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二小坑--如何证明自己不是精神病

发这个帖子的人肯定是精神病

发这个帖子的人肯定是精神病
 
受骗了吧, 楼上所有回答问题的都是神经病 :lol:

又来一个分不清神经病和精神病的患者,拖上来打针。:D
 
我的意思是:如果你想用这个精神病的例子比喻韩寒没法自证,那么这个比喻貌似有理其实不对。不过呢,活跃气氛和加佐料我支持:)

方和韩都有足够的自由举证,观众的判断只是一审二审,到现在这个案子仍可提新证据上诉重审。不存在上法场和被掉包的事情,也无所谓在这方面平反。方韩的事,大家审的就是掉包,不是审完了发生的掉包。而你也指出来,判断是不是精神病本来是按照正常的程序来正确地确定了,只是执行时发生了意外,没法去平那个精神病鉴定的反,也没有恶毒司机可揪,方舟子是一审二审的证人,不是那个司机。

你凭什么说方舟子是证人啊,他跟韩寒父子一起生活过? :D
方舟子是警察兼公诉人兼法官,这是大家都公认的。你还要让他再兼证人,你想累死他,良心地坏坏。:p
 
受不了这个头像,我准备“添加 xiee 到您的屏蔽列表”。
 
不是大腿,是鸭头

Cow~!:blink:还不认账!:flam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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