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子失手

转贴一下这位徐教授对贺卫方自己所列发表论文的评论:

徐开彬:从贺卫方事件谈中国文科学术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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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知名学术打假人方舟子博士在博客中指出,北大法学院知名教授贺卫方自1993年以来基本没有发表学术论文,不配做研究型大学北大的教授。这一指控在网友中激起双方支持者对垒。

。。。按照美国的学术论文标准,笔者核对贺卫方在其博客列出的93年以来所发表的39篇文章(90年与92年的两篇文章确实属于学术论文;方舟子指控的是93年以来的),大体可以分为三类:首先,第5篇和第23篇属于学术论文,但不属于学术期刊论文,因为它们是被载于作者自编的书中而不是经过同行盲审发表的。其次,只有第6篇和第36篇是学术期刊上的研究性学术论文。最后,其他的文章,正如方舟子所说的,都是评论性文章,不属于研究性学术论文。比如其列出的论文第4篇:“《牛津法律大辞典》误译举例”,《比较法研究》1993年第3期,105-109页。一篇真正的论文,应该系统论证如何做法律翻译,而不是仅靠选取几个翻译错误来举例,就成了一篇“学术论文”。再比如第10篇:“异哉所谓检察官起立问题者”,《法学》1997年第5期,第58-60页。这样区区3页的小评论,也根本不能算作一篇学术论文。类似的文章还有很多,如第12篇: “ 新闻自由、名人隐私权及其他”,《天涯》1997年第6期,第45-47页。新闻自由与名人隐私这样复杂的涉及新闻传播与法律两个领域的课题,区区3页纸根本不可能对其进行深入、系统的阐述,该文也只是一篇简单的感想式的评论,不能算作一篇学术论文。再如第13篇:“二十年法制建设的美与不足”,《中外法学》1998年第5期,第8-11页,也只是个总结性评论。@观察者网

贺卫方在博文中提供了链接并用蓝色强调(估计是其比较欣赏的一篇)的英文文章(第39篇,共4页),发表在The China Quarterly,也是一篇评论文章。该期刊在贺文的上面就有一个加了粗体的标题“Article Commentary”(评论文章)。该刊对所有文章分别标明了“Article”(论文)/“Research Article”(研究论文)、“Research Report”(研究报告)、“Article Commentary”(评论文章)、“Book Review”(书评),可见不同类别的文章分量完全不同,评论文章与书评不属于研究论文,分量最轻。美国的学者也会偶尔发表3-5页的书评或评论,但这样的文章在学者的评估中只是一种可有可无的点缀,最根本的还是要发表研究性的学术论文。一个学者即使发表上百篇评论文章和书评,如果没有足够的研究性学术论文,不能被评为副教授更不用说教授了。学者们在自己的简历和职称考评中,往往会自觉地把评论性文章和书评单独列出来,而不会与研究论文放在一起,以免误导评估人员。另外,学术著作中被收录的文章也会单独列出来,因为这些文章没有期刊论文那样经过多次严格的盲审。@观察者网。。。


以前还真不知道贺卫方如此不学无术。如果跟共产党起哄也算学术成就的话,那艾未未都比他强很多。
 
你在顾左右而言他了,是不是我上一贴提出的问题不好回答?;):D:D
知道你说的那个网,里面谣言和假证不少。

关于贺的事,你好像在重走哲学农民所总结的方打贺的路线:“方先是诬蔑贺卫方‘二十年没发论文’,后又说‘二十年基本没发’论文,再后来说‘没发几篇’,被事实踢裆之后依然嘴硬,拒不道歉,顾左右而言他......”
你是先坚称“方核实后会给一个交代的”,后又说“就事论事, 这个道歉并不诚恳” ,实在找不出方真正道歉或澄清真相的证据后你就说“好像就是几句话的摩擦而已。现在他微薄一句话, 你们要掰吃一百年。”:D:D:D

我说“方核实后会给一个交代的” 是以我对方人格的理解,再加上我没作过任何关于贺的功课, 是我对方可能回应的一个预测。

之后看过闹兄的资料才了解这是陈芝麻烂谷子, 而且俩人加一起说的话也不超过1000个字。 但是我还是觉得这不符合方在电视上自己说的做事情的原则, 而且经过半年, 他应该有充分的时间了解实际情况。

所以我做了搜索, 事实上方做了道歉。所以你说他没道歉不符合事实。 可是你照样说他从没道歉。当然对你的要求和对方的要求不一样, 反正这也不是第一次了。:D

所以我说的话是随着事实的发现变化而变化的。因为我尊重事实, 我也可以根据事实更新改变自己对事情的看法。
 
在方舟子说错话这件事情上, 我完全同意闹兄的意见。方道歉更能显示自己的风度和体现实事求是的精神, 应该道歉。不管是2篇论文还是20篇。这也是我觉得他前面道歉不够诚恳的原因。

但是, 他和贺的交锋太少, 所以每个人解读都不一样。所以很难争执。我想我们还是不要纠缠太多。闹兄补充的材料也是说明, 老贺在近20年并没有什么学术上的突破。这也是方指出贺的问题核心。但是方做了近一步引申, 认为他不合适做教授, 这样引起了不必要的争论。

贺的人格和学术成就完全是两回事情。我同意方评价贺的动机并不合适, 但是严格的说, 方对贺的学术评价也是有论据的。我们看问题的角度不一样。

我觉得你根本就不看贺的论文, 去评价他论文的水分好像不太合适。:D

就这句值得讨论。
一直有人讲方打假是有选择的(见上面盲流的帖子),但你们始终不承认,原因之一就是不管怎样他的打假多少都是有根据的。那么好吧,我们权且承认方打贺有纯学术的理由,那么再来看看同一时期,方刻意选择不打的假是不是也的确真的没有打的理由。

方打贺的同时,根据方自己的披露,南方报系的石扉克曾私信给他,询问重庆王立军的学历与社会组织的职务是否相适应的问题。方说“南方系想整王立军的黑材料”,但他(方)看了材料后说看不出有问题。这个我在另外一个楼里也提到了,并有方的微博截图为证。http://bbs.comefromchina.com/7630485-post1094.html

我们再来看看百度上面王的学历和简历:
1976.07——1978.04,内蒙古自治区阿尔山林业局天池林场知青;
  1978.04——1981.03,解放军00419部队文书、秘书、调度;
  1981.03——1982.12,内蒙古自治区阿尔山林业局职员;
  1982.12——1984.04,辽宁省铁法市(县级)商业局职员;
  1984.04——1987.08,辽宁省铁法市(县级)公安局交警大队内勤,治安队队长;
  1987.08——1992.02,辽宁省铁法市公安局晓南派出所副所长、所长兼联合刑警队队长,大明派出所所长兼联合刑警队队长(1988.07 辽宁省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政法专业毕业);  1992.02——1992.09,辽宁省铁法市公安局副局长;
  1992.09——1994.07,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管理干部学院管理专业学习;
  1994.07——1995.09,辽宁省铁岭市公安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1995.09——1998.05,辽宁省铁岭市公安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兼刑警队、巡警支队队长(其间:1993.08—1996.07 辽宁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8.05——1999.12,辽宁省铁岭市公安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
  1999.12——2000.08,辽宁省铁岭市公安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2000.08——2002.07,辽宁省铁岭市公安局长、党组书记;
  2002.07——2002.12,辽宁省铁岭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02.12——2003.05,辽宁省铁岭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副厅级);
  2003.05——2004.11,辽宁省锦州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副厅级)
2004.11——2008.06,辽宁省锦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2006.11 聘为教授、研究员,2004.09—2006.04 东北财经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EMBA)在职研究生学习,获得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2008.06——2009.02,重庆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常务,正厅局长级,2008.09 起兼重庆市委政法委委员);
  2009.02——2009.03,重庆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副局长;[5]
  2009.03——2011.05,重庆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1.05——2012.01,重庆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2.01——2012.03,重庆市副市长;[2][4]
......
王立军还兼任北京大学法学院刑法所研究员,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现场心理研究中心主任,东财MBA学院社会心理研究室主任,现场技术鉴定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国际法医颅面鉴定协会副主席及2004—2007年度学术课题项目负责人(第十一届学术会议执行主席),2009年首届法医人类学个体识别技术应用国际专题研讨会主席,2011年第二届国际法庭科学大会主席,中国刑事科学技术协会常务理事,被德国警察学院、乌克兰政治学院等5所国外大学聘为客座教授。

凭心而论,看看王的公开的从业经历、就学经历和他的头衔,你们真的觉得没有水分吗?或者说,里面有水分的可能性远远低于贺的教授头衔的含水量、低于唐骏李开复
等人简历里的水分吗?:o:o:o
 
你能得出这个结论,已经不错了。:cool::D
我的理解,如果是真的出于寻求真相和正义的质疑,首先应当是对一些很容易核实的东西先核实再指控;其次即使出于各种原因未能核实而导致了不实的指控,也应当本着尊重事实尊重他人的原则,尽全力帮对方澄清和消除不良影响。这两条,老方做到了吗?
你认为贺的事情和韩寒不一样,那么我问你,就算韩寒是假的,老方就有理由将不实指控也作为“铁证”去抨击韩寒吗?在倒韩过程中,老方对于一些同样很容易核实的东西,比如有一次他借转引他人对于关于韩寒手稿中的错字是五笔输入法所致并由此得出韩是照抄其父的电脑稿的结论,CFC上当时有人仅用几分钟就证实那个字的错与五笔输入法无关,为什么老方就不能做这种简单的核实呢?类似的事件太多了,还有层出不穷的乌龙事件,即使在很多人都指出这些“铁证”的漏洞或证明这些“铁证”实为假证时,方舟子做过任何澄清吗?没有,他只管把所有有利于自己预设的结论的东西都抛出来,但根本不管这些东西是真是假。这一点,其实在方打贺和打韩的事件中都有体现。这是“打假”还是“假打”?

老方什么时候说过自己有铁证?铁证这个词有定义么, 有我们这些讨论的人都可以公认的定义么? 我说是铁证, 你说不是, 那谁说了算?

CFC有人证明那个字的错与五笔输入法无关? 你能引个链接我看看么, 我100%怀疑他能证明这一点, 当然是按照我对铁证的理解。:D
 
我说“方核实后会给一个交代的” 是以我对方人格的理解,再加上我没作过任何关于贺的功课, 是我对方可能回应的一个预测。

之后看过闹兄的资料才了解这是陈芝麻烂谷子, 而且俩人加一起说的话也不超过1000个字。 但是我还是觉得这不符合方在电视上自己说的做事情的原则, 而且经过半年, 他应该有充分的时间了解实际情况。

所以我做了搜索, 事实上方做了道歉。所以你说他没道歉不符合事实。 可是你照样说他从没道歉。当然对你的要求和对方的要求不一样, 反正这也不是第一次了。:D

所以我说的话是随着事实的发现变化而变化的。因为我尊重事实, 我也可以根据事实更新改变自己对事情的看法。

道歉首先应当是有诚意才算道歉的吧?既然连你都承认那个所谓的“道歉”是揶揄的口气,而且事实上方根本在避重就轻,无视贺在教学上的成就以及其论文被引用频率非常高的事实,把几十篇论文说成两篇,与其说那是道歉不如说是继续找碴泼脏水。:o 你非要说这也算道歉,我只能说你的要求的确低了点。我考虑下要不要以后不管三七二十一先诬蔑你然后再给你个这样的道歉。:p:D
 
老方什么时候说过自己有铁证?铁证这个词有定义么, 有我们这些讨论的人都可以公认的定义么? 我说是铁证, 你说不是, 那谁说了算?

:D
你们谁把脖子再梗直一点,谁说了就算~~:blowzy::p
 
哦,抱歉,我说得不够严密。是你转的文章里对贺卫方的论文质量的评论,说是那么多篇里只有两篇算得上是学术论文。这个说是贬低,不为过吧?:confused:

好像有谁刚说过,转贴人如果不对转引的文章发表评论的话,就算是赞同其中观点了。所以我就当是你贬低贺卫方了。当然严格来讲是不严密不严谨,我忘了您是讲究严密严谨的人了。在此为我的不严密不严谨诚恳道歉啊。:thanks:希望你不要放在心上。


你客气了,不必介意。我只是要知道自己到底什么地方“贬低”了贺教授。因为我说过,自己对这个事情的具体过程不清楚,要避免直接评论。

至于徐教授指出,贺自93年以来只有两篇是真正学术期刊上的学术论文,我也没有觉得是“贬低”啊。你为什么觉得是“贬低”呢?也许你不知道,论文和杂文总是有区别的。不过,你要坚持认为徐教授“贬低”了贺教授,也行。反正我没有贬低他。
 
道歉首先应当是有诚意才算道歉的吧?既然连你都承认那个所谓的“道歉”是揶揄的口气,而且事实上方根本在避重就轻,无视贺在教学上的成就以及其论文被引用频率非常高的事实,把几十篇论文说成两篇,与其说那是道歉不如说是继续找碴泼脏水。:o 你非要说这也算道歉,我只能说你的要求的确低了点。我考虑下要不要以后不管三七二十一先诬蔑你然后再给你个这样的道歉。:p:D

你可以对他道歉的内容不满意。可是不能没调查过就说他没道歉, 这是两吗事情。

我对老方没有要求, 他不爆料我怎么知道还有这么多骗人的事情。所以希望他接着打。狠打深打。
 
你们谁把脖子再梗直一点,谁说了就算~~:blowzy::p

这么说, 资深很受伤, 躺着也中枪啊。:D
 
你客气了,不必介意。我只是要知道自己到底什么地方“贬低”了贺教授。因为我说过,自己对这个事情的具体过程不清楚,要避免直接评论。

至于徐教授指出,贺自93年以来只有两篇是真正学术期刊上的学术论文,我也没有觉得是“贬低”啊。你为什么觉得是“贬低”呢?也许你不知道,论文和杂文总是有区别的。不过,你要坚持认为徐教授“贬低”了贺教授,也行。反正我没有贬低他。

哦,方不就是根据徐的“论证”得出贺只有两篇论文的结论的吗?至于徐的文章,真的是客观中肯还是明为论证分析实则暗含贬义,算了,不争论了,见仁见智的问题,没有意义。总之我们都是俗人,对于符合自己欣赏类型的,怎么看怎么都觉得好,反之怎么看怎么别扭。:blowzy::o

这里要重点谈谈你这句“也许”的话。你好像不止一次对我说过类似的话。怎么说呢,也许你不知道,也许你是无意,我觉得你这句话好像流露出一种居高临下的优越感。:p:p:p
也许你是中加双料博士出身,也许你认为我没读过几年书没受过多少正规学院教育,总之当你以这样的语气暗示我连论文和杂文的区别都不懂的时候,我总觉得很搞笑。:D:D:D

用不着道歉,我不会为此较真的。我早说过,我上网不是来找自信的;同理,我也不会因为他人的轻视而伤自尊。;):p:p
 
这么说, 资深很受伤, 躺着也中枪啊。:D
资深那是被你们各个的车轱辘话转晕的~~:blowzy::p

资深是接受教训了,自己的车轱辘话不说了,别人的车轱辘话也不听了~~就等着听韩寒的讲座了~~:blowzy::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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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要重点谈谈你这句“也许”的话。你好像不止一次对我说过类似的话。怎么说呢,也许你不知道,也许你是无意,我觉得你这句话好像流露出一种居高临下的优越感。:p:p:p
也许你是中加双料博士出身,也许你认为我没读过几年书没受过多少正规学院教育,总之当你以这样的语气暗示我连论文和杂文的区别都不懂的时候,我总觉得很搞笑。:D:D:D

用不着道歉,我不会为此较真的。我早说过,我上网不是来找自信的;同理,我也不会因为他人的轻视而伤自尊。;):p:p

让你有被我轻视的感觉,那我是一定要道歉的,因为这不是我的本意。
 
让你有被我轻视的感觉,那我是一定要道歉的,因为这不是我的本意。

别别别,千万别,你让我欢乐了一阵子,那就算功过相抵吧?:p:D:D
好奇一下,你的本意是什么呢?把我当晚辈谆谆教导?:p
 
你可以对他道歉的内容不满意。可是不能没调查过就说他没道歉, 这是两吗事情。

我对老方没有要求, 他不爆料我怎么知道还有这么多骗人的事情。所以希望他接着打。狠打深打。

好,记下了。按你的标准,揶揄加贬低,也可以算是道歉的方式,只要话里有“我道歉”三个字,如果以后有人照此欺负你,可别喊冤啊。:cool::p

原来你唯一的要求就是爆料骗人的事情,那太简单了,你多去微博上看看就知道了。不过你可能会有点难以接受的是,在那里你会看到老方骗人的爆料而不是老方暴别人的料。
 
别别别,千万别,你让我欢乐了一阵子,那就算功过相抵吧?:p:D:D
好奇一下,你的本意是什么呢?把我当晚辈谆谆教导?:p

本意就是想明白你怎么会把那些杂文当论文看的。

既然事实上让你快乐了一阵,那就好了。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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