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人知道《南方周末》是谁办的(谁是发行人)或者谁是真正的老板?
中国所有媒体,无论纸媒电台电视台,无论谁是老板,法律上谁是发行人,都无关紧要,都受中宣部及其分支机构控制,否则面临负责人被撤职,以及媒体被关闭命运。现在还包括互联网出版,全部被控制
程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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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益中
程益中(1965年4月3日─),中国安徽安庆怀宁县人,中国著名报人,曾為香港亞洲電視高級副總裁。2005年4月5日获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新闻自由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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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簡歷
2 涉嫌经济犯罪事件
3 参见
4 参考资料
5 外部链接
[编辑]簡歷
1989年毕业于中山大学中文系,后进入《南方日报》担任文艺副刊编辑。
1990年当任《南方日报》驻湛江站记者
1991年8月返回广州总部担任文艺部特刊版的责任编辑[1]
1994年11月由该报文艺部抽调出任《南方都市报》筹备小组成员。
1995年3月被任命为《南方都市报》常务副主编。(1997年1月1日南方都市报正式上市)
2001年担任南方都市报主编。
2004年担任新京报主编。
2006年担任体育画报中文版执行出品人。
2008年担任财讯传媒集团副总裁、体育画报中文版执行出版人。
2009年担任现代传播副出版总监暨《东方企业家》执行出版总监。
2011年7月起在香港亞洲電視擔任高級副總裁,2012年3月3日在個人微博宣布因與主事者觀念及風格迥異而請辭該職。
2012年8月起在香港陽光國際擔任執行總裁及陽光時務週刊總編輯。[2]
[编辑]涉嫌经济犯罪事件
参见:南方都市報案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于2004年3月17日以程益中涉嫌经济犯罪问题名义立案侦查;3月19日对其刑事拘留;4月1日实施逮捕。广州市人民检察院称,在查处原南方都市报副主编喻华峰贪污一案中,发现原南方都市报副总编程益中等人私分公款。程将其中10万元占为己有,已涉嫌构成贪污罪。另外还涉嫌其他经济犯罪问题。
但根據2005年5月14日,香港電台電視部的節目《動感時事》對前《南方都市報》記者陳峰的訪問,程益中的貪污指控中所涉及的10萬元其實是報社的獎金,是程益中在報社內完全合法的收益。
消息人士认为此事与2003年该报关于SARS事件和孙志刚事件的报道损害地方当局声誉有关。前一报道揭开了中国全国性防治、扑灭SARS的序幕,后一报道揭露了收容遣送制度践踏人权的黑幕,导致中国国务院相关政策的改革、出台。
同年8月27日,广州东山区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对程益中下达不起诉决定书,使其获释。按照法律,该决定书可以看成是检察院认定的无罪判决,等于宣告程益中无罪。 2012年5月17日其微博因发布军队国家化的言论被关闭[來源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