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叛徒,烈士 (转贴)

日新

苟日新,日日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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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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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
刚从大陆回来.发现大陆的官场现在有一种很有意思的新概念.写出来同大家分享.
俺同福建某县级市有长期的商业往来.县委书记,县长,副县长等,都和俺很熟.主管工业的副县长是俺大学的同学+铁哥们. 开会时发现县委书记换人了,常务副市长张某也不在场.问俺的铁哥们这两人去哪里了?回答说”出事了!”当场不便多问,开完会少不了要打听个水落石出.下面是俺同铁哥们的对话. 俺:这二人出了什么事? 铁:当然是贪污啰!张副县长判了10年,因为贪污150万.俺:区区150万人民币就判10年?太重了吧! 铁:因为他有”立功表现!”被关以后揭发了很多人,因此没人保他.县委书记也是被他被咬出来的人之一,但他没有揭发其他人.后来上下都有人保他.最终的处理是降职使用.现调去做一个大学的党委副书记.
俺:”立功”反而重判!这是什么逻辑? 铁:现在官场里的最讲究的是一个”气节”.出事后乱攀乱咬的人就像是叛徒,当然要重判啰!宁死不交代他人的人就像坚贞不屈的”革命烈士”.这样的同志上下左右的人都会保他. 俺:你怎么把贪官同”革命烈士”相比? 铁:现在的官场很少有不贪的.我党的政策是:”没人举报就不追究”.如果要追究的话,每个人的屁股都不干净. 因此身在江湖,交友很重要.你交一个叛徒型朋友,一旦他出事,你就跟着一起倒霉吧!反之,你交一个烈士型的朋友,即便他出事了,你也不会有麻烦.这就是为什么大家都把这样的同志比作”革命 烈士”吧!
俺: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
 
老邓的徒子徒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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