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网购24支仿真枪被诉走私武器罪、被判无期徒刑的19岁四川少年,日前被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无期徒刑原判。
一定要去买只步枪和手枪,让国内伪军迷看看。
一定要去买只步枪和手枪,让国内伪军迷看看。
因网购24支仿真枪被诉走私武器罪、被判无期徒刑的19岁四川少年,日前被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无期徒刑原判。
一定要去买只步枪和手枪,让国内伪军迷看看。
没律师?武器咋定义的?
无期也太过分了吧?哎 傻孩子,错就错在去台湾买,淘宝上不是多的是。几年前在广州也有过这么一起,那一个案例最后是得到了不起诉,这次的案例没有参照之前,直接无期了。
南都记者获得的泉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披露,2013年8月,刘为明开始与台湾卖家“碧海蓝天”(以下简称“台湾卖家”)商谈购买枪支事宜,2014年7月1日前后,他在台湾卖家提供的网址里选购了24支仿真枪并将相应的枪支型号发给了台湾卖家。枪支货款和代购服务费共计30540元。
起诉书称,2014年7月15日,为逃避海关监管,卖家将24支仿真枪支藏于饮水机箱体内部,辗转交由台湾、厦门、泉州、金门等物流、进出口公司进行报关、缴纳关税、转运。7月22日凌晨,该批枪支被石狮海关缉私分局查获。
起诉书指出,经鉴定,24支仿真枪支有21支以压缩气体为动力发射弹丸,其中20支具有致伤力,认定为枪支;1支不能确定是否具有致伤力,不能确定是否为枪支;3支不具有致伤力,认定为仿真枪。
泉州市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刘为明向境外卖家购买非法入境枪支,情节特别严重,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以走私武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只能往上申诉了. 看来福建比广东管的严。无期也太过分了吧?
判的就是购买。“被告人刘为明向境外卖家购买非法入境枪支,情节特别严重”他在网上购买又没参与报关,物流等环节,要说犯错也主要是卖家的事。不能办不着台湾的卖家拿这傻孩子顶缸。
哎 没有办法,只能继续下去了。在加拿大也边也是一样,在公共场所被抓到持有Airsoft,也没有好果子的,最然不违法吧,只能算是灰色地带。小心上诉后改为枪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