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越捐款用途及使用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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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一开始说留在古巴要费用自理并被告知停留也做不了什么,所以在亡夫尸骨未寒的情形之下,在古巴1天也未多停留,第二天就回到了加拿大。不知道是太过于冷静还是太多于无情。回来以后被告之处理丧葬需要三万元就同意了上网发贴募捐。几天酒店花费和3万丧葬费真的就吓到要募捐吗?刘先生生前是分文未挣吗?!银行抵押卖车管朋友借都是可以筹到的一个数字,连这点钱都舍不得为亡夫花费吗?现在丧葬费已经远超过3万,刘先生还是落了个就地火化邮递回家的地步。试问卜家诚意信意情意何在!
卜女士的确有权力全权处理亡夫事宜和以亡夫名义募捐而来的这一笔钱,无论这件事是个什么圆满不圆满的结局,作为局外人,我们也可以保留对此事质疑和鄙视的权利。

卜女士遭受了很大的打击,我们也非常替她难过。节哀顺便吧,希望能够坚强,以后把俩个孩子拉扯大并好好善待刘先生的年迈父母。也许看到这个结果,刘先生不会再介意自己最后一程的孤苦和零丁。
 
老大,完满是没有可能的,道理很简单,因为你不是收益人,不是谎言制造者,充其量只是个热心而缺乏思考的志愿者,所以任何从你这方面的道歉和决定都没有完满的可能性。

这个捐款是以谎言开始的,而且为了圆谎又撒了更多的谎言。这个捐款的理由本身就不成立,所以, 如果捐款不全数吐出再加一个家属或募捐者的道歉,几乎没有可能完满。就算现在能暂时平息,以后一但有类似事件,这事就会被提起,家属和逝者的名字会被一遍遍的提起,就像祥林嫂一样, 传遍全世界,家属也将永远被别人戳脊梁,不信走着瞧,康妈事件就是一个很好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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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清楚了以后,咱追加捐款 50 CASH,属私人性质,本人虽也质疑,但是一个女人要带两孩子还要照顾老人确实不易。
老人还要照顾两孩子带一个女人确实不易, too.
 
经过咨询律师,我们已经有了一个清晰的在法律框架下的解决方案。 具体程序和方式已经在制定中。

请给我们时间处理这些问题。我们会给大家一个相对完美的答复。

刘越募捐委员会
2014年4月1日。

Raven,刚才我发了个贴子忽然没了,关于那在专版置顶的感谢信署名最后那字是“燕“还是“雁“的,我觉得被删的莫名其妙。
因为我发现,那最后一个字在别人回复的跟帖里是“燕“字,而署名确实另外一个字,您可以解释一下哪个字是正确的?
 
BU 现在挺难的,不管怎么做,都免不了留下一个X名:或捐款自己留下,或留一部分,捐一部分,都会被千夫所指,因为一开始就是错的;就是一狠心全捐了,也会被说成是“迫于网民的压力”的无奈之举,因为有了先前的20%20%30%30%的惊奇方案。。。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呀!! 人在关键时刻是需要一点精神的,切不可贪,自勉。

说实话,BU 只是一个倒霉蛋,换成别的没主意的弱女子,也未必能赢。
Where is the baba?
 
Raven,刚才我发了个贴子忽然没了,关于那在专版置顶的感谢信署名最后那字是“燕“还是“雁“的,我觉得被删的莫名其妙。
因为我发现,那最后一个字在别人回复的跟帖里是“燕“字,而署名确实另外一个字,您可以解释一下哪个字是正确的?

这个是卜凡雁。

http://bbs.comefromchina.com/threads/1348126/

这个,现在也是卜凡雁。
http://bbs.comefromchina.com/threads/1347290/

原来是卜凡燕,估计是ID改过。
 
理解了,我还以为两个人名呢,谢谢,那为啥我原来的那贴子给删了?

你确认发出来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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