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限娱令”背后的生活大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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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说,上帝偏爱使人发笑的人;也有人说,我们生活在娱乐至死的世界。限娱令正式落地以来,所引发的“地震”并未如舆论先前估计的那样“天崩地裂”。颇为有趣的是,对限娱令及相关政令的讨论也没有如往常那样带着轻松和调侃,反而很哲学。娱乐是消费的产物,消费来自生产,而关乎基本生存的生产则必须不能用娱乐的态度。在建设文化强国、促进文化繁荣的社会背景下,限娱令的姗姗来迟成了许多人酝酿已久的讨伐对象。

  与娱乐和限娱令相关的因素很多。比如视觉效果,娱乐喜欢能抓人眼球的东西。但是,诚如艺术来源于生活却高于生活一样,抓人眼球的东西不一定是美的和健康的东西,有时候也带着肮脏和低俗。再比如混搭,人们的注意力转瞬即逝,且喜新厌旧,怎么样牢牢抓住眼球,就需要所谓的“视觉盛宴”。但是,也诚如质变来自量变却不等于同质累加一样,盛宴有时候也不过就是那从街头摆到巷尾的大排档。再比如文化禁锢和文化狂欢。有人说,限娱令来了,文化奄奄一息了。其实,正如传媒大师说的那样,文化死亡有两种方式,一是文化禁锢,一是过度娱乐。诚哉斯言!

  如果相对客观地看待限娱令和娱乐之间的关系,我们就不可忽视满屏充斥的文化产品的真实面貌。我们常以为,娱乐的形式必须多样,内容却不必吹毛求疵。然而,仔细观察,你会发现国内娱乐产品永远停在一个看似热闹、实则静止的状态之中。“辫子戏”、“穿越剧”、“相亲节目”,人们不再以名称和收视时间来区分它们,而是将所有标榜不同的娱乐节目统一以类型来划分。

  在成名那一年,孟非(微博)因主持当年地方台的春晚而广受诟病,被媒体直指能力不足。显然,其能力并非根本原因,而是因为观众选择了一种固定的接受模式。在美国和英国,类型化的电影电视生产带来了美剧和英剧的全球风靡,但是在中国,类型化的文化生产却带来了类型化的观众。更可怕的是,诸多类型化的文化产品只培养一种类型化的观众,即“一周七天乐,傻吃傻玩穷开心”。正如作家博尔赫斯在其名作《交叉小径的花园》中描述的平行世界那样,在无数个电视屏幕前有着无数个一模一样的我,无数个我面对着无数个一模一样的电视节目。这样的“繁荣”,或许是一种批量生产的数量优势,然而从另一角度来看,类型化更是一个尚未充分发展成熟的娱乐市场的终结者。

  这种不持有价值观、无所谓式的娱乐犬儒主义,也许是因为社会大众在现实世界中经历了从追求理想到愤世嫉俗、从规避躲闪再到玩世不恭的心路历程,今日的结果也正如王尔德所言――“犬儒主义者对各种事物的价钱一清二楚,但是对它们的价值一无所知。”或许,与其说大众抛弃了价值,毋宁说大家更乐意看到同类人群如何以明码标价消费自身,进而为发达头脑下的萎缩良心进行解释。

  这种娱乐,正如时尚论坛上有个姑娘愤怒地开贴,“只为铭记那些图片中很天使、生活中很雷人的搭配”。看上去很美,实际上很二。你要是太当真,就像买国产机装苹果系统,买了苹果反而要装windows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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