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明白林母为啥要同情凶手

你自称信佛,才虚心想向你讨教一二。修行到了高级阶段是否就不知佛到底是啥啦?

没错,我自称信佛,但我从不宣扬佛教。你看见我参与cfc的佛教论坛吗?

佛教不是念念经,读读经书就可以了,要理解。

知不知道佛教有很多种的,每个人的理解是不同的。

至于有没有佛,我没见过,等我升天之后再告诉你。:D



假如你是佛教徒,你也认为该宽恕这个恶魔,那是你的事,但请不要打着佛教的幌子,因为我信仰的佛教不是这样的。



知不知道,佛教戒争吵的,我又犯戒了,嗨。阿弥陀佛。哦那个妈咪北美红。
 
那是你的境界太低,还处于修行的低级阶段,信佛,信基督都不是盲从。否则同傻子有啥区别。

人打你左脸,你拿个右脸贴上去,就叫大爱,就叫宽容?这叫迂腐。

知道啥叫做信佛的低级阶段,就是自以为每天念念阿弥陀佛,或者哦那个妈咪北美红就可以升天的那种。

知道啥叫“佛在我心中”吗,自己理解,理解了就说明修行有进步。



但是这件事其实跟宗教没有任何关系,因为宗教教人就是无欲无求的,啥都要看开一点。你看开一点,当然可以,反正人终要一死的。

现在讲的是社会正义,另一个范畴的东西。


请原谅我的直言不讳, 你所批判的信佛的初级阶段,正是您现在对基督教中"左脸右脸"比喻的理解阶段.

只知道一些只言片语,就大肆反对批判,这不是科学的态度.有理不在声高,对吗?
 
馬 太 福 音 5

38 你 们 听 见 有 话 说 : 以 眼 还 眼 , 以 牙 还 牙 。 39只 是 我 告 诉 你 们 , 不 要 与 恶 人 作 对 。 有 人 打 你 的 右 脸 , 连 左 脸 也 转 过 来 由 他 打 ; 40有 人 想 要 告 你 , 要 拿 你 的 里 衣 , 连 外 衣 也 由 他 拿 去 ; 41有 人 强 逼 你 走 一 里 路 , 你 就 同 他 走 二 里 ; 42有 求 你 的 , 就 给 他 ; 有 向 你 借 贷 的 , 不 可 推 辞 。

43你 们 听 见 有 话 说 : 当 爱 你 的 邻 舍 , 恨 你 的 仇 敌 。 44只 是 我 告 诉 你 们 , 要 爱 你 们 的 仇 敌 , 为 那 逼 迫 你 们 的 祷 告 。 45这 样 就 可 以 作 你 们 天 父 的 儿 子 ; 因 为 他 叫 日 头 照 好 人 , 也 照 歹 人 ; 降 雨 给 义 人 , 也 给 不 义 的 人 。 46你 们 若 单 爱 那 爱 你 们 的 人 , 有 甚 麽 赏 赐 呢 ? 就 是 税 吏 不 也 是 这 样 行 麽 ? 47你 们 若 单 请 你 弟 兄 的 安 , 比 人 有 甚 麽 长 处 呢 ? 就 是 外 邦 人 不 也 是 这 样 行 麽 ? 48所 以 , 你 们 要 完 全 , 像 你 们 的 天 父 完 全 一 样。
 
请原谅我的直言不讳, 你所批判的信佛的初级阶段,正是您现在对基督教中"左脸右脸"比喻的理解阶段.



只知道一些只言片语,就大肆反对批判,这不是科学的态度.有理不在声高,对吗?

呵呵,我声音高吗?这只是你的说法,还有很多人说我说出了他们的心声呢。:D

我只不过看不惯有人在主论坛布道而已。

提出宽恕罪犯的,我祝愿凶手免死,早日释放跟你做邻居。大爱无疆:cool:
 
针刺到肉,又如何,林母不是照样被洗脑。

关键在这种时候,你身边是啥人,林母若是有机会上网,看看cfc的言论,估计就会改变。无奈现在她身边都是“神职人员”。:D

这种大爱论,放到国内网站,估计会被飞砖砸死。:D:D:D


不明白你的几个笑脸符号是什么意思? 我一直觉得这是个沉痛的话题.
 
对,太同意了,尤其是看到某个宗教的信徒跑到佛教论坛里的胡搅和,就更清楚了。

兄弟你有所不知,佛教和基督教是有过节的。

我师父在我受戒时候关照过,出国以后不能去教堂的。

至于基督教对佛教的攻击,我就无从所知了。不过cfc的基督徒明显欺负佛教徒,专门去人家论坛捣乱。说的一泡蓝武的东西,我看了都会笑。:D
 
不明白你的几个笑脸符号是什么意思? 我一直觉得这是个沉痛的话题.

这都成了笑话,你还不自知。

不信,你post这个帖子到国内网站试试。

儿子被人残忍割头,老娘还要宽恕恶魔,还有人推波煮烂。想想就好笑,推广大爱理论。问问加拿大大法官答应不。
 
别忍,否则被认为是"真善忍":tx:
 
别忍,否则被认为是"真善忍":tx:

鸭子,你还别说,有人一直说cfc有flg的五毛,在这个帖子里,我愣是没看到。
 
为啥我如此反感有人的大爱论。

这个case同以前bus李光伟的case很不同,那老李的确是精神病,被杀的人都不认识的,“中邪说”有一定道理,那“大爱”就“大爱”吧,“宽恕”就“宽恕”吧。

这个case,完全不同,是预谋的极其残忍犯罪,世界为之震惊,相信大法官一定是有眼的。这有关社会正义,同宗教没有一毛钱关系。
 
馬 太 福 音 5

38 你 们 听 见 有 话 说 : 以 眼 还 眼 , 以 牙 还 牙 。 39只 是 我 告 诉 你 们 , 不 要 与 恶 人 作 对 。 有 人 打 你 的 右 脸 , 连 左 脸 也 转 过 来 由 他 打 ; 40有 人 想 要 告 你 , 要 拿 你 的 里 衣 , 连 外 衣 也 由 他 拿 去 ; 41有 人 强 逼 你 走 一 里 路 , 你 就 同 他 走 二 里 ; 42有 求 你 的 , 就 给 他 ; 有 向 你 借 贷 的 , 不 可 推 辞 。

43你 们 听 见 有 话 说 : 当 爱 你 的 邻 舍 , 恨 你 的 仇 敌 。 44只 是 我 告 诉 你 们 , 要 爱 你 们 的 仇 敌 , 为 那 逼 迫 你 们 的 祷 告 。 45这 样 就 可 以 作 你 们 天 父 的 儿 子 ; 因 为 他 叫 日 头 照 好 人 , 也 照 歹 人 ; 降 雨 给 义 人 , 也 给 不 义 的 人 。 46你 们 若 单 爱 那 爱 你 们 的 人 , 有 甚 麽 赏 赐 呢 ? 就 是 税 吏 不 也 是 这 样 行 麽 ? 47你 们 若 单 请 你 弟 兄 的 安 , 比 人 有 甚 麽 长 处 呢 ? 就 是 外 邦 人 不 也 是 这 样 行 麽 ? 48所 以 , 你 们 要 完 全 , 像 你 们 的 天 父 完 全 一 样。

主耶稣的这一段命令,很难遵守。只是主的命令没有哪条是容易的。但作为基督徒,我们只要凭着主的恩典就能谨守主的命令,"主的恩典够我用的."

其实"爱你的仇敌,为逼迫你的人祷告"这句话, 曾经是我认为基督教虚伪, 圣经虚假的一个主要"证据". 这不可能嘛, 这位违背人性嘛! 以血还血以命换命, 为同志为亲人报仇雪恨岂不是天经地义理所当然?杀子之仇杀父之恨,那还不是不共戴天,即使卧薪尝胆磨刀十年那也不是此仇不报誓不为人?那时,我相信宣称自己相信这条处世原则的人要麽是傻子要麽是骗子。只是, 后来的人生经验,让我一次次体验到这条戒命里的祝福。要做到的确很难。但是每次我愿意去做(不是做到而仅仅是愿意去做),主耶稣所应许的平安、喜乐、休息、还有“这些东西都要加给你们了(馬太福音6:33)”的种种祝福必然临到。

在这句话面前的降伏是我不得不承认《圣经》原则是高于人的真理并最终在神面前降伏的第一步。
 
mimi_ge 说:
鸭子,你还别说,有人一直说cfc有flg的五毛,在这个帖子里,我愣是没看到。

人心涣散,队伍不好带了啊。
 
这都成了笑话,你还不自知。

不信,你post这个帖子到国内网站试试。

儿子被人残忍割头,老娘还要宽恕恶魔,还有人推波煮烂。想想就好笑,推广大爱理论。问问加拿大大法官答应不。

这倒是让我想起我以前在天涯发的帖子。不过后来觉得天涯上很难找自己的帖子,很久不发回帖了。


『天涯杂谈』 中国需要宽恕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2601135.shtml
 
这倒是让我想起我以前在天涯发的帖子。不过后来觉得天涯上很难找自己的帖子,很久不发回帖了。





『天涯杂谈』 中国需要宽恕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2601135.shtml

神父,你的话呢,我还是很愿意听的。:cool:

记得当时李光伟的case吗,法官判他可以有条件外出,当时很多cfcers都认为不妥,就您认为应当这样。

说实话,当时我没想通,不过后来想通了,他的确就是病人,社会对他多点宽恕,应当的。



不过这case很不同,我相信法官一定会维持正义的。否则以后杀人放火都以入魔为借口,社会就乱了。这同宽容不宽容,大爱不大爱的没啥关系。同那些神啊,佛啊更是八竿子打不到一块儿。
 
后退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