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自豪的事情,为什么怕问?

状态
不接受进一步回复。
善老弟,你那些猥琐的发言还是放弃比较好。一定要发言,就请来驳斥一下下面的指控吧:

2。他的谎话多多,仅举几例:
a. 他受访时自称很自豪,但从他别人一提起此事就骂街的反应看,他在撒谎;
b. 他先以旁观者并代表一个人群(组织)的语气说话(用我们自称),最后却跳出来说就是他自己,那麽这两次中必有一次撒谎;
c. 他先邀请网友在教堂见面,说自己要参加礼拜,后来却说有人赴约他才去教会,说明他之前在这个问题上撒谎;
d.他无端指责网友是贪污犯、中共间谍,却没有提供任何证据(这个包括你自己),这就不只是撒谎而是造谣诬陷了;
f. 他叫嚣要报告RCMP和联系MP(这个也包括你自己),我要等等看是否有警察开始调查或者议员提案(^^)后再作判断。在此之前,我有充分理由相信他(也含你)是在为虚张声势而撒谎。
g.需要更多的例子吗?
 
善老弟,你那些猥琐的发言还是放弃比较好。一定要发言,就请来驳斥一下下面的指控吧:
老骗同志,
你本人让网友指认YANG某在先,
矢口否认自己收集他人信息在后,
可惜你的首贴我看过,
我觉得这与“裤子还没提好就不认账”没差别,
你让我叙述一下你的首贴,
这无异于让我把你还未穿好的裤子再扒下来让大家看。
你觉得猥琐?
 
to: 京都球侠

作为同样的“裸奔者”,我想说说自己的感受。抛开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不谈,裸奔是需要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的架势的。裸奔的人不能在乎别人说什么,也没有什么呛火,笑笑而已,或者自己打两个哈哈。

我没有侮辱您的意思。裸奔这词,俺多次承受过。咱们算是难兄难弟,当然这也是自己做出来的,怪不得别人,就算受了再多,也没什么的。俺也使耶苏教的招法,打我左脸,我就转给对方自己的右脸,打不着不能怨我呀,俺对别人没什么意见,也不想知道对方是谁。

供参考。
 
酒不醉人,人自醉,气不气人,人自气亚。
 
呵呵,虽然同为“裸奔者”。你俩还是有区别地。你是主动地“裸奔者”,主动地告诉人家你是某一位,在哪里能看到你,甚至没有见到你你都能告诉人家你的相貌特征。而京都球侠是不小心让某媒体采访了一下,竟然还登了照片,应该不是他的本意。早知道这样,他是不会接受某媒体的采访的。

你是知道后果,还偏要干的主,所以你说“打你左脸,你就转给对方自己的右脸再让人打”也是可以理解的。你这样的还真不多见呢。


to: 京都球侠

作为同样的“裸奔者”,我想说说自己的感受。抛开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不谈,裸奔是需要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的架势的。裸奔的人不能在乎别人说什么,也没有什么呛火,笑笑而已,或者自己打两个哈哈。

我没有侮辱您的意思。裸奔这词,俺多次承受过。咱们算是难兄难弟,当然这也是自己做出来的,怪不得别人,就算受了再多,也没什么的。俺也使耶苏教的招法,打我左脸,我就转给对方自己的右脸,打不着不能怨我呀,俺对别人没什么意见,也不想知道对方是谁。

供参考。
 
酒不醉人,人自醉,气不气人,人自气亚。

是呀,帖子不是别人删的,是我自己删的,我自己删了20多次呢,手都酸了。呵呵。
 
呵呵,虽然同为“裸奔者”。你俩还是有区别地。你是主动地“裸奔者”,主动地告诉人家你是某一位,在哪里能看到你,甚至没有见到你你都能告诉人家你的相貌特征。而京都球侠是不小心让某媒体采访了一下,竟然还登了照片,应该不是他的本意。早知道这样,他是不会接受某媒体的采访的。

你是知道后果,还偏要干的主,所以你说“打你左脸,你就转给对方自己的右脸再让人打”也是可以理解的。你这样的还真不多见呢。


如果不是他的本意,那就是该“世界上最大的媒体”不道德了。
 
如果不是他的本意,那就是该“世界上最大的媒体”不道德了。

未经本人同意,作为媒体,登载照片和原话,而且给当事人造成麻烦,那么是可以起诉他们的,他们据说很有钱的。这个和在一个地方小网站上,不防备自己的邻居,不一样。这就更需要有点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的架势。这个媒体是有些规模的。

这个帖子中,京都球侠的回话,都可以看出这是经过他本人同意的。他不后悔自己这么做。

如果不是京都球侠同意的,我觉得起诉那个媒体,比在这里和自己的邻居打嘴仗更好些,因为那个媒体是始作俑者。至少京都球侠应该获得精神损失赔偿和肖像权费用。特务不特务,我就不插话了。

这里的这些人和帖子对京都球侠的不满和攻击都可以作为京都球侠所受到的精神损失的证据。这种攻击越猛烈,越说明始作俑者给京都球侠本人生活和精神上造成的损失。

所以这里的发言却是要存档的,但不应该是为了什么特务问题。

哪怕那确实是自己的想法,没同意对方登载,而且有照片,对方就登载了,那么不管是否是自己支持的媒体,这个照样可以起诉他们,与观点无关,这是两码事。程序一定要走,方式一定要对。媒体必须遵守这些方式和规则,否则太不专业了,他们有大大的麻烦。
 
好奇问一下,就是打听出来那位的个人信息,又想如何?
 
未经本人同意,作为媒体,登载照片和原话,而且给当事人造成麻烦,那么是可以起诉他们的,他们据说很有钱的。这个和在一个地方小网站上,不防备自己的邻居,不一样。这就更需要有点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的架势。这个媒体是有些规模的。

这个帖子中,京都球侠的回话,都可以看出这是经过他本人同意的。他不后悔自己这么做。

如果不是京都球侠同意的,我觉得起诉那个媒体,比在这里和自己的邻居打嘴仗更好些,因为那个媒体是始作俑者。

这件事的作俑者并非媒体,
而是有人试图对自由发表言论的人进行骚扰及打击报复,
老共讲理不行,
但这些小动作很拿手,
值得注意的是: 这实际上是在挑战加国的法律及言论自由。
 
这件事的作俑者并非媒体,
而是有人试图对自由发表言论的人进行骚扰及打击报复,
老共讲理不行,
但这些小动作很拿手,
值得注意的是: 这实际上是在挑战加国的法律及言论自由。

如果那个媒体是经过京都球侠本人同意的,那么就不存在媒体违规问题。

你说的是另外一个问题。媒体违规,造成当事人麻烦也是一个问题。

两个问题可以分开解决。

我觉得如果是媒体违规,侵犯当事人肖像权,对当事人会更有好处些,如果胜诉,至少经济利益比较大。
 
这件事的作俑者并非媒体,
而是有人试图对自由发表言论的人进行骚扰及打击报复,
老共讲理不行,
但这些小动作很拿手,
值得注意的是: 这实际上是在挑战加国的法律及言论自由。


最近很热闹呀。
这口气和小C的一模一样。你为何不去报告RCMP?
有一个新发现。
杨先生自称是XX功的同情者,非XX功人。这个坛子里只有小C这样说过。
读最近关于杨先生自豪的帖子,小C一直是旁观者。有意避嫌?
因此,看到杨先生,也就相当于看到小C的身影了。
 
这件事老杨之所以觉得受伤,是因为他压根就不觉得上这个媒体是一件值得自豪的事。至于他一开始就咬定网友在刺探他的个人信息,扯什麽中共间谍、贪污犯,甚至约网友见面,就真的不知道是出于一种什麽心理了。
 
这件事老杨之所以觉得受伤,是因为他压根就不觉得上这个媒体是一件值得自豪的事。至于他一开始就咬定网友在刺探他的个人信息,扯什麽中共间谍、贪污犯,甚至约网友见面,就真的不知道是出于一种什麽心理了。
这回你把党的差事办砸了,
自己也暴露了,
大使馆通知你赶紧换马甲。。。
 
这回你把党的差事办砸了,
自己也暴露了,
大使馆通知你赶紧换马甲。。。

老骗反共的时候,老弟大概还在流鼻涕。

善老弟跟了洪志这麽多年,别的没学会,这打滚撒泼、满嘴胡言的本事到失学了个十足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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