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第一个回合以你的“您又赢了”结束,当然可以认为您“走”了。您现在又挑起了第二个回合,我当然可以说您“又回来了”。
在前面的贴子里(#543),我点出了您重提上上次“斗嘴”中您已经认输了的东西的问题;现在,您又重提你的“转移话题”问题!这个“转移话题”的问题,是上个回合刚刚讨论过,而且您也认输了,那您就同样不能拿来重说一遍。否则,我岂不是还得把我驳斥过的话再说一遍!这样,岂不是没完没了了!不知是你的记忆问题,还是成心捣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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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第一个回合以你的“您又赢了”结束,当然可以认为您“走”了。您现在又挑起了第二个回合,我当然可以说您“又回来了”。
在前面的贴子里(#543),我点出了您重提上上次“斗嘴”中您已经认输了的东西的问题;现在,您又重提你的“转移话题”问题!这个“转移话题”的问题,是上个回合刚刚讨论过,而且您也认输了,那您就同样不能拿来重说一遍。否则,我岂不是还得把我驳斥过的话再说一遍!这样,岂不是没完没了了!不知是你的记忆问题,还是成心捣乱。
说起“记忆”问题,上上次“斗嘴”中,您张冠李戴把别人说的话,说成是我说的,所以我当时很生气。这次,您几乎通篇都在胡言,我当然有“个人情绪”。难道只允许你胡言,不允许我有“个人情绪”?
说您“通篇都在胡言”,可能语气太重了,但我在前面的贴子里(#543)都说得很详细了。没想到,您只承认其中最不疼不痒的一条,即“道可道,非常道” 是一句话,而不是两句话。然而,您只反驳我对第一段回复中的第1)条,而且是用您惯用的诡辩手法。由于你的回复太长,我如果再仔细反驳,这篇幅就成了滚雪球了。请再回到我的#543贴:
关于第一段的第2)条,即重提被驳倒的旧事。您反口说我“忽悠”,是建立在第1)和第2)两个错误判断基础上的。即便只有第2)项错误,整个推论也就不成立了。
关于第二段,是两个错误,即“言语”和“文化虚无”两处错误。
关于第三段,您同意了,是一句话,不是两句话。然而您却对你的理解错误只字不提。
关于第四段,一连有1)2)3)4)四项问题。特别是第4)项,那是非常致命的,因为你的上下文不能自洽。
您总共就说了短短的四小段,即便只出现一两处致命错误,这个回合也应该结束了,更何况多处!
华侨兄,我可以输您一百次,但是,逻辑条理并不会因为我一句“您赢了我输了”就改变了它自身的内在要求啊。
可能您明白不了我的意思。没有关系。您又赢了。![]()
闹子弟,是的,您可以输一百次,但是,常识不能把你的认输理解为赢。
没有人强迫您认输,没有行刑逼供,没有人限制你的辩护自由。您为什么要认输?
因为你的辩论出现了致命的错误,就像您这次回贴中的引用一样,它指出了你的多处致命错误,就像武打比赛一样,您被逼到了墙角,而且一剑封喉。这个时候,您就不得不认输,尽管不情愿。
当然,您也不需要说“您又赢了”或者“我又输了”。我更没有那样要求您。一般辩论中,人们靠的是默契。如果出现了“一剑封喉”的情况,大家也就心照不宣了。一个回合也就自然结束了。
没关系,您还可以再回来,挑起一个新的回合。再见!
到这份上,我想 老华侨 唯一能想到的恐怕也只有 “厚颜无耻” 这四个字了。纯粹 8 一下,或许没猜对?![]()
老华侨,你能否具体地说说老子庄子等及他们的思想是如何为现今的忽悠奠定文化基础的?说起老子,他还有另外一句话:道可道,非常道。说白了,就是,道(即事物的内在规律),是不可以描述的。那当然就不可以有科学了。老子的继承者庄子,还有一个有名的梦,即“庄子梦蝶”。按照他对其梦的解释,事物的状态是不可以明确界定的,也就是说,不仅事物规律不可以表述,事物本身也是不可以描述的。即,最基本的概念就不能够明确下来。那还谈什么科学!
这些,无不为后世的忽悠,奠定了文化基础。
别介,老脑子,您和老朽在台上辩,马甲在台下瞧,等您下得台来,咱们再续续旧?
BTW,那四个字是在夸您哪,说您身段软,天生的辩才。咋让您想起那些不愉快的事了呢?
出手哥兄,那次打口水仗让你很不愉快吗?那就对不起了。我上网的原则是找乐来的,跟诚恳的朋友们聊聊天很快乐,跟意见执着的网友斗斗嘴也好玩,跟你这样的网友打次口水仗也是为了乐。
想起你这个ID很容易。你这个ID总共跟我打过三次交道:第一次这个ID在我回山清水秀的一个帖子后臭我一句,我没有接话;第二次,又是在山清水秀的帖子里,你这个ID接着我的话就对上话了,我觉得你的对话也好玩,就跟着回贴了;现在是第三次,山清水秀已经不用那个ID了。你可以查一下,希望我没有记错。
很高兴你愿意跟我聊天续旧。我只要有空,随时奉陪。有朋自老远来,不亦乐乎。你这不是已经上台找我来了吗,还等我下什么台?聊吧。
BTW,“老朽”一般用于非常自谦的地方。你不可能是“老华侨”吧。华侨兄的语言比较文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