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家中被盗不敢报案小偷伪装反腐人员敲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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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小偷进入贪官家后,可谓大开眼界,看到这里有巨额现金、白金项链、高档手表等等,当然小偷是统统拿走。看到这名贪官没有报案,小偷的“贪欲”也大为膨胀,并扬言要把贪官家被盗的事情张扬出去,以此威胁勒索贪官。事情的结局是,小偷被抓,贪官被立案调查。近日,忻府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兰杰盗窃、敲诈勒索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盗窃罪、敲诈勒索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罚金五万元。在该案审查起诉及审理期间,检察机关根据该案反映出的线索,查出了背后隐藏的另一起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2011年4月10日凌晨,被告人兰杰伙同一名叫“二蛋”(另案处理)的内蒙古人,经事先预谋后,携带作案工具窜至(山西)忻州市园林局宿舍,攀墙进入郭某院内,趁郭家人熟睡之际,剪断护网,入室盗走现金29.5万元及白金项链、白金手链、黄金项链、黄金戒指、帝舵手表、手机等物品。兰杰分得赃款14.7万元及手机、柯达照相机、SANYO剃须刀、帝舵牌手表、白金项链等赃物。


盗窃得手后,兰杰与“二蛋”逃窜至内蒙古,先后办理了内蒙古当地的手机卡和银行卡,伪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相关证件,欲继续敲诈郭某钱财。之后,二人从窃取的手机内查找到郭某家人的信息,于2011年4月17日多次给郭某的弟弟打电话,声称郭某是贪官,要将郭家被盗的事情扩大影响,并以此相威胁勒索郭某60万元。郭某被迫答应往兰杰指定的银行卡内存款5万元。后因郭某迟迟不肯打款,兰杰又回到忻州,准备再次物色同伙对郭某进行敲诈时,被公安民警抓获。经忻府区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追缴的部分赃物价值26182元。针对该案反映出的国家工作人员巨额财产问题,忻府区检察院依法进行了立案调查。郭某现已被采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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