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在港珠澳大桥司法复核上诉中胜诉

  • 主题发起人 主题发起人 guest
  • 开始时间 开始时间

guest

Moderator
管理成员
注册
2002-10-07
消息
402,265
荣誉分数
76
声望点数
0
新华网香港9月27日电 香港特区高等法院27日裁定特区政府在港珠澳大桥司法复核案的上诉中胜诉。法庭指出,港珠澳大桥工程目前的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内容已经足够,无须添加预测在不兴建大桥的情况下有关地区空气质量的资料。
特区高等法院于8月下旬开始审理此项司法复核上诉案。法院27日以长达39页的书面判词指出,工程目前的环评报告已就港珠澳大桥日后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全面分析,无须再预测有关地区在2016年没有大桥存在的情况下空气污染的数据。法庭还表示,相信特区政府环保署会采取措施,将工程对空气质量的影响降至最低。
特区政府运输及房屋局发言人当天表示,特区政府会对如何推进港珠澳大桥工程进行研究,争取实现配合大桥于2016年完工通车的目标。

家住东涌的一位女性居民称,港珠澳大桥工程没有评估其可能对有关地区臭氧、二氧化硫及悬浮微粒的影响,因而是不合理、不合法的。她去年通过申请法律援助向特区高等法院提告,法院开始就大桥香港段的环境影响评估报告进行司法复核。今年4月18日,特区高等法院裁定特区政府环保署2009年完成的大桥环评报告无效,并要求环保署署长撤销工程的环境许可证,环保署随后提出上诉,港珠澳大桥香港段工程进度因此案而暂停。
原审法官在原审判决书中认为,港珠澳大桥环评报告应作出两套预测数据,除了分析大桥建成通车后的空气状况,也要预测不兴建大桥情况下的空气质量情况,以供环保署署长进行比较,然后决定是否通过工程环评报告以及向工程批发环境许可证。由于港珠澳大桥的环评报告中未有分析不兴建大桥的情况,故被裁定不符合要求。
(本文来源:新华网)
end_i.gif
责任编辑:NN068
http://china/2011-09-27/1759326.php
 
后退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