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子交定金后领导失业要取消合约会不会被告(特别有请经纪)

政府工怎么说裁就立即裁?俺一朋友,收到通知,接下来一两年都要去做什么职位竞争,而且选中几率也很高。

跑题了。建议楼主买下,再从长计议。除非放到手就解不开锅了
 
建议楼主

如确实不能买了,

及早自已或通过第三方与卖方协商,

看能否争取一个较好的解决方案,

说不定比你想的要好呢?

反正你已有了最坏的打算。
 
交定金既然是两个月前的事,相信LZ目前已经没有什么contingency可以利用以全身而退。

LZ 还是仔细看看你的合同里,有没有关于 liquidated damage 的条款。有则照章办理;如果没有,而买方要取消合约,如何处理则取决于卖方,无非三种可能:

1)卖方理解你的境况,还你全部/部分定金,将房子重新上市(如果房价已涨,当然可能);

2)卖方同意取消合约,扣除全部定金,放弃进一步的追索;

3)卖方扣除全部定金,将房子重新上市,保留向买方进一步索赔的权利(需通过诉讼)。这也是LZ最担心的情况,理论上这种可能是存在的,但是实际生活中,有多少人会愿意费时费力打这种私人官司却不好说,要看卖主的感受,how much inconvenience and actual monetary loss he would suffer. (至于楼上有大侠提到5% agent fee, 我觉得如果交易实际没有完成,agent 本来就拿不到佣金,所以你应该不需要负担这个费用)

建议LZ尽快和卖方沟通,看看能不能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没准对方选择1)呢。先谈谈看嘛。

比如,如果卖方要求你补偿其房价的3%即取消合约(含定金,这好像是常见的liquidated damage 补偿标准),你能否接受。具体多少%合适,可找 agent 咨询有关惯例。

当然像楼上几位建议的,如果能开源节流,把房子买下,可能是更好的选择。
 
:cool: good analysis as you always do :cool:

agents put so many effort to get the deal closed and expecting to get paid (2.5% each) now suddenly the money pula-pula flying away... they might want to get compensation from the buyer who breach the contract. :p

交定金既然是两个月前的事,相信LZ目前已经没有什么contingency可以利用以全身而退。

LZ 还是仔细看看你的合同里,有没有关于 liquidated damage 的条款。有则照章办理;如果没有,而买方要取消合约,如何处理则取决于卖方,无非三种可能:

1)卖方理解你的境况,还你全部/部分定金,将房子重新上市(如果房价已涨,当然可能);

2)卖方同意取消合约,扣除全部定金,放弃进一步的追索;

3)卖方扣除全部定金,将房子重新上市,保留向买方进一步索赔的权利(需通过诉讼)。这也是LZ最担心的情况,理论上这种可能是存在的,但是实际生活中,有多少人会愿意费时费力打这种私人官司却不好说,要看卖主的感受,how much inconvenience and actual monetary loss he would suffer. (至于楼上有大侠提到5% agent fee, 我觉得如果交易实际没有完成,agent 本来就拿不到佣金,所以你应该不需要负担这个费用)

建议LZ尽快和卖方沟通,看看能不能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没准对方选择1)呢。先谈谈看嘛。

比如,如果卖方要求你补偿其房价的3%即取消合约(含定金,这好像是常见的liquidated damage 补偿标准),你能否接受。具体多少%合适,可找 agent 咨询有关惯例。

当然像楼上几位建议的,如果能开源节流,把房子买下,可能是更好的选择。
 
交定金既然是两个月前的事,相信LZ目前已经没有什么contingency可以利用以全身而退。



LZ 还是仔细看看你的合同里,有没有关于 liquidated damage 的条款。有则照章办理;如果没有,而买方要取消合约,如何处理则取决于卖方,无非三种可能:



1)卖方理解你的境况,还你全部/部分定金,将房子重新上市(如果房价已涨,当然可能);



2)卖方同意取消合约,扣除全部定金,放弃进一步的追索;



3)卖方扣除全部定金,将房子重新上市,保留向买方进一步索赔的权利(需通过诉讼)。这也是LZ最担心的情况,理论上这种可能是存在的,但是实际生活中,有多少人会愿意费时费力打这种私人官司却不好说,要看卖主的感受,how much inconvenience and actual monetary loss he would suffer. (至于楼上有大侠提到5% agent fee, 我觉得如果交易实际没有完成,agent 本来就拿不到佣金,所以你应该不需要负担这个费用)



建议LZ尽快和卖方沟通,看看能不能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没准对方选择1)呢。先谈谈看嘛。



比如,如果卖方要求你补偿其房价的3%即取消合约(含定金,这好像是常见的liquidated damage 补偿标准),你能否接受。具体多少%合适,可找 agent 咨询有关惯例。



当然像楼上几位建议的,如果能开源节流,把房子买下,可能是更好的选择。

有道理,不管有多大可能性不妨一试。要是碰巧卖主后悔不想卖了,那就皆大欢喜了。
 
这种情况还想把房子咬牙买下来,绝对是下策。也不看看现在ottawa房价的趋势,一年多没啥涨过了,卖房又特别慢,经济也一般,能不大跌已经上上大吉了。

没了工作,还要供大房,人活着这么累干啥。
 
最后的文件签了么?如果没有,不要定金,卖主还能咋的?
 
这种情况还想把房子咬牙买下来,绝对是下策。也不看看现在ottawa房价的趋势,一年多没啥涨过了,卖房又特别慢,经济也一般,能不大跌已经上上大吉了。



没了工作,还要供大房,人活着这么累干啥。

要是房子还没买,当然不能再买了。但是已经“买”了,把风险和损失减到最小。
 
要是房子还没买,当然不能再买了。但是已经“买”了,只能在可承担的风险下寻求把损失减到最小。

简单啊,割肉就是,像股票一样,止损就行了。

当初是在有工作的情况下,做出的买房决定,现在条件消失,证明这个方案不可行。

一刀下去,清清爽爽。重新出发。损失定金而已,都是小头。10000搞定,笑都笑不动了。
 
交定金既然是两个月前的事,相信LZ目前已经没有什么contingency可以利用以全身而退。

LZ 还是仔细看看你的合同里,有没有关于 liquidated damage 的条款。有则照章办理;如果没有,而买方要取消合约,如何处理则取决于卖方,无非三种可能:

1)卖方理解你的境况,还你全部/部分定金,将房子重新上市(如果房价已涨,当然可能);

2)卖方同意取消合约,扣除全部定金,放弃进一步的追索;

3)卖方扣除全部定金,将房子重新上市,保留向买方进一步索赔的权利(需通过诉讼)。这也是LZ最担心的情况,理论上这种可能是存在的,但是实际生活中,有多少人会愿意费时费力打这种私人官司却不好说,要看卖主的感受,how much inconvenience and actual monetary loss he would suffer. (至于楼上有大侠提到5% agent fee, 我觉得如果交易实际没有完成,agent 本来就拿不到佣金,所以你应该不需要负担这个费用)

建议LZ尽快和卖方沟通,看看能不能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没准对方选择1)呢。先谈谈看嘛。

比如,如果卖方要求你补偿其房价的3%即取消合约(含定金,这好像是常见的liquidated damage 补偿标准),你能否接受。具体多少%合适,可找 agent 咨询有关惯例。

当然像楼上几位建议的,如果能开源节流,把房子买下,可能是更好的选择。

This is what I thought and would like to suggest.

:cool::cool::cool:
 
先谢过。

2月前看中2手房,交了1万块定金,不到3星期被政府炒鱿鱼,目前还是没找到工作。房子的价钱比较贵,领带没有工作是不可能供得了的,还有一个月要成交。打算把1万定金赔给卖家。但是会不会有法律保护卖家,要是他再卖卖不出去,会不会再到法院告我,我要赔偿他所有损失。

今年流年不利,屋漏兼雨夜。:(

只要没签最后的购房合同(purchase agreement)肯定没问题的。定金也应该能拿回来。
看贴不仔细,这房子是已经买了就等过户了?没有工作你的银行贷款不会有问题吗?最后过户银行要开支票的。还是问律师吧。这种情况虽然不多但也肯定发生过。
最坏的状况是把房子挂牌再卖掉或出租,说不定比付1万违约金还便宜呢。
 
交定金既然是两个月前的事,相信LZ目前已经没有什么contingency可以利用以全身而退。

LZ 还是仔细看看你的合同里,有没有关于 liquidated damage 的条款。有则照章办理;如果没有,而买方要取消合约,如何处理则取决于卖方,无非三种可能:

1)卖方理解你的境况,还你全部/部分定金,将房子重新上市(如果房价已涨,当然可能);

2)卖方同意取消合约,扣除全部定金,放弃进一步的追索;

3)卖方扣除全部定金,将房子重新上市,保留向买方进一步索赔的权利(需通过诉讼)。这也是LZ最担心的情况,理论上这种可能是存在的,但是实际生活中,有多少人会愿意费时费力打这种私人官司却不好说,要看卖主的感受,how much inconvenience and actual monetary loss he would suffer. (至于楼上有大侠提到5% agent fee, 我觉得如果交易实际没有完成,agent 本来就拿不到佣金,所以你应该不需要负担这个费用)

建议LZ尽快和卖方沟通,看看能不能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没准对方选择1)呢。先谈谈看嘛。

比如,如果卖方要求你补偿其房价的3%即取消合约(含定金,这好像是常见的liquidated damage 补偿标准),你能否接受。具体多少%合适,可找 agent 咨询有关惯例。

当然像楼上几位建议的,如果能开源节流,把房子买下,可能是更好的选择。

Talk to your lawyer, talk to the seller, you will find out the best option. If the seller is reasonable, you might just lost the deposit.
 
最后的文件签了么?如果没有,不要定金,卖主还能咋的?

什么是最后的文件?

现在我们签的是取消条件,交了定金。就等着1个月完成交接。最后文件是指交接的文件,还是取消条件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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