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将推行预算绩效管理绩效差项目可取消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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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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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 李洁)五年内,市级各部门都要推行预算绩效管理,监督政府部门把钱花在刀刃上。预算绩效管理未达标的部门将采取收回预算资金等形式实行绩效问责。

  今后,对于那些多花钱少办事、花冤枉钱的政府部门项目,将相应减少预算乃至取消预算安排。

  今天上午记者获悉,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本市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

  意见明确提出,“十二五”期间,市级各部门要逐步实行比较规范的预算绩效管理。逐步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实现全过程绩效控制和管理。

  也就是说,今后,政府部门办一件事打算花多少钱、钱都花在了什么地方、最后办事的效果怎么样、钱花得是否“物有所值”等等各个环节,都将引入绩效管理。督促政府把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

  记者了解到,今年,本市就选择了市卫生局、市科委两个部门试点涵盖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2012年,市审计局表示,上述两个试点部门还将纳入审计项目计划,实行从预算编制、执行和预算资金管理使用绩效全过程的审计覆盖审计监督。

  根据意见要求,本市将实行绩效奖惩和问责制度。建立绩效问责机制,制定预算绩效管理问责办法。将各部门预算支出纳入市政府绩效管理;对预算绩效管理未达到相关要求的部门,采取收回预算资金等形式实行绩效问责;违反财政法律法规规章及制度规定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执行。

  与此同时,绩效评价结果要作为下一年度编制和安排部门预算的重要依据,绩效评价结果较好的部门项目优先考虑或重点支持,绩效评价结果较差的部门项目相应减少预算乃至取消预算安排。

  ●举措

  花钱效果将向社会公布

  根据意见,本市将建立绩效报告和公开制度。各部门要按要求向财政部门报告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部门预算绩效的完成进度、存在问题、整改措施。各部门要逐步公开预算绩效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意见中提出,各级审计部门和财政监督机构要将绩效理念贯穿于审计、财政监督工作的始终,积极探索实现绩效审计和绩效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客观反映财政支出绩效和预算绩效管理存在的问题,督促部门整改。逐步探索建立“政府主导,人大监督,审计跟踪,部门联动”的绩效审计整改工作机制,形成综合监督的合力。

  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框架体系

  1.编制部门事业发展计划。

  2.加强绩效目标编制管理。

  3.突出绩效导向实行科学民主决策。

  4.加强部门预算执行管理。

  5.预算执行中加强绩效跟踪管理。

  6.预算执行后要实施绩效评价。

  7.建立绩效报告和公开制度。

  8.实行绩效奖惩和问责制度。

  9.实施绩效审计和绩效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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