肤浅思考:人心为什么可能如此歹毒???

这并不是一个独立事件。闹子原来的题目比较大,阿Q试图谈的是这样一个问题:在中国,对于真正的家暴,特别是针对小孩的,怎么办?谁能帮得了这个小孩?

按加拿大的家暴定义,中国家暴的确不少。个人觉得以管教小孩为目的,以没有伤害为限制的适当体罚不算家暴。以残害小孩为目的的真正家暴非常罕见。

至于对于真正的家暴怎么办?实际上现有法律就足够约束了,真正的家暴都能构成故意伤害或者过失伤害,《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也有相关规定。李某按描述是故意伤害致死,刑法有相关规定。谁能帮这个小孩?凡是目击虐待小孩的都应该去公安机关报案。
 
qwerty0

这并不是一个独立事件。闹子原来的题目比较大,阿Q试图谈的是这样一个问题:在中国,对于真正的家暴,特别是针对小孩的,怎么办?谁能帮得了这个小孩?




狡辩! 。。。

一方面说"这并不是一个独立事件",以表示自己的客观性;

另一方面又屡屡扯到"在中国","中国传统文化","中国的社会"。。。

难道家暴是中国人的"特色"不成吗?!。。。肯定不是嘛!


如果我们真的要谈论家暴,这个现象,就应该以人的角度去谈。

而不是以中国人的 -- 这个加了定语为前题去讲。


社会上有着太多这类似是而非、打着"研究"、举着"正义"的神主牌来自我欺骗的舆论。

而一个真心搞研究的,一定是非常非常非常非常非常非常又非常小心自己提出的前题 (1)。


一个喜欢独立思考的人,其目的不是追求"独立的"思考结果,但一定会是深思问题的前置

条件。轻率的加上一条人云亦云的附加条件,没根没据的。从想当然的结论出发,顺手牵

羊的加这个前题加那个数据,名为"研究",实则弄虚作假。。。这种事也是人生一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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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非常小心自己提出的前题 -- 这正是思考的痛苦、与独立之所在。这个指出问题的前

题的过程,是很残忍的、很无情、让人很抓狂的。在思考的"屠刀"下走出来的人,人们是

有理由由衷地佩服的,因为人家是真的顶着思考的痛苦而来的。而今天,呵呵。。。随便

就来一个定语词、把思考看成捏饺子皮,什么垃圾都包到馅里去。对思考的敬重,比垃圾

还不值钱了。









 
按加拿大的家暴定义,中国家暴的确不少。个人觉得以管教小孩为目的,以没有伤害为限制的适当体罚不算家暴。以残害小孩为目的的真正家暴非常罕见。

至于对于真正的家暴怎么办?实际上现有法律就足够约束了,真正的家暴都能构成故意伤害或者过失伤害,《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也有相关规定。李某按描述是故意伤害致死,刑法有相关规定。谁能帮这个小孩?凡是目击虐待小孩的都应该去公安机关报案。

以管教小孩为目的,以没有伤害为限制的适当体罚
--这个很难界定,不同国家有不同定义。窃以为加拿大的标准不适合中国国情。这也不是此楼所讨论的

李某按描述是故意伤害致死,刑法有相关规定
--没有异议。此楼讨论的应该是如何保护,或者避免变态的家庭暴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凡是目击虐待小孩的都应该去公安机关报案
--学习了一把:http://www.gov.cn/flfg/2006-12/29/content_554397.htm,能用在此楼中的司法保护只有这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经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依法另行指定监护人。被撤销监护资格的父母应当依法继续负担抚养费用

不清楚偌大天朝,每年执行这条法律的有多少,跟加拿大这边区别是巨大的。医院、学校怀疑孩子有受家暴,*必须*报警,警方马上将施暴者与小孩隔离,一直到司法认为解除威胁了才允许接触

以前看到国内很多家暴的例子,如果报警了,教育一下,劝说一下,就回去继续了。不明白《保护法》中聊聊数语,让老百姓、警察、法院如何理解,如何掌握?
 
假设在国内,你朋友、亲戚、邻居有类似这样的虐待小孩的,你怎样做才能保护小孩呢?文中的老师、爷爷什么的,不是没有“规劝”的

当我小的时候,我无力去管。当我大的时候,我已经离开了。还好,我没有见过这么混蛋的。

像这种残害孩子的倒不是很多,但打孩子的有。街坊邻居也只能调解规劝,但遇到混蛋的、大家都躲着走。
 
当我小的时候,我无力去管。当我大的时候,我已经离开了。还好,我没有见过这么混蛋的。

像这种残害孩子的倒不是很多,但打孩子的有。街坊邻居也只能调解规劝,但遇到混蛋的、大家都躲着走。

街坊邻居也只能调解规劝,但遇到混蛋的、大家都躲着走
--就是这样,所以俺以为需要有司法力量的介入

再看另一种情况,没到李某这么变态的程度,家长仍然认为对小孩很好,确实也是出于好心的。但是外人可能已经认为在虐待了,别人也是帮不了忙的。要劝说一个家长改变教育自家小孩的方式,可能比想象要难的多
 
狡辩! 。。。

一方面说"这并不是一个独立事件",以表示自己的客观性;另一方面又屡屡扯到"在中国","中国传统文化","中国的社会"。。。难道家暴是中国人的"特色"不成吗?!。。。肯定不是嘛!如果我们真的要谈论家暴,这个现象,就应该以人的角度去谈。而不是以中国人的 -- 这个加了定语为前题去讲。

社会上有着太多这类似是而非、打着"研究"、举着"正义"的神主牌来自我欺骗的舆论。而一个真心搞研究的,一定是非常非常非常非常非常非常又非常小心自己提出的前题 (1)。

一个喜欢独立思考的人,其目的不是追求"独立的"思考结果,但一定会是深思问题的前置条件。轻率的加上一条人云亦云的附加条件,没根没据的。从想当然的结论出发,顺手牵羊的加这个前题加那个数据,名为"研究",实则弄虚作假。。。这种事也是人生一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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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非常小心自己提出的前题 -- 这正是思考的痛苦、与独立之所在。这个指出问题的前

题的过程,是很残忍的、很无情、让人很抓狂的。在思考的"屠刀"下走出来的人,人们是

有理由由衷地佩服的,因为人家是真的顶着思考的痛苦而来的。而今天,呵呵。。。随便

就来一个定语词、把思考看成捏饺子皮,什么垃圾都包到馅里去。对思考的敬重,比垃圾还不值钱了。
这两件事吧?
一方面,的确,家暴应该以人的角度去谈,在哪里都是不可容忍的。任何文化传统都不是借口。

但中国传统文化单方面强调父/母权,不也是事实么?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前两天文学城才转了个新闻,父亲把亲生儿子打死,直到被抓,还不以为是大罪。

另外中国文化认为,不可干涉内政,:D,而西方人就喜欢管闲事的多。

各种个例总是有的,要看社会主流价值观吧,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四十一条 禁止拐卖、绑架、虐待未成年人,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
 
街坊邻居也只能调解规劝,但遇到混蛋的、大家都躲着走
--就是这样,所以俺以为需要有司法力量的介入

再看另一种情况,没到李某这么变态的程度,家长仍然认为对小孩很好,确实也是出于好心的。但是外人可能已经认为在虐待了,别人也是帮不了忙的。要劝说一个家长改变教育自家小孩的方式,可能比想象中要难的多
同意。

不是所有的生了孩子的人都配做人父母的。
 
老闹子

1>. 人心为什么可能如此歹毒?

2>. 当这样地对待别人的时候,就没有想过可能自己会被这样对待?

3>. 如何减少并防止这样歹毒的行为发生?

4>. 个人要怎么做?

5>. 社会要怎么做?

6>. 政府要怎么做?



1>. 承余 您老说的,是人心的歹毒。虐待儿童的案件是不分国界的、不分地域的。

2>. 虐待儿童的人,是不会想到过可能自己会有一天被这样的虐待的。

3>. 我怀疑虐待儿童的案子,可以分两大类。一类是扭曲的个人情感,发泄到无辜的儿

童身上。另一类是把儿童作为谋取自身利益的工具。。。要防止第一类的发生,可

能与家庭教育,与家庭组成的观念更有直接关系。可能学教育出身的专才,会对此

更有发言权。

而第二类的虐待儿童的案例,恐怕比之第一类的更普遍。



 
但中国传统文化单方面强调父/母权,不也是事实么?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前两天文学城才转了个新闻,父亲把亲生儿子打死,直到被抓,还不以为是大罪。



另外中国文化认为,不可干涉内政,:D,而西方人就喜欢管闲事的多。



各种个例总是有的,要看社会主流价值观吧, ;)

你这也扯得太远了吧?那都是哪个朝代的事情了。西方人虐童致死也不罕见,即使有那么严格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四十一条 禁止拐卖、绑架、虐待未成年人,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

对,没有歧义。如何定义“虐待未成年人”?如何“禁止”?问题在于可操作性太差,警察接到报案后能怎么办?

粗粗列一下加拿大的情况:

1、不清楚加拿大法律对“虐待”“家暴”的具体定义,从实际情况看,只要医生、护士、老师怀疑家长对小孩有点P大的物理伤害,都必须报警;也包括语言暴力--他们没有报警是违法的

2、警察接到报警,马上采取强制措施将受虐待者和施暴者隔离 --马上,在任何“教育”之前

3、貌似家暴,特别是针对小孩的,P大一个事都会弄到法庭上,理论上警察没有权力做判断(?)--在国内,对于谁会将家暴捅到法庭上?除了观念上,从法律上也没有规定

4、在法院认定监护人没有威胁之前,会有司法力量保护小孩与施暴者隔离

可操作性极强的
 
邻居们应该报警的,劝不了就应该让执法机关介入,总有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吧
警察来了一检查小女孩身上的伤,早把她后妈关起来了,也就不会有后来的悲剧了
想不通为什么他们不报警
 
邻居们应该报警的,劝不了就应该让执法机关介入,总有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吧
警察来了一检查小女孩身上的伤,早把她后妈关起来了,也就不会有后来的悲剧了
想不通为什么他们不报警

古狗一下 “中国 家暴 立法” ,10秒钟你就会发现中国在家庭暴力的法律是空白的。在出大事之前,报警是没用的。李阳的老婆不是多次去派出所吗?目前法律下,警察没有能力保护被施暴者
 
真善美,假恶丑,这就是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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