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药监局10万征集机关品牌名称及形象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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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李晓敏 实习生 党豪杰

  本报讯 近日,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从2011年11月8日至12月31日,该局面向社会重金征集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机关品牌名称和形象标志。届时,将邀请有关专家负责评审,机关品牌名称和形象标志同时被采用的,奖励10万元人民币;分别被采用的,各奖励5万元人民币。

  “着力打造机关品牌,主要是为了进一步提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形象和社会地位,更好地服务公众和民生,深入推进系统‘两创一争’。”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说,这次征集的要求是:机关品牌名称和形象标志应易懂、易记、易识别,可应用于多种形式的宣传;机关品牌名称应能够体现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职能,体现为民监管、为民服务的理念,体现食品药品监管文化内涵和精神风貌;形象标志应能够准确反映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特点,构图简洁,构思新颖,造型美观,特征明显,视觉冲击力强,同时考虑与国际接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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