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夏俊峰的另一种说法

我也不是党员,别贵党贵党,管我屁事。
夏是要起义吗?是的话,我支持。
就一杀人犯,一个今天杀城管,明天就可能杀邻居的杀人犯。

我相信,冤有头,债有主,杀城管和杀邻居没有必然联系。就象我希望贪官们出门摔死,并不能证明我希望邻居也出门摔死。

您还是没有解释: 真的如你所说,我党早就应该把你的“真相”,通过自己控制的各类媒体爆料了,但贵党就是捂住不爆,为杀人者夏俊峰遮丑,你说为什么? 是我党蠢呢,还是您的“真相”,连我党这样的无耻之徒,都说不出口?
 
其他案件判的不公不能证明这个案件就判的不公。再说,我也不知道其他的死刑或非死刑是在什么样的情形下判的,我也不知道是否就一定不公。就此案,如果夏身上有致命伤,他一刀致人死亡,说他误伤或正当防卫,我信;如果他自身无致命伤,5刀杀俩人,刀伤在背后,说他误伤或正当防卫,你信吗?

注意,被杀的两城管,身高都在1.80米以上,而夏俊峰,只有1.65米。而且是在城管的办公室。

另外,我没有想到,当过武警,做过城管,竟然成了你抹黑夏俊峰的脏水。当过武警,做过城管,真的很丑吗?

关于“刀伤在背后”,看来你嫌你转贴的“真相”撒的谎还不够,你要亲自再撒点谎。下面是高法答记者问时的说法: “申凯因左胸、背部刺创,特别是左胸部刺创刺破心脏导致失血性休克死亡;张旭东因胸部、腹部、背部多处刺创,特别是左胸部上方刺创刺破左肺和心脏导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希望你回贴的时候,能够诚实,不要撒谎,这是做人和上网的基本道德。
 
最后编辑:
这就case by case了。蓝领哥为何一屁股就坐到了夏的一边?对莫党的厌恶让你不需要更详细的内容,看题目就可以判断了?
城管具体有哪些权利我是不清楚,但我想肯定还是有些权利的。
还真看完了内容,看到一沈阳小贩摆摊月入几万就笑了。:D
多幸福的小贩生活啊,几万一月在沈阳绝对是金领收入,被砸几只锅不算啥,完全没必要拼命。:D
按官方说法,城管与夏在外面只有推扯,在办公室里啥事没有,夏突然发彪连杀2人伤1人。你信吗?反正我信了。:eek:
一桩命案,不让6名辨方证人出庭作证,绝对牛逼。
另外case by case,谷开来谋杀罪名成立,没死,也牛逼,大涨国人威风,以后帝国主义分子会老实了。:cool:
 
还真看完了内容,看到一沈阳小贩摆摊月入几万就笑了。:D
多幸福的小贩生活啊,几万一月在沈阳绝对是金领收入,被砸几只锅不算啥,完全没必要拼命。:D
按官方说法,城管与夏在外面只有推扯,在办公室里啥事没有,夏突然发彪连杀2人伤1人。你信吗?反正我信了。:eek:
一桩命案,不让6名辨方证人出庭作证,绝对牛逼。
另外case by case,谷开来谋杀罪名成立,没死,也牛逼,大涨国人威风,以后帝国主义分子会老实了。:cool:

仔细看了看, 现在我信他夫妇月入几万。
“由于夏俊峰在当地混过,办事处城管科就雇佣他当临时管理员,主要负责管理不缴费和不听话的业户,夏俊峰的媳妇没有工作,夏俊峰就利用自己当管理员的身份把他媳妇安排在市场口部炸香肠,这个市场是晚上5点以后才可以经营的,但夏俊峰的媳妇却可以全天的在那卖东西。别人也不好说什么。”

还有下面的理由。
摆摊小贩和城管其实是互动关系。如果没有城管, 那满街都是小贩, 摆摊的利润下降到1/10到1/100倍, 估计他们得想别的折了。 现在摆摊有利可图,拼着老命也要把摊子摆出来,就是因为有城管
 
月入几万不好说,月入一万的小贩多的是。小贩比普通白领收入高一点都不稀奇,挣的就是辛苦钱
 
我觉得吧,真相到底是啥其实谁也很难说,首先我觉得夏应该也的确是个火爆之人,这事要是换个蔫巴些的,也就不是这结果了。

但是探讨他到底是什么样人,死都死了,到这阶段已经没意义了,而是这事情反映出的一些社会问题是更值得重视的,比如为什么民愤一边倒,为什么更多人愿意同情死者,除了某些宣传或者死者本身是弱势群体外,我觉得更多的还是反映了大家对城管不满这个问题由来已久且很强烈,城管现在作为政府处理民事问题的手段和工具,臭名昭著,这点在这个事件上表达得非常明显
 
成全LZ,帮他转发500次
 
我相信,冤有头,债有主,杀城管和杀邻居没有必然联系。就象我希望贪官们出门摔死,并不能证明我希望邻居也出门摔死。

您还是没有解释: 真的如你所说,我党早就应该把你的“真相”,通过自己控制的各类媒体爆料了,但贵党就是捂住不爆,为杀人者夏俊峰遮丑,你说为什么? 是我党蠢呢,还是您的“真相”,连我党这样的无耻之徒,都说不出口?

呵呵, 你咋知道你邻居不是贪官?
 
注意,被杀的两城管,身高都在1.80米以上,而夏俊峰,只有1.65米。而且是在城管的办公室。

另外,我没有想到,当过武警,做过城管,竟然成了你抹黑夏俊峰的脏水。当过武警,做过城管,真的很丑吗?

关于“刀伤在背后”,看来你嫌你转贴的“真相”撒的谎还不够,你要亲自再撒点谎。下面是高法答记者问时的说法: “申凯因左胸、背部刺创,特别是左胸部刺创刺破心脏导致失血性休克死亡;张旭东因胸部、腹部、背部多处刺创,特别是左胸部上方刺创刺破左肺和心脏导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希望你回贴的时候,能够诚实,不要撒谎,这是做人和上网的基本道德。

“当过武警,做过城管,真的很丑吗?”
都是对内的暴力机构, 武警至少没啥好光彩的, 城管, 当然丑啦, 还用说?
你这到底是反问句还是设问句? 真的很丑吗? 废话, 人楼主说的没错, 做过城管的人, 不配当什么旗帜!虽然他杀死了城管,参加了革命, 成了原本阶级的叛徒, 但是此人毕竟当过城管, 历史上是有污点的!旗帜,英雄跟他是无关的, 即使在革命工作中也要控制使用。
 
最后编辑:
有证据么?还是道听途说?
若是事实,那家境应该还不差;需要大早上零下十几二十度的出来摆摊么?

怎么了? 家境不差就不要艰苦奋斗了? 我党在外汇储备达到世界第一的时候, 依然不忘去西柏坡,井冈山旅游, 不, 朝圣。 为的就是不忘艰苦奋斗的革命传统。 家境好怎么了?大早上零下十几二十度的出来摆摊怎么了? 这都是我党我军我国的优秀传统。
除了艰苦奋斗, 还有 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的 革命英雄主义精神! 夏 手刃两个反动派, 就是这种革命英雄主义的体现!

我们提倡唱红打黑, 不就是为了延续这种革命传统吗?伟大导师曾说过:文化大革命, 隔几年就要来一次! 手刃反动派的革命行动, 隔几天也要来一次!
这才是对毛主席,共产党的无限忠诚!这才是对毛主席的革命路线的无限忠诚!!这才是对十八大方针路线的贯彻实施!!!
 
其他案件判的不公不能证明这个案件就判的不公。再说,我也不知道其他的死刑或非死刑是在什么样的情形下判的,我也不知道是否就一定不公。就此案,如果夏身上有致命伤,他一刀致人死亡,说他误伤或正当防卫,我信;如果他自身无致命伤,5刀杀俩人,刀伤在背后,说他误伤或正当防卫,你信吗?
其实谁也不是因为其他案件不公才说这案子也不公。人在被侮辱和丧失理智的时候,会做出很多恐怖的事,但这并不是人主观故意要去做的事。我觉得这个案件的审判过程以及判决结果到底公正不公正,还是让法律界人士评论去吧。
 
人命关天,不赞成你这么戏谑的说法。

若真是小混混,甚至小流氓,也不需要这么起早贪黑的挣两个辛苦钱。不法的挣钱方式,现在中国,还少么。。。
始终认为,勤劳的、凭自己双手合法工作、爱妻子爱子女的人,坏不到哪儿去。
当然我对夏并不了解,其一定也有错处,所谓一个巴掌拍不响;但这样的遭遇,这样的结果, 实在。。。

若不改变,任何一个中国底层社会的人,都有可能成为夏,要么死于暴力(被城管打死),要么死于暴政(被法律杀死)。
至于怎么改变,我很迷惘;这么大的国家,这么多人口,任何动荡都可能造成生灵涂炭。而人又是最不可靠的。
恶城管也好,恶保安也好,可能昨天还被人欺侮;等自己批上一张制服皮,就反过头来欺侮别人。
The oppressing and the oppressed 后者一旦掌权,就会变成前者;中国几千年不就是这么变来变去的么?

中国啊,该如何走。。。我相信任何一个中国人都希望中国好;但要如何做,实在很困惑。

每次听 “一条大河波浪宽”, 都会落泪。多美的国家,怎么就变成这样了呢?除了痛心,还是痛心。

唉, 不知道怎么说你。。。。
中国的事情, 你认真就输了。 那就是个大酱缸, 好的,坏的,都裹在一起,放在一起腐烂。
所谓革命, 所谓公正, 只不过一坨蛆在酱缸里翻上来翻下去而已。
有幸出了酱缸, 就别再对那里认真了,
有兴趣了, 看看戏,发发帖子调戏一番; 没兴趣了, 回家带孩子做饭。
落泪?痛心?早麻木了。
 
其实谁也不是因为其他案件不公才说这案子也不公。人在被侮辱和丧失理智的时候,会做出很多恐怖的事,但这并不是人主观故意要去做的事。我觉得这个案件的审判过程以及判决结果到底公正不公正,还是让法律界人士评论去吧。

很可惜,兲朝有权有势的法律界人士的名声早以被他们自己弄臭了。再者,法律应当反映的是公义。"人在被侮辱和丧失理智的时候,会做出很多恐怖的事",相信夏的行为是在此种情况下被激发。正因如此,坚持处死夏,才是"故意杀人"。法律不能反映正常人的公正观才是问题。由普通公民组成的陪审团制度,才是让兲朝的公检法洗脱知法犯法、枉法作恶臭名的正道。
 
多伦多警察还被控2级谋杀!
城管没有执法权,更没有拘禁权。

那个说夏被拘禁的? 被收了东西,夏要讨个说法,揣了3角刮刀去。

权贵玩法是世界通病。 不能因此就不要法。 草民被街头混混捅一刀的机率,比喝上谷姐姐毒酒大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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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可惜,兲朝有权有势的法律界人士的名声早以被他们自己弄臭了。再者,法律应当反映的是公义。"人在被侮辱和丧失理智的时候,会做出很多恐怖的事",相信夏的行为是在此种情况下被激发。正因如此,坚持处死夏,才是"故意杀人"。法律不能反映正常人的公正观才是问题。由普通公民组成的陪审团制度,才是让兲朝的公检法洗脱知法犯法、枉法作恶臭名的正道。

这是谁说的?你发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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