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准新生儿纳入医保母体妊娠28周以上可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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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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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电 从今年10月起,辽宁省沈阳市母体妊娠28周以上的准新生儿也可缴费参加沈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保,这意味着参保的准新生儿一旦出生落地,就可享受医保待遇。
  据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介绍,为了确保新生儿能够及时参保、第一时间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沈阳市有关部门前不久出台了《关于沈阳市城镇居民“新生儿”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通知》,将母体妊娠28周以上的准新生儿纳入了参保范围。根据这一通知,具有沈阳市城镇户籍,符合城镇居民参保条件的出生3个月之内的婴儿及准新生儿,都可参加沈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保。
  此前沈阳的政策规定为:只有新生儿才有资格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保,新生儿保险费到账最起码在出生3个月以后甚至更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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