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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移”的大法弟子
2011-09-07 来源:凯风网 作者:宝善寺
“漂移”,这个词的含义给我有深刻印象是源于我在高校所学的电子专业,时下,在中国的玩车一族中,也流行着这个词。其实,玩漂移的远不止玩车族,就连以邪教安身立命的李洪志,在“大法弟子”这个问题上也玩起了漂移。
在不久前的“纽约法会”上,当李洪志面对台下众弟子问出“什么是大法弟子”时,或许弟子们心中最完美的答案是:真心修炼法轮功的人就是大法弟子。不过,当台下的弟子们正襟危坐地听完“师父”在台上对“大法弟子”近一个小时的“禅解”后,应该明白,这样的答案显然不能令“师父”满意,因为,当前状况下,李洪志对“大法弟子”的解答,又增添了新的含义,也就是说,“师父”对大法弟子的要求,发生了漂移。
事实上,对“大法弟子”概念的漂移,不是李洪志现在才玩,而是从最初开始的时候就玩上了。
——初入江湖,“来的都是客”
1992年初,李洪志刚出山时,为了吸引别人跟着他学练刚编排好的法轮功,只好先做熟悉的人李晶超母亲的工作,让她的儿子李晶超,并且也和自己熟悉的李晶超最先当自己的弟子,然后,让李晶超给自己当托,在长春市的胜利公园,开始走上了传播法轮功之路。
那时的李洪志,在气功圈子里既没有名气,也没有挑选弟子的资格,让李晶超当托,就是想哄骗别人当他的弟子,估计如果绑架不犯法的话,他肯定干得出来。
传功初期,李洪志传授的法轮功别说没有后来的所谓“经文、法理”,就是五套功法也还没有固定(传功后,李洪志请刘凤才等气功界名人帮助修改),在向人们宣传时,李洪志只是说法轮功是“高级”功法,练此功比学练其他功法长功快。虽然那时李洪志已经留职专门干起了推销自己的法轮功行当,带着李晶超也非常卖力的从事这项“事业”,而且,只要跟着他学练五套功法就算是弟子,可愿意当他的弟子人还是非常少,文化不高,但头脑较为灵光的李洪志,想到了寻找靠山来支撑自己的“事业”,因此,跑去了北京,想方设法挂靠在“中国气功协会”名下,由此,才让李洪志干起了扯大旗作虎皮的勾当,在全国各地办班,拉人入伙法轮功。
——兜售书籍,“学法”、练功的人就是“大法弟子”
打着中国气功协会的招牌办班教功,虽然有些辛苦,但也给李洪志带来了所渴求的钱财名利,不过,对名利胃口越来越大的李洪志来说,用办班教功的方法已不满足于他的欲望,几经试探,他找到了一条既轻松、发财速度更快、赚钱更多的路子,这就是卖书让弟子们自学,让弟子们走自学成“佛”的道路。
这时候的李洪志提出了只要“学法”、练功就是他弟子的口号,并且声称自己开了“一扇很大的门”,起初,为了推销他的《转法轮》一书,甚至向人们宣称只要按照《转法轮》去所谓的修炼,就能够修成“圆满”,“成佛成仙”。
这个时候,李洪志不但把自己的“法轮之门”开得很大,巴不得把世界上所有的人都哄骗进法轮功的队伍中,而且,对其他的气功甚至是宗教之门进行封堵,声称其他的气功都是低级功法,“小学水平”,宗教已经不能“度人”。
在这个时期,李洪志一方面开最大之门,广收弟子,另一方面,对于因修炼法轮功而产生精神失常或者死亡的人,又开始以“不是真修”、“有显示心”等借口而拒绝他们弟子的身份,虽然,这个时期起,他已经声称只要修炼法轮功就会有他的“法身”保护,但推卸责任显然比面子更重要。
——取缔之后,“走出来”做“三件事”才是“大法弟子”
虽然李洪志有着长期在国内经营法轮功的愿望,然而,中国毕竟是法制社会,搞欺骗和封建迷信活动的那一套,肯定是行不通,1999年4月25日,蛊惑组织万余弟子去北京向政府施压的结果,不但没有逼迫政府满足法轮功组织合法化的要求,反而招致被彻底取缔。
这个时候的李洪志,一方面向社会散布法轮功没有组织,是练习者自由、自发的活动,另一方面,确以“经文”的形式,煽动逼迫弟子们走出来去和政府对抗,并进而提出了只有做好“讲真相、发正念、学法”三件事,才算是大法弟子,如果关上门在家“学法”、练功,李洪志不但不承认他们是弟子,而且是“被魔控制着的走向邪悟”。
不过,2001年初,当河南省开封市的王进东、郝惠君等数名弟子受了李洪志“经文”的影响,跑去北京天安门广场以自焚的形式饯行李洪志“圆满”的歪理邪说时,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竟然为了推卸责任,不但不敢承认他们是法轮功弟子,竟然荒诞地声称他们是“中共”导演的一场戏!企图将责任栽赃于中国政府头上。
这个时期,面对修炼法轮功弟子们的精神失常、自杀与杀人、因“消业”而死亡等现象,李洪志又多了一个推卸责任的名词——“旧势力”。
——2005年以后,在“三件事”的基础上传“九评”、搞“三退”、办项目等活动才是“大法弟子”
李洪志拿出当年红卫兵贴大字报的勇气在自家的大纪元网上晒出了“退团声明”,开始煽动弟子们公开与中国政府进行对抗活动。
为了让弟子们扭转他当初传授法轮功时提出的修炼法轮功“不参与政治”的说法,特在多次“法会”上对“政治”进行曲解,然而,已经被李洪志“经文”弄得晕头转向的弟子们却依然难以理解李洪志的新要求,不得已,李洪志只好公开写了一篇“再论政治”,要求弟子们可以“堂堂正正”地搞政治。
对于境外的弟子们来说,成为法轮功的弟子还要替法轮功组织做“项目”,为“神韵”演出活动联系场地,帮助“推票”,参加法轮功组织举办的游行示威等活动。
2007年起,李洪志对大法弟子又增添了新要求,这就是要让社会公众相信与接受法轮功为主要目的“救度众生”活动。
——这次的“纽约法会”上,李洪志对“大法弟子”又增加了新要求
在笔者看来,万余字的“讲法”,虽然从“分子、细胞”说到“旧势力”,从天上无所不能的“神”说到地下“外形都变的矮小”、“形像都变的很不好看”而又生活在“迷”中的人类,拐弯抹角说了那么多玄之又玄的话,其实,真正想表达的是现在要想成为大法弟子,除了干好以前要求干好的事情外,还必须要有吃苦耐劳的承受力,必须要有为他李洪志及法轮功组织担当责任的品格,按照李洪志的话说弟子们“不管我对我错,会想自己:这件事情我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弟子们必须相互之间要无条件的配合去完成他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安排的各种任务,必须遇到任何困难都要充满信心,打起精神去做。
总之,一句话,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要求“大法弟子”干什么事情,弟子们就要愉快地、充满信心地、不怕辛苦地去把事情做好,这样才能满足李洪志的“大法弟子”的条件!
由此,大家可以看出,做个“大法弟子”,已经由当初练练“五套功法”,发展为既要练习“五套功法”,也要学习李洪志所谓的“经文”,还要冒着违法的风险去干与政府、社会对抗的事情,用自己的时间与金钱,做李洪志及法轮功组织安排的活动,不能有任何意见想法,更不能叫苦叫累,完成不好还不行,没有功劳,只有过错,这样做弟子,与历史上的奴隶有何区别?
2011-09-07 来源:凯风网 作者:宝善寺
“漂移”,这个词的含义给我有深刻印象是源于我在高校所学的电子专业,时下,在中国的玩车一族中,也流行着这个词。其实,玩漂移的远不止玩车族,就连以邪教安身立命的李洪志,在“大法弟子”这个问题上也玩起了漂移。
在不久前的“纽约法会”上,当李洪志面对台下众弟子问出“什么是大法弟子”时,或许弟子们心中最完美的答案是:真心修炼法轮功的人就是大法弟子。不过,当台下的弟子们正襟危坐地听完“师父”在台上对“大法弟子”近一个小时的“禅解”后,应该明白,这样的答案显然不能令“师父”满意,因为,当前状况下,李洪志对“大法弟子”的解答,又增添了新的含义,也就是说,“师父”对大法弟子的要求,发生了漂移。
事实上,对“大法弟子”概念的漂移,不是李洪志现在才玩,而是从最初开始的时候就玩上了。
——初入江湖,“来的都是客”
1992年初,李洪志刚出山时,为了吸引别人跟着他学练刚编排好的法轮功,只好先做熟悉的人李晶超母亲的工作,让她的儿子李晶超,并且也和自己熟悉的李晶超最先当自己的弟子,然后,让李晶超给自己当托,在长春市的胜利公园,开始走上了传播法轮功之路。
那时的李洪志,在气功圈子里既没有名气,也没有挑选弟子的资格,让李晶超当托,就是想哄骗别人当他的弟子,估计如果绑架不犯法的话,他肯定干得出来。
传功初期,李洪志传授的法轮功别说没有后来的所谓“经文、法理”,就是五套功法也还没有固定(传功后,李洪志请刘凤才等气功界名人帮助修改),在向人们宣传时,李洪志只是说法轮功是“高级”功法,练此功比学练其他功法长功快。虽然那时李洪志已经留职专门干起了推销自己的法轮功行当,带着李晶超也非常卖力的从事这项“事业”,而且,只要跟着他学练五套功法就算是弟子,可愿意当他的弟子人还是非常少,文化不高,但头脑较为灵光的李洪志,想到了寻找靠山来支撑自己的“事业”,因此,跑去了北京,想方设法挂靠在“中国气功协会”名下,由此,才让李洪志干起了扯大旗作虎皮的勾当,在全国各地办班,拉人入伙法轮功。
——兜售书籍,“学法”、练功的人就是“大法弟子”
打着中国气功协会的招牌办班教功,虽然有些辛苦,但也给李洪志带来了所渴求的钱财名利,不过,对名利胃口越来越大的李洪志来说,用办班教功的方法已不满足于他的欲望,几经试探,他找到了一条既轻松、发财速度更快、赚钱更多的路子,这就是卖书让弟子们自学,让弟子们走自学成“佛”的道路。
这时候的李洪志提出了只要“学法”、练功就是他弟子的口号,并且声称自己开了“一扇很大的门”,起初,为了推销他的《转法轮》一书,甚至向人们宣称只要按照《转法轮》去所谓的修炼,就能够修成“圆满”,“成佛成仙”。
这个时候,李洪志不但把自己的“法轮之门”开得很大,巴不得把世界上所有的人都哄骗进法轮功的队伍中,而且,对其他的气功甚至是宗教之门进行封堵,声称其他的气功都是低级功法,“小学水平”,宗教已经不能“度人”。
在这个时期,李洪志一方面开最大之门,广收弟子,另一方面,对于因修炼法轮功而产生精神失常或者死亡的人,又开始以“不是真修”、“有显示心”等借口而拒绝他们弟子的身份,虽然,这个时期起,他已经声称只要修炼法轮功就会有他的“法身”保护,但推卸责任显然比面子更重要。
——取缔之后,“走出来”做“三件事”才是“大法弟子”
虽然李洪志有着长期在国内经营法轮功的愿望,然而,中国毕竟是法制社会,搞欺骗和封建迷信活动的那一套,肯定是行不通,1999年4月25日,蛊惑组织万余弟子去北京向政府施压的结果,不但没有逼迫政府满足法轮功组织合法化的要求,反而招致被彻底取缔。
这个时候的李洪志,一方面向社会散布法轮功没有组织,是练习者自由、自发的活动,另一方面,确以“经文”的形式,煽动逼迫弟子们走出来去和政府对抗,并进而提出了只有做好“讲真相、发正念、学法”三件事,才算是大法弟子,如果关上门在家“学法”、练功,李洪志不但不承认他们是弟子,而且是“被魔控制着的走向邪悟”。
不过,2001年初,当河南省开封市的王进东、郝惠君等数名弟子受了李洪志“经文”的影响,跑去北京天安门广场以自焚的形式饯行李洪志“圆满”的歪理邪说时,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竟然为了推卸责任,不但不敢承认他们是法轮功弟子,竟然荒诞地声称他们是“中共”导演的一场戏!企图将责任栽赃于中国政府头上。
这个时期,面对修炼法轮功弟子们的精神失常、自杀与杀人、因“消业”而死亡等现象,李洪志又多了一个推卸责任的名词——“旧势力”。
——2005年以后,在“三件事”的基础上传“九评”、搞“三退”、办项目等活动才是“大法弟子”
李洪志拿出当年红卫兵贴大字报的勇气在自家的大纪元网上晒出了“退团声明”,开始煽动弟子们公开与中国政府进行对抗活动。
为了让弟子们扭转他当初传授法轮功时提出的修炼法轮功“不参与政治”的说法,特在多次“法会”上对“政治”进行曲解,然而,已经被李洪志“经文”弄得晕头转向的弟子们却依然难以理解李洪志的新要求,不得已,李洪志只好公开写了一篇“再论政治”,要求弟子们可以“堂堂正正”地搞政治。
对于境外的弟子们来说,成为法轮功的弟子还要替法轮功组织做“项目”,为“神韵”演出活动联系场地,帮助“推票”,参加法轮功组织举办的游行示威等活动。
2007年起,李洪志对大法弟子又增添了新要求,这就是要让社会公众相信与接受法轮功为主要目的“救度众生”活动。
——这次的“纽约法会”上,李洪志对“大法弟子”又增加了新要求
在笔者看来,万余字的“讲法”,虽然从“分子、细胞”说到“旧势力”,从天上无所不能的“神”说到地下“外形都变的矮小”、“形像都变的很不好看”而又生活在“迷”中的人类,拐弯抹角说了那么多玄之又玄的话,其实,真正想表达的是现在要想成为大法弟子,除了干好以前要求干好的事情外,还必须要有吃苦耐劳的承受力,必须要有为他李洪志及法轮功组织担当责任的品格,按照李洪志的话说弟子们“不管我对我错,会想自己:这件事情我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弟子们必须相互之间要无条件的配合去完成他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安排的各种任务,必须遇到任何困难都要充满信心,打起精神去做。
总之,一句话,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要求“大法弟子”干什么事情,弟子们就要愉快地、充满信心地、不怕辛苦地去把事情做好,这样才能满足李洪志的“大法弟子”的条件!
由此,大家可以看出,做个“大法弟子”,已经由当初练练“五套功法”,发展为既要练习“五套功法”,也要学习李洪志所谓的“经文”,还要冒着违法的风险去干与政府、社会对抗的事情,用自己的时间与金钱,做李洪志及法轮功组织安排的活动,不能有任何意见想法,更不能叫苦叫累,完成不好还不行,没有功劳,只有过错,这样做弟子,与历史上的奴隶有何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