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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面透明的玻璃合在一起,中间夹着24页2010年度审计报告。10月11日,中华慈善总会在“慈善之光――中华慈善总会暨团体会员慈善成果展”上,以“玻璃口袋”的造型向公众晒账本。不少网友表示,希望中华慈善总会通过此次晒账本,重新赢得社会的信任。
6月20日,20岁的湖南女孩“郭美美”网上炫富,让中国红十字会遭遇空前的信任危机。一时间,人们对慈善机构等社会组织的公信力产生怀疑。有人认为,“郭美美”事件就像一把双刃剑,一面导致公众对中国慈善事业信任度的下降,一面推动着中国慈善事业忍痛前行。
廉政专家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近段时间以来,慈善机构等社会组织的问题接连曝光让人们意识到,对社会组织加强监管,让其接受更广泛的社会监督,对于深入推进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1.中华慈善总会晒账本是“倒逼机制”的产物
今年8月以来,中华慈善总会先后被牵入“诈捐门”、“发票门”、“卖药门”事件。有网友称,中华慈善总会以“玻璃口袋”的方式晒账本,很显然,是以一种形象的形式告诉人们,慈善总会是透明的。表面上,这是一种“行为艺术”,实质上,则是一次“危机公关”。
10月16日,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博士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在公共政策领域,危机事件是打开‘政策之窗’的关键因素。中华慈善总会公布账本可以说是一种危机公关的手段,属于‘倒逼机制’的产物。但是,从社会组织发展的角度来看,中华慈善总会这次应对标志着社会组织信息公开机制的启动,对重塑社会组织的公信力具有积极意义。”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也是自证清白的最佳形式。中南大学(微博)预防腐败法制研究中心主任邓联繁教授认为,要从两个方面看中华慈善总会公布账本:一方面,这是中华慈善总会以实际行动增强其社会公信力的重要步骤,说明中华慈善总会意识到了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值得肯定;另一方面,其公布的账单还不够细致,公众还有许多疑问甚至不满。
受访专家表示,社会组织要重建信任,仅有“透明口袋”的好创意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坚决清除“害虫”,更需要在创意之外做出更多实质性的制度建设努力。
网友盛大林称,公众需要的是捐赠信息的彻底公开。令人欣慰的是,中华慈善总会已表示将重建网站,把官方网站建成一个慈善捐助信息的公开平台。以后,捐赠人捐的每一元钱,都可以查询是否到账,并开具捐赠发票。
7月7日,最早陷入信任危机的中国红十字会向社会承诺,要做到“两公开两透明”,即捐赠款物公开,财务管理透明;招标采购公开,分配使用透明。7月31日,中国红十字会捐赠信息发布平台正式上线,首次公布了接收的数十万笔青海玉树地震灾区捐款。
可以预见,随着公开事务的推进,中华慈善总会等社会组织将重新获得公众的信任,因为公开透明与信任是相对应的。庄德水表示,要保持公信力的可持续性,提升社会形象和信任度,需要实现社会组织信息公开机制的常态化与制度化,让每一笔资金流向都有详细说明,每一笔开支项目都有合理解释。
2.社会管理体制滞后是社会组织频频“出事”的根源
“郭美美”事件尚未淡出公众视野,今年8月,被网友称为“卢美美”的24岁的卢星宇,因在微博上发布“‘中非希望工程’执行主席”、“管理20亿元项目资金”等内容,再次引发人们对慈善机构的强烈关注。
“天价餐费”、“全国小记者培训活动中心”欺骗性培训事件、一些红十字会让小学生缴纳会费等事件的接连曝光,不仅引起了众多专家学者、网友及媒体的关注,也引起了高层和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民政部近期表示,严厉的治理行动已启动。
慈善机构等社会组织为何频频“出事”?其“出事”的根源在哪里?庄德水告诉记者:“社会管理体制滞后是社会组织频频‘出事’的内在根源。长期以来,我们沿用行政方式来管理社会组织,社会组织在资金来源、管理运作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存在先天不足,在很大程度上依附于政府部门,事实上成为政府行政权力的延伸。”
邓联繁也认为,在我国,相当多的社会组织先天不足。与其说是“社会”组织,不如说是“官方”组织。一些社会组织与公权力之间联系密切,具有明显的官方色彩,行政化程度比较严重。
有调查表明,一些社会组织依托行政权力乱办培训班、乱搞评选活动、乱收费的现象比较突出。乱收费已经成为一些挂靠官方的社会组织最为重要的资金来源。这些乱象的存在,不仅耗费了社会资源,给民众带来负担,干扰了正常的社会秩序,伤害了政府公信力,还是形式主义、腐败挥霍的温床。
社会组织腐败是一种资源型腐败。受访专家表示,社会组织掌握了部分重要公共资源,它们想给谁提供服务、如何提供、价格多少、质量如何等处于社会监督的边缘。庄德水认为,更严重的是,它们有可能会滥用资源配置权,将其作为一种不可侵犯的部门权力来看待,把公共资源作为本部门的内部资源和私人资源,模糊了社会组织自身的公共责任和社会义务。资源型腐败既严重损害了社会组织的声誉和形象,也降低了政府公信力。
“另外,对社会组织的立法层次不高,仅有三个行政法规和若干部门规章,还没有一个社会组织方面的基本法律,存在监管死角;政府重登记而轻监管;监督体系不完善,忽视了公众监督、舆论监督等社会监督。”邓联繁如是说。
3.规范社会组织发展重在监管
在今年年初召开的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强调指出:“整治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违规违法问题,研究制定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指导意见,努力形成各方面积极参与、共同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社会氛围。”“加强整改落实,推动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要加大治理力度,努力取得成效。”而在去年年初召开的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贺国强也曾指出:“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诚信建设,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公共服务行业的服务和收费行为,巩固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的成果。”可见,开展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等社会领域的腐败防治工作,已经纳入了中央反腐败的总体工作格局。
国庆节前夕,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对《南方日报(微博)》刊发的《坤叔公益团队“转正”受挫背后》一稿作出批示,要求有关部门转变观念,努力成为社会公益和社会慈善发展的助推者,而不是障碍。汪洋表示,规范社会公益组织发展,重在监管,而不是把“人”挡在门外。
另据报道,全国70%的市县没有专门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无力监管或监管不到位情况较为普遍。对社会组织的监管,不仅仅是一个加强的问题,也涉及到完善现有监管体系的问题。邓联繁告诉记者,要改变重审批轻监管的积弊,旗帜鲜明地加强监管,清除监管死角,惩治不法行为。
清华大学教授王名曾经介绍说,对社会组织的管理,国际通用的管理方法有两种:一种是追惩制,另一种是预审制。我国目前采用的是预审制,也就是在社会组织登记注册的时候比较严格。而像英国采用的是追惩制,在登记注册的时候降低门槛,但是在登记注册之后加强监管,如果出现违法行为,则实施严厉的惩罚。他认为,除了研究和开发更多的监管手段以外,还应该建立公益举报和回应系统,对举报作出迅速有效的反应。
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在近日的一次讲话中说:“对公益慈善、社会福利、社会服务等社会组织可履行登记管理和业务主管一体化职能。”看来,对社会组织,政府将从“严审批”转向“严监管”,多元化将是未来的慈善格局。有专家表示,制度固然需要不断破冰,而监管同样不可或缺,没有公众监督,无论是官方的还是民间的社会组织,都不可能具有足够的自净功能。
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根本之路,在于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实现政府、社会、市场三者力量的合作治理。庄德水表示,首先要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根据分类管理要求,明确不同行业、不同性质社会组织的监管主体,对不同性质的社会组织要制定不同的法规,以避免虚监、弱监和漏监。其次,创新政府监管机制,改革双重管理方式,实行跨部门联合执法监管,协调民政、工商、审计、监察等部门,联合行业协会,形成综合监管机制,共同解决可能遇到的社会组织腐败问题。最后,强化社会监督,这是加强社会组织监管的核心,关键是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畅通公众监督渠道,完善相关监督制度。
另外,邓联繁表示,要加强对社会组织的资金监管,防止其乱募款、乱用款。同时,加强立法,依靠法律手段来监管社会组织,实行依法监管,防止监管过度。
4.社会组织重获公众信任要“去行政化和商业化”
慈善机构等社会组织遭遇社会信任危机后,民政部积极采取应对措施,以切实提升社会组织的公信力,不少地方政府也纷纷出台相应措施。
在近日召开的北京市社会组织登记服务窗口单位和社会组织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推进会上,北京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透露,拥有300亿元资产的全市7000余家社会组织,今后其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收费情况等要向社会公开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重庆市慈善总会也于日前建立了信息八公开制度,将对筹募方式、接受情况、救助项目、救助对象、捐赠款物使用情况等八个方面进行全面公开,每月定期在网站上逐笔公开接受捐赠及实施公益项目的详细情况。
有专家表示,独立清晰的法律地位、责权落实的理事会、公益资产的法律监管、多元问责的监督体制、公开透明的慈善环境,是公益组织等社会组织公信力的保障。
学者秋风认为,慈善公益组织应该从左右两个方向划清界限,厘定自己的角色:一方面,与行政部门划清界限,真正独立地运作。另一方面,抵制商业化的诱惑,决不卷入任何商业性活动。划清这两个界限,慈善公益组织才能完整地恢复自己作为社会自治性组织的角色。
邓联繁非常认同这一观点。他认为,社会组织要想重新获得公众信任,当务之急是果断地“去行政化”和“去商业化”。另外,要坚持公益目的,加强行业自律,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便社会大众监督,同时细化公开内容,让普通人一目了然。
网友徐立凡认为,让社会组织少一点丑闻缠身,多一点发展空间,需要对社会组织的非营利性质给出更精准的定义,需要褪去一些社会组织的官办外衣,以杜绝寻租空间。
庄德水表示,社会组织所发生的信任危机是一种特殊的“志愿失灵”。社会组织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强化公共责任,承担社会服务和管理功能。承担公共责任是社会组织发展的必然选择。公共责任作为一种信任机制,是确保社会组织公信力的基础,也是社会组织强化自我管理、提升组织绩效的有效方式。社会组织必须把公共责任作为崇高的行业准则,以责任规定来明确准入要求,以责任追究来强化退出机制。唯有这样,才能保证社会组织的本质是属于“社会”的,并获得社会公众的支持和信任。孙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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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20岁的湖南女孩“郭美美”网上炫富,让中国红十字会遭遇空前的信任危机。一时间,人们对慈善机构等社会组织的公信力产生怀疑。有人认为,“郭美美”事件就像一把双刃剑,一面导致公众对中国慈善事业信任度的下降,一面推动着中国慈善事业忍痛前行。
廉政专家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近段时间以来,慈善机构等社会组织的问题接连曝光让人们意识到,对社会组织加强监管,让其接受更广泛的社会监督,对于深入推进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1.中华慈善总会晒账本是“倒逼机制”的产物
今年8月以来,中华慈善总会先后被牵入“诈捐门”、“发票门”、“卖药门”事件。有网友称,中华慈善总会以“玻璃口袋”的方式晒账本,很显然,是以一种形象的形式告诉人们,慈善总会是透明的。表面上,这是一种“行为艺术”,实质上,则是一次“危机公关”。
10月16日,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博士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在公共政策领域,危机事件是打开‘政策之窗’的关键因素。中华慈善总会公布账本可以说是一种危机公关的手段,属于‘倒逼机制’的产物。但是,从社会组织发展的角度来看,中华慈善总会这次应对标志着社会组织信息公开机制的启动,对重塑社会组织的公信力具有积极意义。”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也是自证清白的最佳形式。中南大学(微博)预防腐败法制研究中心主任邓联繁教授认为,要从两个方面看中华慈善总会公布账本:一方面,这是中华慈善总会以实际行动增强其社会公信力的重要步骤,说明中华慈善总会意识到了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值得肯定;另一方面,其公布的账单还不够细致,公众还有许多疑问甚至不满。
受访专家表示,社会组织要重建信任,仅有“透明口袋”的好创意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坚决清除“害虫”,更需要在创意之外做出更多实质性的制度建设努力。
网友盛大林称,公众需要的是捐赠信息的彻底公开。令人欣慰的是,中华慈善总会已表示将重建网站,把官方网站建成一个慈善捐助信息的公开平台。以后,捐赠人捐的每一元钱,都可以查询是否到账,并开具捐赠发票。
7月7日,最早陷入信任危机的中国红十字会向社会承诺,要做到“两公开两透明”,即捐赠款物公开,财务管理透明;招标采购公开,分配使用透明。7月31日,中国红十字会捐赠信息发布平台正式上线,首次公布了接收的数十万笔青海玉树地震灾区捐款。
可以预见,随着公开事务的推进,中华慈善总会等社会组织将重新获得公众的信任,因为公开透明与信任是相对应的。庄德水表示,要保持公信力的可持续性,提升社会形象和信任度,需要实现社会组织信息公开机制的常态化与制度化,让每一笔资金流向都有详细说明,每一笔开支项目都有合理解释。
2.社会管理体制滞后是社会组织频频“出事”的根源
“郭美美”事件尚未淡出公众视野,今年8月,被网友称为“卢美美”的24岁的卢星宇,因在微博上发布“‘中非希望工程’执行主席”、“管理20亿元项目资金”等内容,再次引发人们对慈善机构的强烈关注。
“天价餐费”、“全国小记者培训活动中心”欺骗性培训事件、一些红十字会让小学生缴纳会费等事件的接连曝光,不仅引起了众多专家学者、网友及媒体的关注,也引起了高层和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民政部近期表示,严厉的治理行动已启动。
慈善机构等社会组织为何频频“出事”?其“出事”的根源在哪里?庄德水告诉记者:“社会管理体制滞后是社会组织频频‘出事’的内在根源。长期以来,我们沿用行政方式来管理社会组织,社会组织在资金来源、管理运作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存在先天不足,在很大程度上依附于政府部门,事实上成为政府行政权力的延伸。”
邓联繁也认为,在我国,相当多的社会组织先天不足。与其说是“社会”组织,不如说是“官方”组织。一些社会组织与公权力之间联系密切,具有明显的官方色彩,行政化程度比较严重。
有调查表明,一些社会组织依托行政权力乱办培训班、乱搞评选活动、乱收费的现象比较突出。乱收费已经成为一些挂靠官方的社会组织最为重要的资金来源。这些乱象的存在,不仅耗费了社会资源,给民众带来负担,干扰了正常的社会秩序,伤害了政府公信力,还是形式主义、腐败挥霍的温床。
社会组织腐败是一种资源型腐败。受访专家表示,社会组织掌握了部分重要公共资源,它们想给谁提供服务、如何提供、价格多少、质量如何等处于社会监督的边缘。庄德水认为,更严重的是,它们有可能会滥用资源配置权,将其作为一种不可侵犯的部门权力来看待,把公共资源作为本部门的内部资源和私人资源,模糊了社会组织自身的公共责任和社会义务。资源型腐败既严重损害了社会组织的声誉和形象,也降低了政府公信力。
“另外,对社会组织的立法层次不高,仅有三个行政法规和若干部门规章,还没有一个社会组织方面的基本法律,存在监管死角;政府重登记而轻监管;监督体系不完善,忽视了公众监督、舆论监督等社会监督。”邓联繁如是说。
3.规范社会组织发展重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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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节前夕,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对《南方日报(微博)》刊发的《坤叔公益团队“转正”受挫背后》一稿作出批示,要求有关部门转变观念,努力成为社会公益和社会慈善发展的助推者,而不是障碍。汪洋表示,规范社会公益组织发展,重在监管,而不是把“人”挡在门外。
另据报道,全国70%的市县没有专门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无力监管或监管不到位情况较为普遍。对社会组织的监管,不仅仅是一个加强的问题,也涉及到完善现有监管体系的问题。邓联繁告诉记者,要改变重审批轻监管的积弊,旗帜鲜明地加强监管,清除监管死角,惩治不法行为。
清华大学教授王名曾经介绍说,对社会组织的管理,国际通用的管理方法有两种:一种是追惩制,另一种是预审制。我国目前采用的是预审制,也就是在社会组织登记注册的时候比较严格。而像英国采用的是追惩制,在登记注册的时候降低门槛,但是在登记注册之后加强监管,如果出现违法行为,则实施严厉的惩罚。他认为,除了研究和开发更多的监管手段以外,还应该建立公益举报和回应系统,对举报作出迅速有效的反应。
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在近日的一次讲话中说:“对公益慈善、社会福利、社会服务等社会组织可履行登记管理和业务主管一体化职能。”看来,对社会组织,政府将从“严审批”转向“严监管”,多元化将是未来的慈善格局。有专家表示,制度固然需要不断破冰,而监管同样不可或缺,没有公众监督,无论是官方的还是民间的社会组织,都不可能具有足够的自净功能。
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根本之路,在于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实现政府、社会、市场三者力量的合作治理。庄德水表示,首先要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根据分类管理要求,明确不同行业、不同性质社会组织的监管主体,对不同性质的社会组织要制定不同的法规,以避免虚监、弱监和漏监。其次,创新政府监管机制,改革双重管理方式,实行跨部门联合执法监管,协调民政、工商、审计、监察等部门,联合行业协会,形成综合监管机制,共同解决可能遇到的社会组织腐败问题。最后,强化社会监督,这是加强社会组织监管的核心,关键是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畅通公众监督渠道,完善相关监督制度。
另外,邓联繁表示,要加强对社会组织的资金监管,防止其乱募款、乱用款。同时,加强立法,依靠法律手段来监管社会组织,实行依法监管,防止监管过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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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秋风认为,慈善公益组织应该从左右两个方向划清界限,厘定自己的角色:一方面,与行政部门划清界限,真正独立地运作。另一方面,抵制商业化的诱惑,决不卷入任何商业性活动。划清这两个界限,慈善公益组织才能完整地恢复自己作为社会自治性组织的角色。
邓联繁非常认同这一观点。他认为,社会组织要想重新获得公众信任,当务之急是果断地“去行政化”和“去商业化”。另外,要坚持公益目的,加强行业自律,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便社会大众监督,同时细化公开内容,让普通人一目了然。
网友徐立凡认为,让社会组织少一点丑闻缠身,多一点发展空间,需要对社会组织的非营利性质给出更精准的定义,需要褪去一些社会组织的官办外衣,以杜绝寻租空间。
庄德水表示,社会组织所发生的信任危机是一种特殊的“志愿失灵”。社会组织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强化公共责任,承担社会服务和管理功能。承担公共责任是社会组织发展的必然选择。公共责任作为一种信任机制,是确保社会组织公信力的基础,也是社会组织强化自我管理、提升组织绩效的有效方式。社会组织必须把公共责任作为崇高的行业准则,以责任规定来明确准入要求,以责任追究来强化退出机制。唯有这样,才能保证社会组织的本质是属于“社会”的,并获得社会公众的支持和信任。孙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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