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公寓搬新居不易:谁再说洋人讲诚信 我就跟谁急!ZT

Fisher2004

资深人士
VIP
注册
2004-07-25
消息
33,823
荣誉分数
374
声望点数
243
买公寓搬新居不易:谁再说洋人讲诚信 我就跟谁急!
加拿大家园 iask.ca 2011-09-29 09:16 来源: 加拿大家园 作者: 七杯茶

http://www.iask.ca/info/house/2011/0929/94658.html

选交房日期有讲究

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是4月份的最后一天。为什么约在这一天呢?这里面有讲头儿。

我们签订购房合同时,那房子还有租客住着。按照当地的规矩,公寓的租期都是从某月的第一天起,到某月的最后一天结束。也就是说,租期是按整月计算的,不会出现零头儿。在租期内,房主没权力要求租客离开,房子卖出去了也不行。所以,作为卖方的房主,他与买方约定的交房日期,只能是在租到期以后,对这套房子来说,就是4月30日。当然,连租约一起转让是另外一回事。


而我这边呢,当时也正租住在一间公寓里。买了新房子,要搬家了,原来租住的公寓当然要退掉。同样的道理,我要退租,也必须得赶在某月的最后一天。那么应该哪天退租呢?我有两个选择:

最高效、省钱的办法,就是定在4月30日退租。这边退房,那边收房,当天搬进新居。但是这么做显然有点儿仓促,万一收房时发现房子存在什么问题,比如某处缺欠没有修整好,或是打扫得不干净什么的,也只能硬着头皮先搬进去再与对方理论了,因为后退无路,原来住的房子已经退掉了。

以后谁再跟我说洋人讲诚信我跟谁急!

如果我想收房收得从容一点儿,好好检查一下房子,发现问题让卖方该修的修、该补的补、该收拾的好好收拾,那么我就应该把我这边的退租日期定在5月30日,这样我就有了一个月的时间跟卖主周旋。当然代价是我要多支出一个月的房租。

我买的这间公寓,是入住才两年多的新公寓,在二次看房时我检查过,只有一两处需要做点小修理,当时代表卖方经济的那个洋妞儿一再打保票,说肯定会在交房时搞掂一切。


素闻洋人比华人更讲诚信,看洋妞儿把自己的大胸脯拍得啪啪乱颤,不由得咱不信。再说,我租的那间公寓,一个月的租金是1100加元,不是笔小数。所以,我就大着胆子把我这边的退租日期也定在了4月30日,咱在加拿大又不挣钱,能省点儿是点儿吧。

我跟卖方之间,我们是定规好了4月30日那天我收房入住。但是那天能不能搬进去,不是我们两家说了就能算的,这事儿还得经过公寓大厦的管理员同意。《公寓管理规章》上写得清楚,大厦管理员有权协调安排住户的搬家时间,住户未经许可私自搬家,视为扰乱大厦公共秩序,罚款100元。

一般来说,管理员不会批准两户同时搬家,因为在他批给你的那个搬家时间段里,他要空出一部电梯来为你搬家专用,而且电梯内要做上围护,防止搬进搬出的家具把电梯内的装修碰坏了。服务够周到的吧?但人家可不是白忙活,谁搬家谁得向大厦管理公司交纳150元的搬家费。


跟大厦管理员约好了搬家时间,接下来就得找搬家公司了。

4月30日那天刚好是个周末。谁都知道,周末的时候搬家的多。我连找了好几家搬家公司,回答都是“没空儿”。最后好容易约上了一家,当天来了我一看,真不错,一辆大集装箱卡车,足以把三个我们“家”装出去。但连司机带装卸工,一共俩人儿:一个戴眼镜的文弱书生,迎风直打晃儿;一个年过六十的大爷,上公共汽车都有人给让座那种。

人车都来了,搬吧。按我家那点儿东西,我想怎么俩钟头也搬完了。结果,俩钟头过去了,还有一半的东西没上车呢。给我急的,新居那头大厦管理员把电梯都安排好了,眼看着时间就要错过去了,洋人又都轴,过了这个点儿万一他要不让你搬了怎么办?


经济老A在那头盯着收房,也一个劲儿地来电话催。

我一看,光指着书生和大爷俩人儿是不行了,大家一起上吧。结果我们全家跟着一起全干上了装卸工,好歹又用了一个小时,才把这个家搬完。还真不错,新居那头儿的管理员到饭点儿回家吃饭去了,虽然约定的时间已过,但电梯还给我们留着。

上楼一看,老A已经把收房的事儿办完了。人家卖家那头儿,把钥匙留给老A就撤了。老A说他在那儿盯了四个多钟头,亲自监督着卖家雇的工人把房子打扫得一尘不染。

我一看,还真是,地毯还是湿的。再一看,发现了问题:房子是收拾得挺干净,可那两处说好了卖家要在交房前修整好的小缺欠咋还原封不动地摆在那呢?

老A说那个他们留下话儿了,下星期上门来修。

我那边房已经退了,这头儿房也收了,虽然心中暗骂洋人胸大无信,但也只好再信她们一回。到这儿多说一句,直到我写这篇故事的时候,那两处小毛病还在我新居里摆着,每次催问,卖方经济的答复也总还是那句话:下星期上门来修。


以后谁再跟我说洋人讲诚信我跟谁急!

享受生活才是硬道理

呵呵,人生不如意之事十之八九。不管是房子本身,还是买房的过程,没有十全十美、一帆风顺的,但是提高居住条件、享受生活才是硬道理。

新居整洁明亮、窗外美景动人,更重要的,这是真正属于我们自己的家了。

在入住3个月后,终于收到了律师转来的房屋产权登记文件。至此,这套房子的交易手续才算是全部完成,而这个长达25篇的《买间公寓看风景》系列,也该就此打住了。

最后我要做一点澄清:实际上在这次买房过程中,很多事务性工作,比如接洽中介、谈贷款、联络律师、安排搬家什么的,都是我太太做的,我基本上属于坐享其成。文章中对那些事情多以第一人称表述,并非是我贪天功为己有,而是出于写作上的方便考虑。最后做这个坦白交待,一来是太太的功劳必须彰显;二来也为告诉大家,这里面的很多事情我并非是直接经手人,所以其中的记述未必十分准确。

没想到一件买房的事儿能写出25篇文章来,写起来挺累的,又没人支付稿费,唯一的动力就是来自家园网的朋友们的追随与支持,谢谢大伙!
 
看了几分钟,才发现问题:房子是收拾得挺干净,可那两处说好了卖家要在交房前修整好的小缺欠咋还原封不动地摆在那呢?

就这也值得写一大篇, 骂人几百遍?

积点口德吧. 要不让人笑话.
 
后退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