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过来也是一样的,国内的证件也是公证翻译,外事办认证,这边才认可。这边出生的孩子要带回国,国内公安局给孩子办居留证需要中国驻加使馆为孩子的出生证进行认证。看了中国大使馆的如下介绍,越看越糊涂:
(一)有关文书应当首先由当地公证员(Notary Public)、律师或监誓员(Commissioner of Oaths)办妥公证;
(二)经驻加使馆领区(请点击查看驻加使领馆领区划分一览表)内公证机构公证后,有关文书需送加拿大外交部认证;
(三)经驻加总领馆领区(请点击查看驻加使领馆领区划分一览表)内公证机构公证后,有关文书则送交相关省(地区)政府指定部门认证;
(四)申请人根据加方公证机构所在地(请点击查看驻加使领馆领区划分一览表)分别向大使馆或有关总领事馆递交认证申请。
出生证(long form)上本来就写着certified copy了,还要找公证员公证什么啊?是直接送加拿大外交部认证吗?后面又说送相关省(地区)指定部门认证,这个long form 不是已经是certified的了吗,怎么又要去哪里认证?
有人办过吗?给介绍下经验,怎么办理的。谢谢。
不是吧,国内的东西只要找公证处做个英文公证就完了,哪象这个左一个部门又一个部门的证个没完没了。反过来也是一样的,国内的证件也是公证翻译,外事办认证,这边才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