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没有怀疑你的诚信,大家心痛的是那些无辜的人被打着宗教幌子的机构利用。
学过一点历史的人都知道欧洲历史上最黑暗的中世纪吧,那啥红与黑也听说过吧
说到历史,向老兄推荐下面的资料:
教会史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85210990100pa01.html
欧洲中世纪真的是黑暗世纪吗?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85210990100o2s1.html
十字军的真正历史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85210990100o10q.html
教会的历史、欧洲的历史、还有十字军东征的历史的确充满了人的罪恶。然而,神的圣洁神的拯救也正是在人的罪恶中彰显!
说到宗教裁判所,我以前写过百吧字的短短的文字,转过来供参考和批判。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852109901014u95.html
毫无疑问,宗教裁判所的存在是违背圣经原则的。
因为主耶稣明确地告诉我们 “凯撒的物当归给凯撒,上帝的物当归给上帝。”(路20:25)“我的国不属这世界。” (约翰福音18:36) 并且, 作为审判的主,耶稣尚且在他再来之前不给人定罪: “因为神差他的儿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或作审判世人下同)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 (约翰福音 3:17); 他也明确命令我们不得论断人: “你们不要论断人。”(马太福音 7:1)
既然这样, 我们怎么可以用神国的律法来审判世俗世界? 我们怎么能代替主耶稣审判人? 我们怎麽能违背主的命令论断人? 中世纪宗教裁判所, 做的正是替上帝行审判的事,这本身就是罪恶. 无怪乎马丁.路德 会直指教皇乃是最大的罪人.
然而,人是有罪的, 人类的历史充满了罪恶. 没有宗教裁判所的欧洲以外的地区, 情况更是令人发指. 除了宗教裁判所, 那时世界上根本就没有真正意义上裁判. 有的只有掌权者对无权的大众的无情专政!
放在人类历史的大背景中看, 中世纪罗马教廷的宗教裁判所实在是人类第一次将司法权从君王和君王的代表手中剥离出来。这正是人类对行政权(君王权力)独立制衡的第一步, 是现代西方基督教国家司法独立的前身。从这个角度上看, 中世纪宗教裁判所是必要之恶,它在人类发展史上的进步意义怎么说都不过分!
所以说,对宗教裁判所可以从三个角度看。
1)用上帝的绝对的标准看,宗教裁判所当然是恶的,因为它是人企图代替神进行审判的产物;
2)如果是用人的标准来看,它是在当时的历史环境中最仁慈、最公正的审判制度;
3)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它是人类走向司法独立的最重要的第一步。它提供了西方现代独立司法制度的原型和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