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3起矿难瞒报事故背后结成利益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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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援人员在黑龙江省鸡西市鸡东县金地煤矿进行抢险救援工作。 新华社发



黑龙江省鸡西市鸡东县金地煤矿“10・11”透水事故救援工作已超过一周时间,至今没有发现井下被困矿工的生命迹象。这是黑龙江省半年内发生的第三起瞒报事故。人们在牵挂13名矿工兄弟生命的同时,不免产生疑惑,在各级政府严格管理的高压态势下,瞒报事故何以屡禁不绝?记者在对此进行调查时,发现了一个由矿主、矿工家属及有关方面为各自利益而结成的“瞒报链条”。

矿主“死不起”

据黑龙江龙煤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双鸭山分公司副总经理刘建民介绍,随着近年煤价持续上涨,在巨大经济利益驱动下,一些矿主屡触违规生产和瞒报“高压线”。而煤矿生产前期投入巨大,有些矿主不得不举债开煤矿,甚至借用“高利贷”,因此资金非常紧张。

黑龙江省规定,凡省内地方煤矿发生事故,一次死亡3人以上,一律无条件关闭。在此背景下,对于矿主来说发生矿难便“一无所有”,而一旦瞒报成功还有“翻身”的机会。因此部分“黑心矿主”在事故发生后心存侥幸瞒报。

监管“被收买”

记者还发现,黑龙江省近期发生的瞒报事故还多与监管不到位及贪腐问题有关。在鸡西市滴道区“4・26”瓦斯爆炸瞒报事件中,区煤管局长刘崇和、两名副局长以及监察科长、驻矿监察员等安全监管人员因对事故失察或日常工作失察,参与事故瞒报,分别受到行政撤职等党政纪处分,或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煤矿驻矿安全监察员腐败问题应值得我们注意。”鸡西市一位基层干部表示,现在一些驻矿安全监察员到煤矿工作一段时间后就被矿主收买,导致煤矿安全监管打折,这也暴露出我们的监管制度和体系还存在漏洞。此次鸡东金地煤矿驻矿安全监察员在事故发生后也曾一度“失踪”,后迫于压力自首。

家属“多要钱”

矿工家属为“赔偿款”隐瞒事故真相,也是瞒报事件频发一个重要原因。据了解,七台河桃山区国民煤矿“7・17”瞒报事故发生后,矿主为掩人耳目,分别给每位遇难者家属50万元至100万元私了。记者在采访事故过程中,许多矿工家属都抱着“家人已经没了,举报事故也于事无补,不如多得点钱”的心理,对记者三缄其口。直到安监部门及公安机关接到多方举报,介入调查,提审矿主,才弄清事故真相。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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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起瞒报事故

●4月26日,鸡西市滴道区桂发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9人遇难,事故被瞒报。经查煤矿在停产期间仍非法盗采资源,导致发生矿难。

●7月17日,七台河市桃山区国民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经有关部门核实,确认这起造成6人死亡的事故为矿主蓄意瞒报事故。

●10月11日,鸡西市鸡东县金地煤矿发生透水事故,矿主未及时上报政府。直至12日下午,鸡东县接到群众举报事故才被发现,宝贵的救援时间延误了20多个小时。13人被困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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