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饿人谷支部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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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一个月来,海外媒体揭发中国青基会挪用希望工程捐款的丑闻通过各种渠道传入内地,在内地媒体引起了反响,不少媒体也陆续开始转载或跟踪报道,披露青基会挪用捐款的弊案。按计划21日出版的最新一期广州《南方周末》,由于刊登有揭露希望工程弊案的报道,也于21日晚被喝令停机换稿,已印刷好的三十多万份被封存。《南方周末》那篇被枪毙的是作者方进玉的文章--《中国青基会"办公经费"隐瞒了什么?》,全文如下:
2月28日的中国青基会《严正声明》指出:"中国青基会在实施希望工程的过程中,既不能在捐款中列支行政管理经费,也没有得到政府的一分钱经费拨款",但"希望工程创造了世界公益事业发展史上低成本高效率运行的奇迹"。
然而,举报人指出:徐永光四处哭诉"希望工程办公经费严重不足",不对。因为徐永光隐瞒了如下重要事实:
其一,因我国汇率调整,希望工程的外币捐款曾创造出不少"溢价收入"。希望工程接受的捐款分两部分,一是定向捐款,例如"结对"捐赠给失学儿童或指定捐赠的希望小学;另一部分是没有具体指向的,俗称"一般性捐款"。第二类捐款往往被老徐列入"希望工程基金"。而"一般性捐款"之中,又有许多是海外热心人士或海外社会团体、外资企业捐赠的外币捐款。到1997年7月,海外捐款占整个总捐赠的1/3强。而在1993年和1994年,据《希望工程调查报告》披露,海外捐款一度这到总捐款的1/2。
众所周知,1994年,我国政府曾调整外汇汇率,l美元从原来兑换人民币5元多"涨"到了8元多。汇率变化,使滞留在希望工程账上的外币捐款"增值"不少。国家规定,外币捐款利息以及因汇率调整而产生的"溢价收入",均可"用作"希望工程的"办公经费"。这一数额较大的"收入",同样可以支撑希望工程的"运转",中国青基会无权对其忽略不计或者故意隐瞒。
问题是,青基会隐瞒过外币捐款的"利息收入"吗?答案,似乎是肯定的。
证据一,1993年2月25日,中国青基会与北京大兴财政局签订了《美元与人民币相互存款协议》,协议规定,中国青基会将美元200万元存入大兴财政局账户,大兴财政局则将1460万元人民币存入青基会账户,存款期限为三年,相互不"索取"利息,也不再"计较"利息差。此后几年,大兴财政局又存入青基会账户人民币110万元,美元4.8万元。证据进一步显示:三年存款期满之后的1996年8月,中国青基会才发现,按照当时美元汇率8.3071计算,大兴财政局仍"欠"青基会51.5万元。徐永光立即发出指示:"基金部应尽快将大兴财政局欠款追回,争取在年内把账调整过来,以减少审计风险"。
证据二,1995年6月28日,中国青基会致函深圳新产业公司,称:请按我会与贵公司199 5年3月31日签署的协议书第二款规定,将我会存留在你账户上的10万美元(原有50万,现存10万),电汇49000美元于我会指定账户。开户名:北京仁美广告有限公司。开户行:中行北京分行国贸中心分理处。账号:148250036068。
记者查实:此次调度外汇的原因是,中国青基会领导、省级青基会秘书长以及受助大学生,需组团赴北欧"考察",且事先由"北京恒美"代为垫支49000美元,汇至芬兰航空公司作为出国费用。因此,中国青基会需从"深圳新产业"调出同样数额美元,归还"北京恒美"。
证据还显示,至1997年9月,中国青基会在深圳新产业的"存款利息"已有63万余元(系5 0万美元、10万美元和5.1万美元分段计算的人民币利息)。此时,青基会领导要求下属完成的"任务"是:1."请基金部协助催收51000美元的欠款";2.将63万元利息调回我会账户,以便"尽早将该笔账做平"。
国家有关部门对希望工程一直予以照顾,允许青基会在中国银行开设"现汇账户"。其好处是,外币捐款到账后,不必像一般外贸企业赚取外汇那样被立即兑换为人民币存款,而是可以无限期地以外币形式存放在银行,并可根据需要或者汇率变化,随时兑换。可是,青基会领导人仍嫌这一"照顾"不够宽松,于是把200万美元存入了北京大兴财政局,把50万美元"存"在了深圳新产业公司。
其二,"希望工程纪念币"也曾给希望工程带来"超值收入"。
1994年10月26日,为纪念希望工程实施5周年,中国人民银行发行了"希望工程纪念币",该币面值1元,但因其发行量不大,且邓小平手书的"希望工程"4个字和英文的"中国人民银行"几个字被同时镌刻在硬币上,因此在钱币收藏市场上,希望工程纪念币后来可以卖出较高价格。
负责纪念币"运作"的中国青基会基金部刘文华,在《希望工程调查报告》一书中对此做了陈述:希望工程纪念币发行2000万枚,经我们努力,中国人民银行直接"批给"了我们1000万枚,让我们在希望工程实施系统内发行,这是空前的,可能也是绝后的。我们把500万枚兑换给各省青基会(记者调查发现:并未全部按原价1元兑换给各省),另500万枚用于装帧为纪念品,现在(1997年)一枚纪念币的市场价格达到30元……刘文华说:如果"控制得再严些,收入可这2个亿,甚至会更多"。
记者曾向希望工程原财务人员追问:兑换外币捐款所产生的"溢价收入",以及"运作纪念币"的超值收入,合计到底有多少?这些财务人员的回答,模糊而又不尽相同,有人说,"仅外币溢价兑换一项,就大大帮了老徐一把";有人说,"1000万枚纪念币,按每枚平均获利5元计算,就有5000万元的溢价收入,这是最保守估计";还有人说:"结对"救助小学四五年级学生,因为救助对象不到五年就毕业了,因此捐款有结余,数额也很巨大;又有人说:发起并组织希望工程义演、义赛,收入也不少……
记者惊问:你们都曾在财务部工作,怎么会说不清呢?
他们回答:对不起,上述运作并未全部纳入青基会的财务管理。
说不清的,暂且搁置。让我们找一点能够"说清楚"的来说说。
徐永光曾在2001年对某报记者说:"11年来,中国青基会的工作经费总支出是8800万元"(注:年均800万);"利用每年平均大约5600万的待拔捐款的增值",11年来,青基会总计获得了7000多万元的收入;但相互折抵,到2001年3月"中国青基会已经有1700万元的赤字"。
不过,几位青基会的财务人员指出:按保守估计,中国青基会外币兑换溢价、纪念币运作、足球义赛、文艺义演等等,其总收入应该超过6000万元,足以填补1700万元的工作经费"窟窿"。
还有,记者请柳杨帮助算了一笔账,如果徐永光能够遵纪守法"不去投资",而是把希望工程的"待拨款"全部存在银行里,按照1989年至2000年逐年银行利息,以1年期存款和3年期存款计算,青基会也可分别获得5205万元(1年期)或者5804万元(3年期)的稳定收益。
2月28日的中国青基会《严正声明》指出:"中国青基会在实施希望工程的过程中,既不能在捐款中列支行政管理经费,也没有得到政府的一分钱经费拨款",但"希望工程创造了世界公益事业发展史上低成本高效率运行的奇迹"。
然而,举报人指出:徐永光四处哭诉"希望工程办公经费严重不足",不对。因为徐永光隐瞒了如下重要事实:
其一,因我国汇率调整,希望工程的外币捐款曾创造出不少"溢价收入"。希望工程接受的捐款分两部分,一是定向捐款,例如"结对"捐赠给失学儿童或指定捐赠的希望小学;另一部分是没有具体指向的,俗称"一般性捐款"。第二类捐款往往被老徐列入"希望工程基金"。而"一般性捐款"之中,又有许多是海外热心人士或海外社会团体、外资企业捐赠的外币捐款。到1997年7月,海外捐款占整个总捐赠的1/3强。而在1993年和1994年,据《希望工程调查报告》披露,海外捐款一度这到总捐款的1/2。
众所周知,1994年,我国政府曾调整外汇汇率,l美元从原来兑换人民币5元多"涨"到了8元多。汇率变化,使滞留在希望工程账上的外币捐款"增值"不少。国家规定,外币捐款利息以及因汇率调整而产生的"溢价收入",均可"用作"希望工程的"办公经费"。这一数额较大的"收入",同样可以支撑希望工程的"运转",中国青基会无权对其忽略不计或者故意隐瞒。
问题是,青基会隐瞒过外币捐款的"利息收入"吗?答案,似乎是肯定的。
证据一,1993年2月25日,中国青基会与北京大兴财政局签订了《美元与人民币相互存款协议》,协议规定,中国青基会将美元200万元存入大兴财政局账户,大兴财政局则将1460万元人民币存入青基会账户,存款期限为三年,相互不"索取"利息,也不再"计较"利息差。此后几年,大兴财政局又存入青基会账户人民币110万元,美元4.8万元。证据进一步显示:三年存款期满之后的1996年8月,中国青基会才发现,按照当时美元汇率8.3071计算,大兴财政局仍"欠"青基会51.5万元。徐永光立即发出指示:"基金部应尽快将大兴财政局欠款追回,争取在年内把账调整过来,以减少审计风险"。
证据二,1995年6月28日,中国青基会致函深圳新产业公司,称:请按我会与贵公司199 5年3月31日签署的协议书第二款规定,将我会存留在你账户上的10万美元(原有50万,现存10万),电汇49000美元于我会指定账户。开户名:北京仁美广告有限公司。开户行:中行北京分行国贸中心分理处。账号:148250036068。
记者查实:此次调度外汇的原因是,中国青基会领导、省级青基会秘书长以及受助大学生,需组团赴北欧"考察",且事先由"北京恒美"代为垫支49000美元,汇至芬兰航空公司作为出国费用。因此,中国青基会需从"深圳新产业"调出同样数额美元,归还"北京恒美"。
证据还显示,至1997年9月,中国青基会在深圳新产业的"存款利息"已有63万余元(系5 0万美元、10万美元和5.1万美元分段计算的人民币利息)。此时,青基会领导要求下属完成的"任务"是:1."请基金部协助催收51000美元的欠款";2.将63万元利息调回我会账户,以便"尽早将该笔账做平"。
国家有关部门对希望工程一直予以照顾,允许青基会在中国银行开设"现汇账户"。其好处是,外币捐款到账后,不必像一般外贸企业赚取外汇那样被立即兑换为人民币存款,而是可以无限期地以外币形式存放在银行,并可根据需要或者汇率变化,随时兑换。可是,青基会领导人仍嫌这一"照顾"不够宽松,于是把200万美元存入了北京大兴财政局,把50万美元"存"在了深圳新产业公司。
其二,"希望工程纪念币"也曾给希望工程带来"超值收入"。
1994年10月26日,为纪念希望工程实施5周年,中国人民银行发行了"希望工程纪念币",该币面值1元,但因其发行量不大,且邓小平手书的"希望工程"4个字和英文的"中国人民银行"几个字被同时镌刻在硬币上,因此在钱币收藏市场上,希望工程纪念币后来可以卖出较高价格。
负责纪念币"运作"的中国青基会基金部刘文华,在《希望工程调查报告》一书中对此做了陈述:希望工程纪念币发行2000万枚,经我们努力,中国人民银行直接"批给"了我们1000万枚,让我们在希望工程实施系统内发行,这是空前的,可能也是绝后的。我们把500万枚兑换给各省青基会(记者调查发现:并未全部按原价1元兑换给各省),另500万枚用于装帧为纪念品,现在(1997年)一枚纪念币的市场价格达到30元……刘文华说:如果"控制得再严些,收入可这2个亿,甚至会更多"。
记者曾向希望工程原财务人员追问:兑换外币捐款所产生的"溢价收入",以及"运作纪念币"的超值收入,合计到底有多少?这些财务人员的回答,模糊而又不尽相同,有人说,"仅外币溢价兑换一项,就大大帮了老徐一把";有人说,"1000万枚纪念币,按每枚平均获利5元计算,就有5000万元的溢价收入,这是最保守估计";还有人说:"结对"救助小学四五年级学生,因为救助对象不到五年就毕业了,因此捐款有结余,数额也很巨大;又有人说:发起并组织希望工程义演、义赛,收入也不少……
记者惊问:你们都曾在财务部工作,怎么会说不清呢?
他们回答:对不起,上述运作并未全部纳入青基会的财务管理。
说不清的,暂且搁置。让我们找一点能够"说清楚"的来说说。
徐永光曾在2001年对某报记者说:"11年来,中国青基会的工作经费总支出是8800万元"(注:年均800万);"利用每年平均大约5600万的待拔捐款的增值",11年来,青基会总计获得了7000多万元的收入;但相互折抵,到2001年3月"中国青基会已经有1700万元的赤字"。
不过,几位青基会的财务人员指出:按保守估计,中国青基会外币兑换溢价、纪念币运作、足球义赛、文艺义演等等,其总收入应该超过6000万元,足以填补1700万元的工作经费"窟窿"。
还有,记者请柳杨帮助算了一笔账,如果徐永光能够遵纪守法"不去投资",而是把希望工程的"待拨款"全部存在银行里,按照1989年至2000年逐年银行利息,以1年期存款和3年期存款计算,青基会也可分别获得5205万元(1年期)或者5804万元(3年期)的稳定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