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获取中国国家秘密 美籍华人方复明入狱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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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03月21日 14:44



  中新网北京3月21日消息: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今天对美国籍被告人方复明非法获取国家秘密、行贿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鉴于方复明的行为已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和单位行贿罪,法院决定数罪并罚,依法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并处驱逐出境。

  法院经审理认定,方复明原系香港一公司执行董事、经理。1995年至1999年间,方为使其公司代理的外商在中国多个重大电力项目招标中中标,非法获取中国国家秘密文件资料35份,向有关国家工作人员行贿24.5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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