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婚姻法改了, 婚前不动产不分

看来律师没说错
家庭妇女/男做不得的
订婚前协议好点。

对那些想不到订婚前协议的,如农村的受教育少的,不公平。

国内一贯地不尊重家务劳动。:(
 
订婚前协议好点。

对那些想不到订婚前协议的,如农村的受教育少的,不公平。

国内一贯地不尊重家务劳动。:(

这倒是
婚前协议还是蛮有必要的

就是蛮同情那些已经结婚了的女士们
现在想保障自己的权益已经来不及了
 
看来律师没说错
家庭妇女/男做不得的
:zhichi:zhichi:zhichi:zhichi:zhichi:zhichi:zhichi:zhichi
嗯,非要斤斤计较到这份上,就不能做家庭妇女,不可以洗衣服做饭,不可以生孩子(如果男人想要自己生去吧,自己照顾着),在外面挣钱,和朋友开心就对了
 
今天看新闻,说上海这两天掀起一股给房产证上添名热.以女方占多数,不仅有年轻人,而且还有结婚多年的妇女.;)
 
不是自私, 是小气. :D:D:D

半套房, 换个人, 大哥你也不亏呀.

闲兄这也太大方了吧。
女方没花半套房 还换闲兄个大活人呢,闲兄岂不是亏了?

这年头,结婚是两情相悦,互利互惠的事情,又不是女方卖身给男方,凭啥要男方花钱买人,女方却白得一个白胖老公呢?
 
婚姻归婚姻,财产归财产,不是很好吗?
 
少点离婚,多点信任,好好过日子,就不用再考虑房子归属问题了。
 
婚姻归婚姻,财产归财产,不是很好吗?

:cool:
我同意你的看法。

婚后的财产才能平分是对双方的尊重。既保护了各自婚前的财产,又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弱势方在婚后的利益。也就是说, 只要结了婚, 不能因为挣钱多少, 官大官小来决定夫妻在家中的地位。双方是平等的。

至于有没有人耍诈, 那就是个人尊重契约精神的问题了。

把财产关系理顺了, 处理感情也就更简单了, 大家都适应了, 对于爱情和婚姻, 会起到积极的作用。

我觉得应该分清楚, 到底是新法规本身不好, 还是人对法规变化的自然抗拒产生了不好的感觉。
 
:cool:
我同意你的看法。

婚后的财产才能平分是对双方的尊重。既保护了各自婚前的财产,又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弱势方在婚后的利益。也就是说, 只要结了婚, 不能因为挣钱多少, 官大官小来决定夫妻在家中的地位。双方是平等的。

至于有没有人耍诈, 那就是个人尊重契约精神的问题了。

把财产关系理顺了, 处理感情也就更简单了, 大家都适应了, 对于爱情和婚姻, 会起到积极的作用。

我觉得应该分清楚, 到底是新法规本身不好, 还是人对法规变化的自然抗拒产生了不好的感觉。

老虎感叹:我咋就没活在中国涅;):D:D
 
说这个有什么用呢?法律是为统治阶级制定的,制定法律的人,除了考虑能否引起社会动乱,保证人身安全之外,才不会考虑其他贫苦大众的感受呢。

这个新的法律明显是保护有钱人的财产的。

俺是没钱的人,也没嫁有钱老公,这个新条例跟我一毛钱关系都没有。

法律和道德,双重标准。俺更喜欢用道德来约束自己的一切行为。俺身边很多人都跟俺一样。该是你的就是你的,不该是你的,也不要贪婪。
 
男女平等,到了极致。

结婚是应该两情相悦为前提,但绝对不互惠互利为目的。如果谁开始结婚是有利益关系的,婚姻里也不会有多少感情。:blink:

闲兄这也太大方了吧。
女方没花半套房 还换闲兄个大活人呢,闲兄岂不是亏了?

这年头,结婚是两情相悦,互利互惠的事情,又不是女方卖身给男方,凭啥要男方花钱买人,女方却白得一个白胖老公呢?
 
男女平等,到了极致。

结婚是应该两情相悦为前提,但绝对不互惠互利为目的。如果谁开始结婚是有利益关系的,婚姻里也不会有多少感情。:blink:

well said:p:cool::co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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