱“独角戏”。与此同时,海明把博客网上攻击莫虎的帖子全部取消,向莫虎示好,后来甚至呼吁“华人团结”,指望莫虎不与他为敌。(证据)

第四次是6月9日海明再次背着桑兰打电话给莫虎,这回连原先提出的500美元赔偿也不要了,只要莫虎肯“帮点忙”,就可以撤案。没想到他的“好意”再次被莫虎拒绝。(证据)

第五次是在6月9日海明在给莫虎的电话中,把桑兰诉讼的真实意图告诉了莫虎,那就是:桑兰要钱。不仅是桑兰要钱,她的男友和母亲也要钱,而且要的是大钱,几百万或亿万美元!否则打什么官司?这就捅穿了桑兰的所谓“不为钱,只为讨说法”的神话。(证据)

在上述短短4天时间内,海明为了自保,5次出卖桑兰,企图换取莫虎的同情,但是莫虎没有中计。昨天,莫虎终于完成了两份动议案,一份“撤案动议状”送交法院,一份“制裁动议状”送交海明。至此,海明的求和阴谋完全失败,今日起,他恢复了对莫虎律师的恶言恶语攻击。

不论海明如何出卖桑兰,桑兰仍然不得不笑脸相对,因为桑兰和黄健的跨国诉讼,都掌控在海明之手。海明随时可以撤案,可以撂摊子,桑、黄除了委屈求全外,没有其他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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