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并不是一个独立事件。闹子原来的题目比较大,阿Q试图谈的是这样一个问题:在中国,对于真正的家暴,特别是针对小孩的,怎么办?谁能帮得了这个小孩?
qwerty0
这并不是一个独立事件。闹子原来的题目比较大,阿Q试图谈的是这样一个问题:在中国,对于真正的家暴,特别是针对小孩的,怎么办?谁能帮得了这个小孩?
按加拿大的家暴定义,中国家暴的确不少。个人觉得以管教小孩为目的,以没有伤害为限制的适当体罚不算家暴。以残害小孩为目的的真正家暴非常罕见。
至于对于真正的家暴怎么办?实际上现有法律就足够约束了,真正的家暴都能构成故意伤害或者过失伤害,《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也有相关规定。李某按描述是故意伤害致死,刑法有相关规定。谁能帮这个小孩?凡是目击虐待小孩的都应该去公安机关报案。
假设在国内,你朋友、亲戚、邻居有类似这样的虐待小孩的,你怎样做才能保护小孩呢?文中的老师、爷爷什么的,不是没有“规劝”的
当我小的时候,我无力去管。当我大的时候,我已经离开了。还好,我没有见过这么混蛋的。
像这种残害孩子的倒不是很多,但打孩子的有。街坊邻居也只能调解规劝,但遇到混蛋的、大家都躲着走。
这两件事吧?狡辩! 。。。
一方面说"这并不是一个独立事件",以表示自己的客观性;另一方面又屡屡扯到"在中国","中国传统文化","中国的社会"。。。难道家暴是中国人的"特色"不成吗?!。。。肯定不是嘛!如果我们真的要谈论家暴,这个现象,就应该以人的角度去谈。而不是以中国人的 -- 这个加了定语为前题去讲。
社会上有着太多这类似是而非、打着"研究"、举着"正义"的神主牌来自我欺骗的舆论。而一个真心搞研究的,一定是非常非常非常非常非常非常又非常小心自己提出的前题 (1)。
一个喜欢独立思考的人,其目的不是追求"独立的"思考结果,但一定会是深思问题的前置条件。轻率的加上一条人云亦云的附加条件,没根没据的。从想当然的结论出发,顺手牵羊的加这个前题加那个数据,名为"研究",实则弄虚作假。。。这种事也是人生一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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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非常小心自己提出的前题 -- 这正是思考的痛苦、与独立之所在。这个指出问题的前
题的过程,是很残忍的、很无情、让人很抓狂的。在思考的"屠刀"下走出来的人,人们是
有理由由衷地佩服的,因为人家是真的顶着思考的痛苦而来的。而今天,呵呵。。。随便
就来一个定语词、把思考看成捏饺子皮,什么垃圾都包到馅里去。对思考的敬重,比垃圾还不值钱了。
同意。街坊邻居也只能调解规劝,但遇到混蛋的、大家都躲着走
--就是这样,所以俺以为需要有司法力量的介入
再看另一种情况,没到李某这么变态的程度,家长仍然认为对小孩很好,确实也是出于好心的。但是外人可能已经认为在虐待了,别人也是帮不了忙的。要劝说一个家长改变教育自家小孩的方式,可能比想象中要难的多
老闹子
1>. 人心为什么可能如此歹毒?
2>. 当这样地对待别人的时候,就没有想过可能自己会被这样对待?
3>. 如何减少并防止这样歹毒的行为发生?
4>. 个人要怎么做?
5>. 社会要怎么做?
6>. 政府要怎么做?
但中国传统文化单方面强调父/母权,不也是事实么?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前两天文学城才转了个新闻,父亲把亲生儿子打死,直到被抓,还不以为是大罪。
另外中国文化认为,不可干涉内政,,而西方人就喜欢管闲事的多。
各种个例总是有的,要看社会主流价值观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四十一条 禁止拐卖、绑架、虐待未成年人,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