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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沈阳11月22日电(记者于力) 11月21日,辽宁抚顺消防局向社会媒体公布《抚顺市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对有奖举报范围、举报途径、处理流程、奖励程序、信息保密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群众举报火灾隐患最高可得3000元奖励。
抚顺市消防局将原有的市长公开电话、公安局长公开电话、民心网等涉及火灾隐患举报投诉渠道统一纳入市举报投诉中心管理,同新设立的举报电话、来信、来访地址等有机结合,做到“三统一”,即统一管理,统一受理,统一处理,有效解决原有举报投诉周转环节多、处理时间长、易遗漏等弊端。对群众举报的火灾隐患,责成专人负责,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进行跟踪督办。同时,了解被举报单位和举报投诉人对办理结果的意见,充分听取群众建议,填写《回访情况登记表》。对举报投诉查处工作不认真、不落实的,实施督办通报,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抚顺市消防局将原有的市长公开电话、公安局长公开电话、民心网等涉及火灾隐患举报投诉渠道统一纳入市举报投诉中心管理,同新设立的举报电话、来信、来访地址等有机结合,做到“三统一”,即统一管理,统一受理,统一处理,有效解决原有举报投诉周转环节多、处理时间长、易遗漏等弊端。对群众举报的火灾隐患,责成专人负责,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进行跟踪督办。同时,了解被举报单位和举报投诉人对办理结果的意见,充分听取群众建议,填写《回访情况登记表》。对举报投诉查处工作不认真、不落实的,实施督办通报,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