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团聚要开征医疗保证金15万

还是按人头直接征收医疗金公平。

我也是这么觉得。其他的那些改革其实不解决根本问题和父母团聚移民的可续性问题。而医疗金确实可以有效的暂时控制供求平衡。其实我们也都知道的, 长期来说, 即使这样, 也挡不住老中老印移民的热情的。

但是我希望政策能够照顾目前正在处理的和积压的案例, 能对这些案子法外施恩。 所以我十分反对直接废除清理所有积案的做法。
 
提高担保人收入要求是个方案, 但是未必比直接收人头费更公平. 这样的话, 高收入的人又额外享受了父母移民优先的权力, 他们的父母移过来, 并不是由他们自己的高收入来负担其福利, 而是全体纳税人负担.

除非取消公共医疗制度,不然没有人自己负担自己的福利。

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公平合理。提高收入门槛是沿袭现有税收制度。现有税收制度公平性我觉得比直接人头费高得多。高收入享受父母移民的优先权,低收入享有拿社会保障的优先权,比较公平合理。
另一个道理是移民应该高于本地平均(或者中位数)收入标准。这样的移民才是高质量的移民。对整个加拿大社会是有利的。
 
反对额外收费是因为平等问题。一个加拿大居民应该享有和另一个加拿大居民平等的权利,或者至少是对等的权利。第二个是关于加拿大国家信誉的问题。奸商按法律都得在广告下面写上一排小字,写上“THESE TERMS AND CONDITIONS ARE SUBJECT TO CHANGE WITHOUT NOTICE” 诸如此类的免责条款。比起加拿大移民法要诚实得多。



第三个是不合理,移民部凭什么推断父母/祖父母团聚移民一定没有income?收了4万/人是不是这些人可以income tax exempt?因为收这笔钱的法理依据就是这些人不交税使用医疗资源。既然费用已经pay upfront了,以后再收income tax就双重收税了,显然不合理。BTW,4万是安省拿minimum wage full time worker 23年个人所得税的总合



另外讨论社会问题不能把个案掺进去,不然永远说不清楚。而且不管你怎么cut in line,你都cut 不到我前面。只不过是凭良心讲话。私心也有,就是加拿大自毁了声誉,如果以后没有足够移民,一旦新能源横空出世,你我的退休金和医疗就都没有着落料。



加国居民申请父母移民不算权利吧, 夫妻和未成年子女才算, 所以当初办技术移民时必需一起考虑.



移民是个生意, 谁也不欠谁的, 双方都要合适. 门槛低了挤破头, 高了无人问津. 现在父母移民和技术移民都排大队, 说明门槛低了要调高. 其他方式即使同时采用, 父母移民如果不加上人头费也很难把门槛调到足够高.



即使考虑到有些父母移民也有贡献, 父母移民总体是负担, 这是个客观事实. 大家主要讨论谁来负担, 是全体居民还是子女, 双方如何分担.
 
除非取消公共医疗制度,不然没有人自己负担自己的福利。



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公平合理。提高收入门槛是沿袭现有税收制度。现有税收制度公平性我觉得比直接人头费高得多。高收入享受父母移民的优先权,低收入享有拿社会保障的优先权,比较公平合理。



所谓父母移民的优先权, 实质就是移民父母的社会保障的优先权啊. 移民父母过来后就是和本地低收入抢社保.
 
加国居民申请父母移民不算权利吧, 夫妻和未成年子女才算, 所以当初办技术移民时必需一起考虑.

我说的平等是指团聚类移民和普通加拿大人享有一样的医疗保障。加拿大出生的一辈子不交税一样有医疗保障,拿了一辈子福利就更不用说了。
 
所谓父母移民的优先权, 实质就是移民父母的社会保障的优先权啊. 移民父母过来后就是和本地低收入抢社保.

对阿,总比让拿低收入社保的再把父母移过来一起拿公平吧?从经济账上算,如果高收入的父母不在加拿大生活,会有一笔比相应低收入家庭高的多的资金流出加拿大经济。
 
我同意技术移民, 团聚类移民, 投资移民, 难民都享有一样的医疗保障, 但这要等他们成为移难民之后.

他们成为移难民是有条件的, 这些条件是做生意而不是讲平等. 人头费是一个可能的条件, 越不需要你就越管你要钱, 越需要你就越不要钱还倒贴.
 
对阿,总比让拿低收入社保的再把父母移过来一起拿公平吧?从经济账上算,如果高收入的父母不在加拿大生活,会有一笔比相应低收入家庭高的多的资金流出加拿大经济。



父母来加后的福利是平等的, 无论子女收入. 没有理由认为子女收入高, 他们的父母给加拿大带来的福利负担就小. 也没理由因此同意子女收入高的应该优先.



不太明白你的经济账. 高收入的父母在不在加拿大生活, 他们的钱也不会长毛, 可以更多自己消费, 也可以投资股票房产实业, 都是贡献.
 
不太明白你的经济账. 高收入的父母在不在加拿大生活, 他们的钱也不会长毛, 可以更多自己消费, 也可以投资股票房产实业, 都是贡献.

比方说我父母不来加拿大,我又200多K年收入,我每年寄给我父母40K,这40K就不再加拿大了。40K的hst就比一两个minimum wage worker的income tax 多。
 
比方说我父母不来加拿大,我又200多K年收入,我每年寄给我父母40K,这40K就不再加拿大了。40K的hst就比一两个minimum wage worker的income tax 多。

明白了. 这点我同意, 就是说收入高的父母在这里比收入低的本地消费高, 消费贡献大.

但是高收入的这点贡献补不足医疗负担的增加, 两者差距很大. 比如医疗成本几万一位, 交的税有比平均水平多几万吗?
 
比方说我父母不来加拿大,我又200多K年收入,我每年寄给我父母40K,这40K就不再加拿大了。40K的hst就比一两个minimum wage worker的income tax 多。

有钱银啊!

父母给我钱花算不算给加拿大做贡献? 做了贡献为什么不可以享受该有的福利?
算起来从做国际学生起很多中国父母给加拿大做的贡献大了去了。
就算不是国际学生的移民, 中国父母给加拿大培养了这么多优秀的纳税人,凭什么就不能享受点权利??
 
那不如不要医疗保险了谁有病自己出钱看更公平。

是啊,不是给10年签证么;用完再申请啊。
 
是啊,不是给10年签证么;用完再申请啊。



:cool:10年签证就是这个模式啊, 医疗自理.



人头费这个, 就是把10年签证延长直到去世有效, 算个概率把保费一次收齐. 看在子女人情的份上打点折, 几万马马虎虎, 十几万有点宰人了.
 
突然发现华人村民的觉悟真高啊! 是否还要成立一个维持会向政府效忠说
"收钱收得好, 咋不多收呢, 以前真是便宜了那帮吃福利的老人和家属了. " :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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