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学毕业生因无暂住证被收容并遭毒打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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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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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04月25日09:50 南方都市报
http://news.sina.com.cn/s/2003-04-25/09501015845.shtml

3月17日:在广州街头被带至黄村街派出所

  3月18日:被派出所送往广州收容遣送中转站

  3月18日:被收容站送往广州收容人员救治站


  3月20日:救治站宣布事主不治

  4月18日:尸检结果表明,事主死前72小时曾遭毒打

  孙志刚,男,今年27岁,刚从大学毕业两年。

  2003年3月17日晚10点,他像往常一样出门去上网。在其后的3天中,他经历了此前不
曾去过的3个地方:广州黄村街派出所、广州市收容遣送中转站和广州收容人员救治站。

  这3天,在这3个地方,孙志刚究竟遭遇了什么,他现在已经不能告诉我们了。3月20
日,孙志刚死于广州收容人员救治站(广州市脑科医院的江村住院部)。

  他的尸体现在尚未火化,仍然保存在殡仪馆内。

  孙志刚死了

  先被带至派出所,后被送往收容站,再被送往收容人员救治站,之后不治

  孙志刚来广州才20多天。2001年,他毕业于武汉科技学院,之后在深圳一家公司工作
,20多天前,他应聘来到广州一家服装公司。

  因为刚来广州,孙志刚还没办理暂住证,当晚他出门时,也没随身携带身份证。

  当晚11点左右,与他同住的成先生(化名)接到了一个手机打来的电话,孙志刚在电话
中说,他因为没有暂住证而被带到了黄村街派出所。

  在一份《城市收容“三无”人员询问登记表》中,孙志刚是这样填写的:“我在东圃
黄村街上逛街,被治安人员盘问后发现没有办理暂住证,后被带到黄村街派出所。”

  孙志刚在电话中让成先生“带着身份证和钱”去保释他,于是,成先生和另一个同事
立刻赶往黄村街派出所,到达时已接近晚12点。

  出于某种现在不为人所知的原因,成先生被警方告知“孙志刚有身份证也不能保释”
。在那里,成先生亲眼看到许多人被陆续保了出来,但他先后找了两名警察希望保人,但
那两名警察在看到正在被讯问的孙志刚后,都说“这个人不行”,但并没解释原因。

  成先生说,其中一个警察还让他去看有关条例,说他们有权力收容谁。

  成先生很纳闷,于是打电话给广州本地的朋友,他的朋友告诉他,之所以警方不愿保
释,可能有两种情况,一是孙志刚“犯了事”,二是“顶了嘴”。

  成先生回忆说,他后来在派出所的一个办公窗口看到了孙志刚,于是偷偷跟过去问他
“怎么被抓的,有没有不合作”,孙回答说“没干什么,才出来就被抓了”。成先生说,
“他(孙志刚)承认跟警察顶过嘴,但他认为自己说的话不是很严重”。

  警察随后让孙志刚写材料,成先生和孙志刚从此再没见过面。

  第二天,孙的另一个朋友接到孙从收容站里打出的电话,据他回忆,孙在电话中“有
些结巴,说话速度很快,感觉他非常恐惧”。于是,他通知孙志刚所在公司的老板去收容
站保人。之后,孙的一个同事去了一次,但被告知保人手续不全,在开好各种证明以后,
公司老板亲自赶到广州市收容遣送中转站,但收容站那时要下班了,要保人得等到第二天


  3月19日,孙志刚的朋友打电话询问收容站,这才知道孙志刚已经被送到医院(广州收
容人员救治站)去了。在护理记录上,医院接收的时间是18日晚11点30分。

  成先生说,当时他们想去医院见孙志刚,又被医生告知不能见,而且必须是孙志刚亲
属才能前来保人。

  20日中午,当孙的朋友再次打电话询问时,得到的回答让他们至今难以相信:孙志刚
死了,死因是心脏病。

  护理记录表明,入院时,孙志刚“失眠、心慌、尿频、恶心呕吐,意识清醒,表现安
静”,之后住院的时间,孙志刚几乎一直“睡眠”:直到3月20日早上10点,护士查房时
发现孙志刚“病情迅速变化,面色苍白、不语不动,呼吸微弱,血压已经测不到”。医生
在10点15分采取注射肾上腺素等治疗手段,10分钟后,宣布停止一切治疗。孙志刚走完了
他27年的人生路。

  医院让孙志刚的朋友去殡仪馆等着。孙的朋友赶到殡仪馆后又过了两个小时,尸体运
到。

  护理记录上,孙的死亡时间是2003年3月20日10点25分。

  孙志刚是被打死的

  尸检结果表明:孙志刚死前几天内曾遭毒打并最终导致死亡

  医院在护理记录中认为,孙是猝死,死因是脑血管意外,心脏病突发。

  在向法医提出尸检委托时,院方的说法仍是“猝死、脑血管意外”。据3月18日的值
班医生介绍,孙志刚入院时曾说自己有心脏病史,据此推断孙志刚死于心脏病。但是,这
个说法遭到了孙志刚家属和同学的反驳,孙志刚父亲表示,从来不知道儿子有心脏病。

  同样,法医尸检的结果也推翻了院方的诊断。在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法医鉴定中心4
月18日出具的检验鉴定书中,明确指出:“综合分析,孙志刚符合大面积软组织损伤致创
伤性休克死亡”。

  虽然孙的身体表面上看不出致命伤痕,但是在切开腰背部以后,法医发现,孙志刚的
皮下组织出现了厚达3・5厘米的出血,其范围更是大到60×50厘米。孙志刚生前是一个
身高一米七四、肩宽背阔的小伙子,这么大的出血范围,意味着他整个背部差不多全都是
出血区了。

  “翻开肌肉,到处都是一砣一砣的血块”4月3日,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法医鉴定中心
解剖孙志刚尸体,孙志刚的两个叔叔孙兵武和孙海松在现场目睹了解剖过程。“惨不忍睹
!”孙兵武说,“尸体上没穿衣服,所以伤很明显。”

  孙兵武说,他看到孙志刚双肩各有两个直径约1・5厘米的圆形黑印,每个膝盖上,
也有五六个这样的黑印,这些黑印就像是“滴到白墙上的黑油漆那样明显”。孙兵武说,
他当时听到一名参加尸体解剖的人说“这肯定是火烫的”。

  孙兵武说,他看到在孙志刚的左肋部,有一团拳头大小的红肿,背部的伤甚至把负责
尸检的医生“吓了一跳”,“从肩到臀部,全是暗红色,还有很多条长条状伤痕。”医生
从背部切下第一刀,随着手术刀划动,一条黑线显现出来,切下第二刀的时候,显现出一
砣砣的黑血块。

  法医的检查还证明,死者的其他内脏器官没有出现问题,“未见致死性病理改变”。

  法医的尸检结果表明:孙志刚死亡的原因,就是背部大面积的内伤。

  鉴定书上的“分析说明”还指出,孙的身体表面有多处挫擦伤,背部可以明显看到条
形皮下出血,除了腰背部的大面积出血以外,肋间肌肉也可以看到大面积出血。

  “从软组织大面积损伤到死亡,这个过程一般发生在72小时内。”广州市第一人民医
院一名外科医生介绍:“软组织损伤导致细胞坏死出血,由于出血发生在体内,所以眼睛
看不见,情况严重会导致广泛性血管内融血,这一症状也被称作DIC。DIC是治疗的转折点
,一旦发生,患者一般会迅速死亡,极难救治。所以类似的治疗,早期都以止血、抗休克
为主,目的是阻止病情进入DIC阶段,没有发生DIC,患者生还希望极大。”

  3月18日晚上11点30分,孙志刚被收容站工作人员送到医院(广州市收容人员救治站)
。当天值班医生在体检病历“外科情况”一栏里的记录只有一个字:“无”,“精神检查
”一栏里的记录是“未见明显异常,情感适切”,初步印象判断孙志刚患有焦虑症或心脏
病。

  对于孙志刚背部大面积暗红色肿胀,双肩和双膝上可疑的黑点以及肋部明显的红肿,
病历上没有任何记录。在采访中,当晚的值班医生承认,由于当晚天黑,没有发现孙志刚
的外伤,第二天,“由于患者穿着衣服,也没有主动说有外伤”,还是没有发现孙志刚严
重的外伤。

  “(护理记录中)所谓的睡眠很可能其实是休克”,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的外科医生:
“由于内脏出血,血压下降,患者会出现创伤性休克,这是发生DIC症状的前兆之一,应
该立即采取抢救措施。”

  但是护理记录上,还只是注明“(患者)本班睡眠”。

  按法医的说法,孙志刚体内的大出血,是被钝物打击的结果,而且不止一次。“一次
打击解释不了这么大面积的出血”,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法医在看完尸检结果以后说。

  从尸检结果看,孙志刚死前几天内被人殴打并最终导致死亡已是不争的事实。

  更值得注意的是,孙身体表面的伤痕并不多,而皮下组织却有大面积软组织创伤,法
医告诉记者,一般情况,在冬季穿着很厚的衣服的情况下,如果被打,就会出现这种情况


  而3月17日至3月20日的有关气象资料表明,广州市温度在16℃―28℃之间,这样的天
气,孙当然不可能“穿得像冬天一样”。

  那3天,孙志刚在黄村街派出所、收容站和医院度过的最后生涯,看来远不像各种表
格和记录中写得那么平静。

  孙志刚该被收容吗?

  有工作单位,有正常居所,有身份证,只缺一张暂住证

  接到死者家属提供的材料以后,记者走访了孙志刚临死前3天呆过的那3个地方。

  黄村街派出所拒绝接受采访,称必须要有分局秘书科的批准。记者赶到天河分局,在
分局门外与秘书科的同志通了电话,秘书科表示,必须要有市公安局宣传处新闻科的批准
。记者随后与新闻科的同志取得了联系,被告知必须先传真采访提纲。记者随后传了采访
提纲给对方,但截至发稿时为止,尚没有得到答复。

  广州市收容遣送中转站的一位副站长同样表示,没有上级机关的批准,他无法接受采
访。记者随后来到广州市民政局事务处,该处处长谢志棠接待了记者。

  谢志棠说,他知道孙志刚死亡一事。“收容站的工作人员都是公务人员,打人是会被
开除的,而且收容站有监控录像”,谢志棠说,孙为什么被打他不清楚,但绝对不会是在
收容站里被打的。在发现孙志刚不适以后,他们就立刻把孙送进了医院。

  “我有百分之九十九点八的把握可以保证,收容站里是不会打人的”,谢志棠说。谢
志棠还说,孙被送到收容站的时间并不长。

  与广州市收容遣送中转站一样,收治孙志刚的广州市脑科医院的医教科负责人也表示
,孙的外伤绝对不是在住院期间发生的。这名负责人介绍,医院内安装有录像监控装置,
有专人负责监控,一旦发现打架斗殴,会立即制止。记者要求查看录像记录,该负责人表
示,将等待公安部门调查,在调查结果没出来前,他们不会提供录像资料给记者。

  孙志刚是被谁打死的?

  民政局认为收容站不可能打人,救治站否认孙的外伤发生在住院期间,黄村街派出所
拒绝接受采访

  在离开收容站前往医院时,孙志刚曾填写了一张《离站征询意见表》,他写的是:满
意!感谢!感谢!

  现在已经无从知晓孙志刚当时的心情,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连写两个“感谢”,是在
感谢自己被收容吗?

  记者在翻阅有关管理条例并征询专业人员以后,才发现,孙志刚似乎并不属于应该被
收容的对象。

  在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2年2月23日通过并已于同年4月1日实施的《广
东省收容遣送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在本省城市中流浪乞讨、生活无着人员的收容
遣送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黄村街派出所的一位侦查员在填写审查人意见时写道:“根据《广东省收容遣送管理
规定》第九条第6款的规定,建议收容遣送。”

  这一款是这样规定的: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应当予以收容:

  ……(六)无合法证件且无正常居所、无正当生活来源而流落街头的;

  《规定》中还明确规定:“有合法证件、正常居所、正当生活来源,但未随身携带证
件的,经本人说明情况并查证属实,收容部门不得收容”。

  孙志刚有工作单位,不能说是“无正当生活来源”;住在朋友家中,不能说是“无正
常居所”;有身份证,也不能说是“无合法证件”。

  在派出所的询问笔录中,很清楚记录着孙本人的身份证号码,但是在黄村街派出所填
写的表格中,就变成了“无固定住所,无生活来源,无有效证件”。

  孙志刚本人缺的,仅仅是一个暂住证。但是记者在任何一条法规中,都没查到“缺了
暂住证就要收容”的规定。记者为此电话采访广州省人大法工委办公室,得到了明确的答
复:仅缺暂住证,是不能收容的。

  能够按广州市关于“三无”流浪乞讨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的,仅仅是不按规定申
领流动人员临时登记证,或者流动人员临时登记证过期后“未就业仍在本市暂住的”人员


  但不知为什么,在黄村街派出所的询问笔录中,在“你现在有无固定住所在何处”和
“你现在广州的生活来源靠什么,有何证明”这两个问题下面,也都注明是“无”。

  成先生已经向记者证实孙志刚确实是住在他处的,此外,记者也看到了服装公司开出
的书面证明,证明孙是在“2003年2月24日到我公司上班,任平面设计师一职,任职期间
表现良好,为人正直,确是我……服装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

  为何在有孙志刚签名的笔录中,他却变成了无“生活来源”呢?这现在也是个未解之
谜,民政局的谢处长对此也感到很困惑,“他一个大学生,智商不会低,怎么会说自己没
有工作呢?”

  于是,按照询问笔录上的情况,孙志刚变成了“三无”人员,派出所负责人签名“同
意收容遣送”,市(区)公安机关也同意收容审查,于是,孙志刚被收容了,最后,他死了


  孙志刚的意外死亡令他的家人好友、同学老师都不胜悲伤,在他们眼中:孙志刚是一
个很好的人,很有才华,有些偏激,有些固执。孙的弟弟说,“他社会经验不多,就是学
习和干工作,比较喜欢讲大道理。”

  孙志刚的同班同学李小玲说,搞艺术的人都有自己的个性,孙志刚很有自己的想法,
不过遇事爱争,曾经与她因为一点小事辩论过很久。

  孙志刚死亡后,他的父亲和弟弟从湖北黄冈穷困的家乡赶来,翻出了孙生前遗物让记
者看,里面有很多获奖证书。“他是我们家乡出的第一个大学生。”不过,现在孙的家人
有点后悔供孙志刚读大学了,“如果没有读过书,不认死理,也许他也就不会死……”采
写:本报记者陈峰王雷/摄影:本报记者景小华
 
 
评论:谁为一个公民的非正常死亡负责?
http://news.sina.com.cn/s/2003-04-25/09531015847.shtml
一个27岁的大学毕业生之死引起了我们的关注。

  今年3月17日晚10点,在广州工作的孙志刚上街找网吧,没有暂住证也没带身份证的他被带进派出所,后被送到收容所,最后被转到医院。20日晚10点,他死了。这一刻,距这位湖北小伙子来到广州整整20天。他2001年毕业于武汉科技学院,事发前在广州一家服装公司工作。


  这是一起典型的非正常死亡案例,但死亡原因十分明确。根据中山大学医学院法医鉴定中心4月18日出具的检验鉴定书可以基本判定,孙志刚系被反复击打出血致死。虽然有关部门说孙志刚死于心脏病,但法医鉴定则说,孙志刚死亡之前内脏诸多重要器官未见致死性病理变化。

  现在,一个显而易见的结论是,孙志刚要么是在派出所、收容所、医院被打的,要么就是在送往这三处途中被打的。现在,收容所的上级民政部门及相关医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他们那里没有打孙志刚。警方则没有接受记者采访。

  我们目前尚无法断定孙志刚到底是在哪一个环节被打的。但是,这并不妨碍我们追问这样一个问题:谁该为一个公民的非正常死亡负责?

  具体而言,有两个问题。一个是孙志刚该不该被收容?目前收容制度受到了一些质疑甚至人大代表的批评,但是,其作为一项正在实施的制度仍然具有效力。我们的有关部门在执法时必须依法办事。根据《广东省收容遣送管理规定》,拥有有效证件、固定住所和生活来源的孙志刚根本不属于收容对象。

  第二个问题是,即使孙志刚属于收容对象,谁有权力对他实施暴力?

  当然,现在事实远没有水落石出。在事实没有调查清楚之前,我们对谁都无法指责,对谁的指责都是不负责任的。但是,总应该有人对孙志刚的非正常死亡负责。

  令人庆幸的是,这样的个案,在我们这个依法治国的社会里毕竟属于极少数,但其恶劣的性质却不能不引起我们的警惕。

  一个风华正茂的年轻人这就这样被剥夺了生命,令人扼腕叹息。但是我们在关注此事的时候,不应过分关注孙志刚的身份――――一个大学毕业生,一个风华正茂的年轻人,一个拥有美好前途的年轻人,还要还原出孙志刚的普通公民身份。否则,我们就可能因为对特殊身份的义勇而淹没了对“小人物”的关怀。在强大的国家机器面前,谁不是小人物呢?谁不是普通公民呢?本报评论员子曰
 
本人替‘到点了’先生回一帖。


最初由 到点了 发布


以上的文章太好编了,看我以上修改过的文章.

轻松.

只要我不上课,不学习,这样的文章我每天能写几百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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