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黑们终于动手了,好戏开锣

我们都不知道, 怎么就变成了我不知道了? 前面也有人表达过阿。

但是逻辑不在这里, 我同意你, 我不认为我不知道刘她就不是公众人物, 也不认为你知道她她就使公众人物。

我认为把记者作为公众人物是值得商榷的, 不严肃。 如果她对绿坝的数据来源解释不清, 大家质疑好了,我也没有意见阿。 但是你说90%支持绿坝不可信, 你根本没看她的采样标准, 你怎么说她是胡编阿? 反正你习惯了拿来不分析主义,我也理解了:-)

你习惯了拿来不阅读主义,从来都是没读懂我的帖子就开始凭空假想出我的意思,臆测我的思路,然后就开炮--我还是很难理解,这就是你那理工科大脑的逻辑的表现?:rolleyes:

绿坝的事,自始至终我采取的都是尽量以客观方式叙述事情,你在哪里看见过我说了刘菊花“胡编”这个词了?我要说过这么一句话,说过这个词,我向所有方粉道歉并自封ID,但是你要是找不到这个证据,怎么办?
 
在你攻击我前先把我的帖子读读懂,然后理理清楚你的思路。

我说我是谁是回应你说你看出我是谁来了那句话的。我根本就没想用我的ID是谁这个问题来类比韩寒的问题。或许你在说那句话的时候你心里想到类比韩寒了,但是你没说出来,我也无法揣测到你心里那点莫名其妙的小心思。我的帖子全部都是我一人所写,没有代笔,我也没有在方韩之争的几个楼里用过其他马甲。现在你来扯什么“因此你就认为代笔的做法很对了”,你这种联想这种类比除了让人莫名其妙还是莫名其妙,泼脏水也不是这样泼的吧?

在这里辩论,就需要把自己的真实信息通知所有辩论对手吗?你是想建议CFC搞实名制吗?那你先从自己做起,先说服瑞文老大再来要求我。还“这个信息对于不知情的人和旁观者是判断事情来龙去脉的重要信息”,说说看我的信息怎么个重要法?你以为我是韩寒,或者是韩寒的亲属?太搞笑了吧。就算是,又怎样?你该以讲道理的方式把我说的道理都推翻,而不是捕风捉影探究我的个人信息吧?:D:D:D

你的信息重要, 是因为按你的定义, 你已经成了CFC的公众人物啦;).

你想讲道理, 那就继续讲道理吧. 比如这个公众人物的问题: 这个东西你用来论证方妻是公众人物, 因此可以打方妻的假(当然同理也可以打韩的假). 可你引用的定义,自己说了是用于在法律中判定诽谤, 我只能推论出另外的论点: 方妻(同理韩寒)如果是公众人物, 那么法律上判定别人诽谤他们要慎重, 因此我说韩会因此打输官司. 把这个定义作为你的证据是没什么说服力的, 方妻是不是公众人物你需要找别的说法来支持你的观点.

方妻是公众人物, 这是既成事实. 问题是她为什么成为公众人物? 如果是因为绿坝, 那么因此打她的假, 在逻辑上讲的通. 如果她因为被质疑论文才成为公众人物, 那么就陷入循环论证: 质疑论文>公众人物>质疑论文.

那么方妻在绿坝事件中成为公众人物了吗? 有没有网络论坛, 媒体文章在当时因此谈论方妻本人? 现在马后炮的不能算吧? 如果有的话麻烦引用一下.

你大概挺自豪自己的逻辑的, 其实你的许多争论不是逻辑范畴, 而是语义. 这就很容易把争论赶进死胡同而使你脱离辩论的本来目的: 双方都表达清楚自己的观点和证据.
 
假的就是假的,与公众人物与否没有关系。

方舟子的问题不在于不打妻子的假,而在于企图为妻子量身订制一套真假标准。正像他企图为自己亮身订制真假标准,为对手量身订制“流氓”标准一样。
 
是的,你说得没错,但是很不幸,在公众们觉得自己和身边的人都反对安装绿坝软件的情况下,刘菊花写的文章里竟然得出90%以上的人支持的数据,这个数据让很多人都掉下巴,自然也就把目光转向了可怜的作者了。无论如何,刘菊花成为公众人物已是事实,她在渥村乃至整个北美地区的知名度不高都无法改变这一事实。

其实我觉得与其打刘菊花硕士论文的假,还不如打她这个绿坝安装支持率的假更有意义些。只不过这100多个方黑也确实是些没脊梁的东西,如果打后者,将面对后面的庞大的国家权力机构,连方舟子都不敢,这些方黑们更不敢了。

你习惯了拿来不阅读主义,从来都是没读懂我的帖子就开始凭空假想出我的意思,臆测我的思路,然后就开炮--我还是很难理解,这就是你那理工科大脑的逻辑的表现?:rolleyes:


绿坝的事,自始至终我采取的都是尽量以客观方式叙述事情,你在哪里看见过我说了刘菊花“胡编”这个词了?我要说过这么一句话,说过这个词,我向所有方粉道歉并自封ID,但是你要是找不到这个证据,怎么办?

我一个俗人认为你的引用应该是为了支持自己的观点而不是自打嘴巴, 所以客观不客观什么的就不必标榜了.

你不需要直接说"胡编", 全文的意思就是刘菊花胡编, 并且你是认同这篇东西的. 这么解释不知有什么冤枉的. 一个人说了一篇东西, 别人总结了一下意思而已, 没人要求总结意思必须用原文.
 
你的信息重要, 是因为按你的定义, 你已经成了CFC的公众人物啦;).

你想讲道理, 那就继续讲道理吧. 比如这个公众人物的问题: 这个东西你用来论证方妻是公众人物, 因此可以打方妻的假(当然同理也可以打韩的假). 可你引用的定义,自己说了是用于在法律中判定诽谤, 我只能推论出另外的论点: 方妻(同理韩寒)如果是公众人物, 那么法律上判定别人诽谤他们要慎重, 因此我说韩会因此打输官司. 把这个定义作为你的证据是没什么说服力的, 方妻是不是公众人物你需要找别的说法来支持你的观点.

方妻是公众人物, 这是既成事实. 问题是她为什么成为公众人物? 如果是因为绿坝, 那么因此打她的假, 在逻辑上讲的通. 如果她因为被质疑论文才成为公众人物, 那么就陷入循环论证: 质疑论文>公众人物>质疑论文.

那么方妻在绿坝事件中成为公众人物了吗? 有没有网络论坛, 媒体文章在当时因此谈论方妻本人? 现在马后炮的不能算吧? 如果有的话麻烦引用一下.

你大概挺自豪自己的逻辑的, 其实你的许多争论不是逻辑范畴, 而是语义. 这就很容易把争论赶进死胡同而使你脱离辩论的本来目的: 双方都表达清楚自己的观点和证据.

很好,这回你好像总算学到了一点东西了。:cool:不过你又忘了之前你纠结的东西了:我在CFC上惹上诽谤官司闹到法庭上去了吗?如果没有,你这么明目张胆地索要我的个人真实信息是什么目的、什么用途、什么理由?

没有目的没有用途没有理由你要提出这种要求也可以,反正你也是不讲道理没有逻辑惯了的嘛。:D 但是我有什么理由满足你呢?就因为我在网上和你说过几句话?你这不是要吓得大家以后都不敢跟你说话了吗?当然,你的马甲和亲友团的马甲除外。:rolleyes:

其实你不是早就说了你看出我是谁了吗?既然看出来了,你还要了做什么?:confused:
 
我一个俗人认为你的引用应该是为了支持自己的观点而不是自打嘴巴, 所以客观不客观什么的就不必标榜了.

你不需要直接说"胡编", 全文的意思就是刘菊花胡编, 并且你是认同这篇东西的. 这么解释不知有什么冤枉的. 一个人说了一篇东西, 别人总结了一下意思而已, 没人要求总结意思必须用原文.

你怎么如此谦虚啊?你怎么能是俗人呢?你简直就是圣人再世,是包青天、海瑞、狄仁杰、达芬奇、牛顿、爱因斯坦、爱迪生、福尔摩斯、波罗、马普尔小姐、李昌钰的综合体。:cool::cool::D

你可以不讲证据,不看白纸黑字的内容,直接凭着自己超人的科学大脑总结一下就给人定罪了。有你开创的这个定罪法,想来全世界的新闻报道方向将发生革命性变化:谁讲述一个事件谁就是那个事件中的同党罪犯。:cool::cool::cool:
 
很好,这回你好像总算学到了一点东西了。:cool:不过你又忘了之前你纠结的东西了:我在CFC上惹上诽谤官司闹到法庭上去了吗?如果没有,你这么明目张胆地索要我的个人真实信息是什么目的、什么用途、什么理由?

没有目的没有用途没有理由你要提出这种要求也可以,反正你也是不讲道理没有逻辑惯了的嘛。:D 但是我有什么理由满足你呢?就因为我在网上和你说过几句话?你这不是要吓得大家以后都不敢跟你说话了吗?当然,你的马甲和亲友团的马甲除外。:rolleyes:

其实你不是早就说了你看出我是谁了吗?既然看出来了,你还要了做什么?:confused:

同学, 你要讲道理我陪你讲道理. 可是怎么又搞回去了? 我什么时候要过你的个人真实信息啦? 给点证据. CFC正演大戏, 有人以为是三英战吕布, 我说是一气化三清, 我从来没要求过公布演员是谁啊.
 
你怎么如此谦虚啊?你怎么能是俗人呢?你简直就是圣人再世,是包青天、海瑞、狄仁杰、达芬奇、牛顿、爱因斯坦、爱迪生、福尔摩斯、波罗、马普尔小姐、李昌钰的综合体。:cool::cool::D

你可以不讲证据,不看白纸黑字的内容,直接凭着自己超人的科学大脑总结一下就给人定罪了。有你开创的这个定罪法,想来全世界的新闻报道方向将发生革命性变化:谁讲述一个事件谁就是那个事件中的同党罪犯。:cool::cool::cool:

看来Chiffon貌似老实,可也不是个省油的灯啊:D:D:D
 
同学, 你要讲道理我陪你讲道理. 可是怎么又搞回去了? 我什么时候要过你的个人真实信息啦? 给点证据. CFC正演大戏, 有人以为是三英战吕布, 我说是一气化三清, 我从来没要求过公布演员是谁啊.

哦,我还有道理可以和你讲吗?道理都被你讲完了呀--你都看出来我是谁了,你没法叫醒我这个装睡的人,我的个人信息是“对于不知情的人和旁观者是判断事情来龙去脉的重要信息”,因为我已经成了CFC的公众人物......看看,我本来是在和你讨论方舟子刘菊花的事,可是最后却变成了谈我的事。:D 什么叫莫名其妙、百口莫辩,就是这样子的了吧。:o

所以我改变主意了,我觉得我跟你讲不了道理了。因为道理只能讲给能懂愿听的人听。:)
你继续你的幻想吧。你可以把我想象成韩寒或者韩寒的“团队”,为了辩白自己千里迢迢跑到这个小小的渥村来,跟你在CFC上促膝谈心争取你Chiffon的支持,因为我把你当作打败方家军的关键,说服了你就说服了全世界。。。。。。:D:D:D
 
我一个俗人认为你的引用应该是为了支持自己的观点而不是自打嘴巴, 所以客观不客观什么的就不必标榜了.

你不需要直接说"胡编", 全文的意思就是刘菊花胡编, 并且你是认同这篇东西的. 这么解释不知有什么冤枉的. 一个人说了一篇东西, 别人总结了一下意思而已, 没人要求总结意思必须用原文.

谢谢Chiffon 帮我解释。这确实是我根据小篆文章的意思推测出来的。 我自己来顶雷。

那小篆同学对绿坝一文的90%不满, 是不是因为你认为不符合事实, 是刘胡编出来的呢? 如果不是她胡编出来的,你在质疑她什么呢?你应该问得是, 请问刘的数据是通过什么方法测评的。 而不是直接质疑她的90%数据, 所以我说你看文章不过脑子, 直接拿来主义阿。

Chiffon 引用了你前面对刘菊花绿坝的说法,我就不重复了,下面是你引用李大才的文章, 更可笑。

“在工信部推出有争议的绿坝软件时;刘菊花连续发表数篇支持文章,甚至涉嫌伪造统计数据(声称绿坝得到92%的支持率)那么她满足美国第二类公共人物的定义。也满足中国建议稿中关于公共人物定义的第四类。”

我想你是支持他的说法吧,如果不是,现在说不也来得及。我再说一遍,即使你质疑她的数据, 这也是她报道别人的数据,那是新闻报道,不是她和另一作者自己做得调查,你质疑她数字造假置疑得着么?:D

第二类叫“有限目的的公共人物“;包括一切在有争议的社会问题上试图采取主动态度影响公众的人们。这是美国第二类的定义。 记者是报道事件的, 记者的要求是反映事实, 他采访了一家公司, 报道了公司告诉她的事情, 然后他就成了试图采取主动态度影响公众的人了? 您觉得这逻辑说得通。
 
假的就是假的,与公众人物与否没有关系。



方舟子的问题不在于不打妻子的假,而在于企图为妻子量身订制一套真假标准。正像他企图为自己亮身订制真假标准,为对手量身订制“流氓”标准一样。



支持第一句,刘菊花女士是不是公众人物,你都可以去打她的假,156个教授学者律师可以联名去打。

但,你不能象要求圣人或者神一样去要求方舟子先去打自己老婆的假,或者说方舟子没有打自己老婆的假就不可以去打青年导师们的假。

不打自己老婆的假或者为自己的老婆辩论那是他的权利和自由。方舟子不是官家,更不是神,他的话不是法院判决,普世的真假标准更不是方舟子能够定的。他可以按自己的喜好和标准去打他想打的假,真的还是假的最终不是由他来定。
他不打的假(比如刘菊花)可以留给别人(比如156个教授律师们和CFC网友)去打。

刘菊花“硕士论文抄袭”时和方还不认识,你总不能要求方对此负责,或者说因为这个就说方不可以打假。照此推下去,就算方的妻子论文没抄袭,那方的其他亲属是否就没抄袭论文了呢,如果有,方还是不能打假,大家皆大欢喜:D
 
。。。
我一直认为老闹你是这里最接近对事不对人这一理想的人,但从昨天到今天这些个帖子看下来,我有些失望。

小篆,我感觉你的态度比较诚恳,也许你是真的不懂,所以再费词做些说明。

我一直是以对事不对人来要求自己的,如果你有觉得我口是心非的地方,谢谢你指出来,看看我是否能够改正。当然,这不是为了保持我在你心里的“接近对事不对人”的印象,而是检查一下自己的言行是否太过情绪性。

所谓对事不对人,也是相对而言的。比如说署名韩寒的文章我以前没有看过,因为我感觉一个中学不能毕业的学生不太可能写出什么深刻的东西。你说,这算是对事呢?还是对人呢?大概应该算是对人不对事吧。知道韩寒的文章其实是代笔的(准确地说,是代笔的可能性很大很大)之后,我更加没有兴趣主动去看署名韩寒的文章了,因为我感觉象他老爸那样能够做出教唆儿子做假的人,即使文章好,也只是文笔上好,思想上一定没有什么深刻的东西。我这态度,更加是对人不对事了。但是,9981转贴了几篇署名韩寒的文章,比如<<小镇生活>>,我看了,我说文笔很好。这又是对事不对人了。所以,对人不对事,或对事不对人,是相对的。在选择我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的时候,我肯定是有对人不对事的时候的;所谓对事不对人,只是指在评论一个客观的事情上,我尽量做到不因为行为人的不同而歪曲事实。

你可能认为,在156-2位学者联名指控方舟子妻子这事情上,我不去批评方舟子或他妻子,而只批评156-2位学者,你认为我是对人不对事。这事情吧,我还真是对事不对人,只不过我们重视的事情不同而已。在这个事情上,你是盯住了方舟子妻子的论文中有毛病这件事情,我是盯住了156-2位学者绑架对手妻子这件事情。你认为那绑架对手妻子这种事情,不如刘女士论文中的毛病更值得重视;我认为刘女士论文中的毛病,跟156-2位学者绑架对手妻子这件事情比较起来,其恶劣程度简直不足为道。我们对于同一个系列的事件中,哪一件更出格,哪一件更值得重视,有不同看法而已。正如同我们对同一个事实会做出不同的概率判断,这也许是因为年龄、社会经历、学识、信仰等等方面的不同所造成的。

我的立场是,一个被自己得罪的对手恶意指控自己的妻子时,不愿意为了符合圣人的形像而对妻子公开谴责的丈夫,可能是生活中可以信赖、可以做好朋友的人;一帮因为被对手揭了头上的疮疤而找对手的妻子下手的,不但是不能被信赖的、不是可以做朋友的人,而且是我要提醒自己在生活中要离得远远的人。
 
谢谢Chiffon 帮我解释。这确实是我根据小篆文章的意思推测出来的。 我自己来顶雷。
。。。。。。

我早就说过你最大的优点就是特老实,一打就招供。:D:D

承认是你推测出来不是我说的就够了,其余都是废话。:o
但是你还不够严谨:我没有什么文章,我就几个破帖子,哪算什么文章。转贴的文章是别人写的,我也按规矩注明了,还说明了是供你们批评用的。:mad:

你顶雷,好啊,男子汉大豆腐,敢做敢当。:cool: 但是你怎么个顶法呢?头上插根天线雷雨天跑到旷野里去?算了,你要是被雷电劈死,我会有心理包袱的。不如你贴张搞笑图片或是笑话来吧,也好给你这老学究的形象增加点轻松的色彩。;)
 
同学, 你要讲道理我陪你讲道理. 可是怎么又搞回去了? 我什么时候要过你的个人真实信息啦? 给点证据. CFC正演大戏, 有人以为是三英战吕布, 我说是一气化三清, 我从来没要求过公布演员是谁啊.

那么通天教主斗是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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