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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兰州10月3日专电 (记者 卫韦华) 2011年11月起,《甘肃省殡葬管理办法》将实行,进一步规范骨灰和遗体处理以及埋葬场所,并对特困人员提供基本殡葬免费服务。
据了解,《甘肃省殡葬管理办法》对殡葬服务管理机制、公墓管理、殡仪服务水平和丧葬活动、丧葬用品规范标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同时建立殡葬救助保障制度,对城市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人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重点优抚对象,以及其他特困人员提供基本殡葬免费服务。
办法明确要求公墓内埋葬骨灰的,单穴墓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平方米,双穴墓不得超过1.5平方米;建设经营性公墓的,民政部门应当举行听证会;无主遗体火化后的骨灰保管期限将由原来的保存3个月修改为保存2年。
此外,办法还明确了遗体和骨灰处理方式方法,对殡仪馆遗体火化的程序、建立遗体火化档案、自然灾害遇难人员遗体处理、无主遗体火化后骨灰保管期限以及鼓励通过树葬、草坪葬、花葬、壁葬等绿色节地的骨灰处理方式等方面,逐项进行了修改规范。
同时,还规定对运输、冷藏、火化遗体和骨灰寄存等基本殡葬服务项目收费必须按照财政、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执行。经营性殡葬服务项目须与殡仪馆脱钩并明码标价,由丧属自愿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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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甘肃省殡葬管理办法》对殡葬服务管理机制、公墓管理、殡仪服务水平和丧葬活动、丧葬用品规范标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同时建立殡葬救助保障制度,对城市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人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重点优抚对象,以及其他特困人员提供基本殡葬免费服务。
办法明确要求公墓内埋葬骨灰的,单穴墓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平方米,双穴墓不得超过1.5平方米;建设经营性公墓的,民政部门应当举行听证会;无主遗体火化后的骨灰保管期限将由原来的保存3个月修改为保存2年。
此外,办法还明确了遗体和骨灰处理方式方法,对殡仪馆遗体火化的程序、建立遗体火化档案、自然灾害遇难人员遗体处理、无主遗体火化后骨灰保管期限以及鼓励通过树葬、草坪葬、花葬、壁葬等绿色节地的骨灰处理方式等方面,逐项进行了修改规范。
同时,还规定对运输、冷藏、火化遗体和骨灰寄存等基本殡葬服务项目收费必须按照财政、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执行。经营性殡葬服务项目须与殡仪馆脱钩并明码标价,由丧属自愿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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