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你说的都是公道话,要不我说:我说的都是事实?呵呵喂,我只说了两句公道话。 别激动。![]()
哦,原来是我傻了?你的意思是间谍更可能会?好像有道理
Bill c24 仅适用双重国籍。试想不承认双重国籍的国家,入了加籍就仅有加籍了
这里的关键是该法案将公民根据出生地分等,这是完全违反人权自由宪章的。公民就是公民,有相同的权利和义务,和出生地无关,也和有无双重国籍无关。虽然C24只是关于双重国籍的, 但谁能保证以后没有C34,C44, C54...?所以这个违反宪法的头绝不能开! 如果对这个问题没有清醒的認識,那不仅是大脑的function 不对, 而且是大脑短路的。Comefromwhere 的 points landed no where。Bill c24 仅适用双重国籍。试想不承认双重国籍的国家,入了加籍就仅有加籍了。把他们往那里送?那里接受他们?引用一移民论坛上对 Bill c24 癖点评论,然后说些不阴不阳话,只能说明大脑的function 不对
建議您看一下 Saad Gaya 這個案子,他就是保守黨政府在 "沒有" 雙重國籍的情況下要被遣返的首例。Bill c24 仅适用双重国籍。试想不承认双重国籍的国家,入了加籍就仅有加籍了。把他们往那里送?那里接受他们?引用一移民论坛上对 Bill c24 癖点评论,然后说些不阴不阳话,只能说明大脑的function 不对。
有些人从骨子里就是反移民,把移民看成二等公民的。甚至是反对人权自由宪章和多元文化。奇怪的是在这个移民为主的坛子里也有这样的人。C24不过是在反恐的同时,夹带了这些人的私货。建議您看一下 Saad Gaya 這個案子,他就是保守黨政府在 "沒有" 雙重國籍的情況下要被遣返的首例。
http://www.macleans.ca/news/canada/...rip-citizenship-from-canadian-born-terrorist/
當然這個人並不是被冤枉的,他真的參加了恐怖活動。
而現在網友比較擔心的是,因為參與了某些與外國有關的活動,被國家認定為間諜,因而喪失身份。
關鍵是國家有可能冤枉人。如果假設三維當初是清白的,那她自然是被冤枉的了。
其實這並不能怪國家或當事人,很多事"瓜田李下",普通人都會自然地聯想,補風捉影一番。
現在的情況,或許可以把它量化來看,
0 是完全的包容一切間諜與恐怖份子,沒有任何人被抓,當然也不會被冤枉;
100 是徹底的法西斯警察國家,紅色、白色恐怖,在論壇上說句話都可能在顛覆國家。
目前的加拿大在 50 的地方,有些恐怖份子、間諜被抓了,有些還沒抓;也有些是被冤枉的。
而保守黨的思想就是安全第一,往 100 的方向一步步推進。
當然保守黨平均不見得真希望把加拿大帶向 100,也許 75 是他們的理想。
但很多人覺得現狀 50 就夠好了。
從 50 到 75,真正的"壞人"抓得是比較多,但被冤枉的無辜人也更多。
雖然說雙重國籍原則上不可能,首當其衝的應該是持有楓葉卡,但仍持外國護照的族群。接下來就是已經放棄外國國籍的,或沒擁有過外國國籍的二代。
这里的关键是该法案将公民根据出生地分等,这是完全违反人权自由宪章的。公民就是公民,有相同的权利和义务,和出生地无关,也和有无双重国籍无关。虽然C24只是关于双重国籍的, 但谁能保证以后没有C34,C44, C54...?所以这个违反宪法的头绝不能开! 如果对这个问题没有清醒的認識,那不仅是大脑的function 不对, 而且是大脑短路的。
夹带了这些人的私货有些人从骨子里就是反移民,把移民看成二等公民的。甚至是反对人权自由宪章和多元文化。奇怪的是在这个移民为主的坛子里也有这样的人。C24不过是在反恐的同时,夹带了这些人的私货。
加拿大虽然宽厚,和平,也不是没有不公平发生的。火没烧到自己的身上,哪里知道疼?三维在发生了那件事情以后,很长的时间都没有工作,是不是10年?而且精神上饱受打击。这对一个有能力工作的人非常残忍。能活下来就很不容易了。三维是一个非常有智慧的中国女性。就凭她的条件 ,在加拿大很多地方都可以找到工作。那个枢密院,听起来很高大上,但是不适合于她去工作。我们很多人吃亏就吃在对加拿大国情和事情,文化不了解上。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希望三维的人生之路越走越顺。中国间谍或盗去商业技术情报的(间谍),近年来炒的很热。美加各抓了几个, 美国抓的多。概念首先应搞清楚,间谍和被怀疑是间谍,或过去曾为一国做过间谍完全是完全不同的事情。在坐的CFCers最好不要蹦的太高,你们自己或家人也许也在CSIS怀疑名单上。当然,你们会说: 我是码工我怕谁。你们的孩子不正在努力学中文吗?随着中美自身利益的摩擦和今后的发展,及和中国经济技术联系的加深,将有更多的”中国间谍“出现,而这种间谍或怀疑是间谍将来可能波及到你们的孩子身上即使孩子是CBA/CBC。
三维的所谓“间谍案”事发于由 Secret 升级Top Secret” security clearance 没通过,导致她的“Secret” security clearance”也被枢密院取消了,从而失去了在枢密院工作的基本要求,丢了工作。她有权对没给她“Top Secret” security clearance” Appeal,但她没有 Appeal。这成了National Post 记者的把柄了。为什么没有Appeal?稍微用大脑思考一下就清楚了。Security Intelligence Review Committee, which agreed there was reason to believe she may have engaged in intelligence collection on behalf of a foreign state. 我操,砸多少钱和时间可以把这个“may have engaged in ”Appeal 清楚(这种事我不认为政府工会管)?如果司法部对三维的所谓“间谍”提出指控定罪,三维不去 Appeal,那还有点间谍的意思。Secret security clearance给取消了,结果失去了工作。当然要你对薄公堂了,这事工会就的管了。结果呢?和政府对薄公堂三维胜了,政府输了。你说政府能咽下这口气吗?法庭让政府给三维安排工作?政府能给她香饽饽吃吗?她被涮了一圈,二上公堂,政府说公堂要求我做的,我都做到了。她找不到工作,是她的问题了。结果二上公堂三维输了。
胡说之是胡说。他说:“最重要的指控她没有Appeal“,这本身逻辑不通。 Appeal or not appeal, 是当事人的权利。所谓的“指控”是含糊的而且是对过去的事情, Appeal 能对过去的事情说清楚吗?既使是现在的联系,私人朋友联系还是情报联系?也是含糊不清的。胡说之的逻辑不通最主要的是两次公堂均不是间谍案的对薄, 而是对薄失去了工作。如果对薄的是间谍案, 那三维要么被定罪间谍,判刑进监狱,要么无罪清白,恢复工作。
Comefromwhere 的 points landed no where。Bill c24 仅适用双重国籍。试想不承认双重国籍的国家,入了加籍就仅有加籍了。把他们往那里送?那里接受他们?引用一移民论坛上对 Bill c24 癖点评论,然后说些不阴不阳话,只能说明大脑的function 不对。
在当今西方大炒“中国间谍”时候,如果是媒体为了自身的商业利益跟着炒做还可以理解。而社区有些人,把不是间谍的案例炒成“中国间谍”案,甚至上升到Bill c24 。所做所为,令人费解。当然,浩然宣称“作为一个加拿大公民希望我生活的家园是安全的,支持加拿大情报部门清理他国spy”,绝对没错。错的是使用在和“间谍案”丝毫无关的案例上了。
不是CFCers有不少人抱怨中国人不团结,喜欢内斗吗?Oh,Oh. 话题扯远了,我不多说了。
没事儿 我们帮你变聪明[emoji3]哦,原来是我傻了?
中国间谍或盗去商业技术情报的(间谍),近年来炒的很热。美加各抓了几个, 美国抓的多。概念首先应搞清楚,间谍和被怀疑是间谍,或过去曾为一国做过间谍完全是完全不同的事情。在坐的CFCers最好不要蹦的太高,你们自己或家人也许也在CSIS怀疑名单上。当然,你们会说: 我是码工我怕谁。你们的孩子不正在努力学中文吗?随着中美自身利益的摩擦和今后的发展,及和中国经济技术联系的加深,将有更多的”中国间谍“出现,而这种间谍或怀疑是间谍将来可能波及到你们的孩子身上即使孩子是CBA/CBC。
三维的所谓“间谍案”事发于由 Secret 升级Top Secret” security clearance 没通过,导致她的“Secret” security clearance”也被枢密院取消了,从而失去了在枢密院工作的基本要求,丢了工作。她有权对没给她“Top Secret” security clearance” Appeal,但她没有 Appeal。这成了National Post 记者的把柄了。为什么没有Appeal?稍微用大脑思考一下就清楚了。Security Intelligence Review Committee, which agreed there was reason to believe she may have engaged in intelligence collection on behalf of a foreign state. 我操,砸多少钱和时间可以把这个“may have engaged in ”Appeal 清楚(这种事我不认为政府工会管)?如果司法部对三维的所谓“间谍”提出指控定罪,三维不去 Appeal,那还有点间谍的意思。Secret security clearance给取消了,结果失去了工作。当然要你对薄公堂了,这事工会就的管了。结果呢?和政府对薄公堂三维胜了,政府输了。你说政府能咽下这口气吗?法庭让政府给三维安排工作?政府能给她香饽饽吃吗?她被涮了一圈,二上公堂,政府说公堂要求我做的,我都做到了。她找不到工作,是她的问题了。结果二上公堂三维输了。
胡说之是胡说。他说:“最重要的指控她没有Appeal“,这本身逻辑不通。 Appeal or not appeal, 是当事人的权利。所谓的“指控”是含糊的而且是对过去的事情, Appeal 能对过去的事情说清楚吗?既使是现在的联系,私人朋友联系还是情报联系?也是含糊不清的。胡说之的逻辑不通最主要的是两次公堂均不是间谍案的对薄, 而是对薄失去了工作。如果对薄的是间谍案, 那三维要么被定罪间谍,判刑进监狱,要么无罪清白,恢复工作。
Comefromwhere 的 points landed no where。Bill c24 仅适用双重国籍。试想不承认双重国籍的国家,入了加籍就仅有加籍了。把他们往那里送?那里接受他们?引用一移民论坛上对 Bill c24 癖点评论,然后说些不阴不阳话,只能说明大脑的function 不对。
在当今西方大炒“中国间谍”时候,如果是媒体为了自身的商业利益跟着炒做还可以理解。而社区有些人,把不是间谍的案例炒成“中国间谍”案,甚至上升到Bill c24 。所做所为,令人费解。当然,浩然宣称“作为一个加拿大公民希望我生活的家园是安全的,支持加拿大情报部门清理他国spy”,绝对没错。错的是使用在和“间谍案”丝毫无关的案例上了。
不是CFCers有不少人抱怨中国人不团结,喜欢内斗吗?Oh,Oh. 话题扯远了,我不多说了。
我比較天真地認為,較早的移民(英、法裔)並不是有意要排擠新移民,尤其是 visible minority,有些人从骨子里就是反移民,把移民看成二等公民的。甚至是反对人权自由宪章和多元文化。奇怪的是在这个移民为主的坛子里也有这样的人。C24不过是在反恐的同时,夹带了这些人的私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