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副处级官员涉贿受审坊间称其“三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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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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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周报》特约记者 孔令泉 文/图

  10月24日,出乎所有人的意外,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新区管委会原党工委书记、主任王金明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在嘉兴市中级法院庭审了3天。原因是王金明对以前供认的犯罪事实全部翻供。

  这个被称为嘉兴“许三多”的副处级官员,被指控涉嫌受贿505万元,滥用职权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506万元。

  曾经的政治明星

  10月18日,王金明庭审第一天,嘉兴市纪委组织了该市正科以上领导干部旁听。 这场原打算给领导干部警示教育的庭审,没想到却变成了王金明“喊冤”的舞台。

  这位44岁的官员,今年4月被抓时任嘉兴市南湖区新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主任、东栅街道原党工委书记。其32岁出任镇长,之后仕途通畅,升任余新镇党委书记、南湖区区长助理、嘉兴工业区常务副主任、南湖新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主任、党工委书记。

  2002年6月,南湖区政府设立南湖新区管委会,全面拉开南湖新区开发建设的序幕。2009年7月,时任南湖区新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主任的王金明被南湖区委区政府授予“优秀公务员”称号,记三等功一次,排在224名被表彰的公务员之首。“在南湖区,谁都知道王金明是个政治明星,被上级看重。”王的一同事称。这名同事说,王工作敢想敢干敢担当,有魄力,胆大,能力强,是大家公认的。

  在王的治下,位于嘉兴市郊几年前荒凉的南湖新区成了嘉兴炙手可热的黄金地段,初步形成了教育、园林、商业三大特色,荣膺“全国十大文化休闲基地”。

  在王金明被“双规”后,嘉兴官方网嘉兴论坛上出现了为王颂扬的帖子,称王金明是其在嘉兴所见副处级干部中最有才华和能力的官员。

  但南湖区一名乡镇领导称,王为人很张扬,口气很大,而且痞子气极重,到哪里包括饭桌上都以老大自居,让人很看不惯。

  两名情妇涉嫌共同受贿

  进入今年3月,令王金明心惊的消息不断传来,与他有经济往来的几名老板不断被纪委叫去。

  “4月11日上午,王金明照常在办公室里上班,下午就被‘双规’了。”南湖新区管委会一位官员告诉记者。当天,王的办公室门被贴上封条。4月21日,王被刑拘,5月5日被逮捕。

  王金明被抓后,坊间传闻,有关部门在其办公室中搜出300多万现金,家里现金700多万,代金券有七八斤,装了整整半麻袋,还有名表十多只。

  王金明的情妇数量版本不一,有的说6个,有的说有两位数,且大多是单位的中层干部。记者求证办案部门未得答案,但已有两名情妇被检察机关认定涉嫌共同犯罪。

  其中之一是嘉兴市电视台原房产栏目承包人徐微频。王金明与徐于2008年认识,迅速发展成情人关系。这一年王升至新区管委会主任,可谓官场情场均得意。而徐借助王的关系,承包的这档节目广告效益可观。

  检察机关指控,2008年12月,嘉兴市南湖新区社区服务中心建安工程对外公开招标,由嘉兴市中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招标,时任嘉兴市南湖区区长助理、南湖新区管理委员会主任的王金明通过徐微频将该信息告诉了汪清海(音)。汪系一掮客。

  后汪以浙江中元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的名义参加该项目投标。为帮助汪顺利中标,王金明向南湖新区社区服务中心工程筹建办公室负责招标的工作人员陆斌、嘉兴市中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张经理表达了“最好将工程交给中元公司来做”的意思。

  于是,张经理等人在制作招标文件时加入了有利于中元公司的评标标准。之后,中元公司以5280万3808元中标,而该项目的最低投标价为5160万3928元,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19万9880元。

  2009年,徐微频拿到了汪清海给的90万元报酬。徐将该款用于开足浴店和购买别墅。

  在南湖新区社区服务中心装饰装修工程中,检察机关指控徐微频伙同王金明让南湖新区一家房地产老板叶耀坤(音)中标,后叶于2010年8、9月送给徐30万元。徐用此款购买了一辆宝马车。

  另一情妇为嘉兴市国资委业绩考核处副处长李冶文,与王年龄相仿。但王并不承认李是其情妇,称他们只有两性关系。在王被“双规”后,李也落马。

  据检察机关指控,王金明利用担任嘉兴市秀城区(现为南湖区)余新镇党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嘉兴市良友工业投资有限公司在受让余新镇某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中谋取利益,伙同李冶文于2003年的一天收受该公司董事长王震所送的现金20万元。

  王金明被坊间称为钱多、女人多、房子多的“许三多”,但庭审上并没有显示坊间所传王金明房子多,呈现的只有两套房,其中一套联排。

  以低于市场价93万的价格“买”房产

  由于王金明翻供和辩护人进行了无罪辩护,庭审持续了3天。

  王金明对检察机关指控涉嫌的滥用职权罪2项事实、受贿罪10项事实全部提出了异议,并推翻了他以前在检察机关所作的所有供词。

  检察机关指控他伙同情妇徐微频收受汪清海所送的90万元。王金明辩称“这是我完全帮她在挑担子,其实事前没有约定,钱也未经我手,事后才知道的。”

  公诉机关指控,挂靠浙江新厦建设有限公司的阮建荣(音)为感谢王金明搞定北京师范大学南湖附属学校一期建设项目(二标段)工程,以及平湖塘大桥和引桥工程,分别于2008年4月、7月送王30万元、60万元,共计90万元。

  王金明说,“90万元中,60万元是阮借给我的,因为他是我亲戚,还有30万元我根本不知道。”

  有多笔涉贿款王金明都说是借的。如浙江中成实业有限公司负责人所送的现金80万元。王金明说是他打电话时,对方听说他缺钱买房,主动借给他的。还有林滨海(音)送的财物10.9万元,王金明说他们是兄弟,其中10万元是借的,其他的是人情往来。

  公诉机关指控,王金明为浙江佳源公司在罗马都市等房地产项目工程中谋取利益,之后,他用妻子的名义以286.2万元购买了市场评估价为380万元的房产一套,将其中的差价93.8万元非法占有。

  王金明说,那房子没带两个车库,市场价应该是352万元,而正常打了折后房价是318万元,已付款286.2万元,另外还有欠条31.8万元。

  王金明不认可指控他在北京师范大学南湖附属学校一期建设项目(二标段)工程对外公开招标时,打帮忙电话干预招投标工作。他认为 “我只是给同学打了个电话,怎么就滥用职权了?这是我的本职工作。”此案目前尚未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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