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城“性侵案”的陪審團根本是抱著偏見胡亂判決

LZ既然懂法律,看看这个律师写的,他是文学城法律坛的版主,亚特兰大城第一次有人把判决结果贴到WXC,有人点名让他发言,以下是几个他的帖子:
1. 只有一個問題
来源: 單身老貓 于 2016-03-31 12:15:36

這位張先生進廁所自我檢查時是否有關門....

2. 同樣的問題
来源: 單身老貓 于 2016-03-31 18:33:46

當事人聲稱他出了洗手間沒有做任何事,(如果當事人真正關門),那麼他是否脫褲,小女孩根本無法知曉...

因此如果小女孩的描述是事實,那麼只有一種可能,就是在沒有其他合理的原因能夠解釋原因之下,當事人有意識的除去衣物. 至於為何這麼做,當事人需要有一個合理的解釋,在此同時,如果當事人真正沒有做任何事,那麼在合理的情況下小女孩不可能知道當事人脫去外褲之後是什麼情 況,因此...老貓很想知道,他有沒有穿內褲,如果有是什麼顏色的.......同時老貓的另外一個問題是小女孩為何能描述看到他的性器官?

如果他入洗手間沒有關門,老貓想知道的是 WHY ? (因為他的聲明中明確的表示他並不是急於使用洗手間,所以沒有理由"忘記關門".....

3. 作為律師,老貓選擇轉發這篇文章,希望有良知的人瞭解老貓這麼做的用意.
来源: 單身老貓 于 2016-04-04 15:21:36

這些年,老貓基本上不涉足一些"有名"的案件的討論,因為老貓的原則 是"相信司法,不作猜想",然而這個案件,看到一些國人的作為,老貓基於義憤,選擇支持受害家屬,老貓不能做什麼,但是往後這個論壇中對於此案的任何非理 智的言論,老貓一定刪除絕不會手軟,如果有任何人有任何意見,請自行與網管聯絡. 謝謝您的諒解與合作.

4• 事實上許多網友的言論已經逼近到網路霸凌的程度,這種言論已經超過言論自由對被害人與其家屬造成二度傷害 -單身老貓- ♂
既然你的文字也知道”司法不做猜想“,還猜想那莪多幹嘛?我沒空跟你爭論你的那些猜想,我不跟你爭其他,現在的問題是是否有驗傷或者DNA殘留證明其有罪?有人説的更好笑,比如”DNA證據可能被被告偷偷洗掉了“,請問律師---他真的完全沒做,跟他做了但是自己偷洗掉有差別嗎?從司法上講,你都是沒辦法證明他做了,不能證明做了本來就該無罪,難道你憑猜想給人家定罪?
 
既然你的文字也知道”司法不做猜想“,還猜想那莪多幹嘛?我沒空跟你爭論你的那些猜想,我不跟你爭其他,現在的問題是是否有驗傷或者DNA殘留證明其有罪?有人説的更好笑,比如”DNA證據可能被被告偷偷洗掉了“,請問律師---他真的完全沒做,跟他做了但是自己偷洗掉有差別嗎?從司法上講,你都是沒辦法證明他做了,不能證明做了本來就該無罪,難道你憑猜想給人家定罪?
說的好!建議你替張搬家狀告亞城法院,告他們濫用司法、違反人權,違背憲章。:good:
把法官,法警,順便把14人陪審團全告了,要求每人賠償張搬家28萬。
 
1.猜測我是哪人那些,更是好笑之極,應該是沒話好説,轉移辯論方向吧?還真有人跟著去。我是哪裏人,絕對跟本案案情無關。

2.搬家會不會碰到生殖器?我認爲可能,有人認爲不可能,但這都是猜測,不是重點。司法上爲避免”萬一冤枉好人“,都是疑罪從無,無罪推定。而不是疑罪從有(既我衹要懷疑你“萬一可能有罪”,就判有罪。)從沒聽説用原告的猜測/幾率代替客觀證據判人有罪,好笑!

3.原告是誰?我當然知道---檢察官,但父母也算是原告吧?不然我叫他們什麽?用英文寫?就這些人看得懂?
CBC主播的律師說的好,在强大國家機器面前,想輕易草率起訴你是很容易的,被告律師就是要維護司法正義。

4.14個人的陪審團都贊成?但都是白人!遇到當事人都是中國國來的,看你個成年中國男就”不是好東西“!遇到韓日來的也一樣。這種主觀偏見完全沒有?

難道你們不知道,在這類社會,性別被歧視的最多是成年男性?而某些人躺著可以領錢花?成年男性一天不上班也沒錢花,那些所謂的弱者真的是可憐的嗎?
保護弱者是否應該以“犧牲他人的最基本人權”做代價?。
5.我看不到任何支持父母的有什麽法律邏輯和證據,反倒是看到有個義憤填膺的”這種人應該抓起來槍斃“的可笑評論。又在Lask網站看到一個繁體字的也好笑,大家都不相信那對父母的説辭,他卻説他主觀相信,還不斷反問說“你們怎麽證明女孩在説謊?萬一是真的呢?”
這種連基本法律常識都不具備---假設我指控和你偷了我的包包,應該是我先舉證,至少也要警察在你處搜出贓物才成立!沒聽説原告指控被告偷東西,卻要被告反證原告在説謊的!
如果陪審團也是這號人,那就悲劇了。
其他我就不説了,建議被告賣掉資產委托有名氣的律師上訴吧。
 
最后编辑:
1.猜測我是哪人那些,更是好笑之極,應該是沒話好説,轉移辯論方向吧?還真有人跟著去。我是哪裏人,絕對跟本案案情無關。

2.搬家會不會碰到生殖器?我認爲可能,有人認爲不可能,但這都是猜測,不是重點。司法上爲避免”萬一冤枉好人“,都是疑罪從無,從沒聽説用你的猜測/幾率代替客觀證據判人有罪,好笑!

3.原告是誰?我當然知道---檢察官,但父母也算是原告吧?不然我叫他們什麽?用英文寫?就這些人看得懂?
CBC主播的律師說的好,在强大國家機器面前,想輕易草率起訴你是很容易的,被告律師就是要維護司法正義。

4.14個人的陪審團都贊成?但都是白人!遇到當事人都是中國國來的,看你個成年中國男就”不是好東西“!韓日來的也一樣。
這種主觀偏見完全沒有?
難道你們不知道,在這類社會,性別被歧視的多是成年男性?而某些人群躺著可以領錢花?成年男性一天不上班也沒錢花,那些弱者真的是可憐的嗎?

5.我看不到任何支持父母的有什麽法律邏輯和證據,反倒是看到有個義憤填膺的”這種人應該抓起來槍斃“的可笑評論。
如果陪審團也是這號人,那就悲劇了。
其他我就不説了,建議被告賣掉資產委托有名氣的律師上訴吧。
你真是学法律的么?好奇一下,陪审员制度和无罪推断有直接关系么? 另外这个案子是未成年儿童案,和CBC主持人案不能类比。
 
1.猜測我是哪人那些,更是好笑之極,應該是沒話好説,轉移辯論方向吧?還真有人跟著去。我是哪裏人,絕對跟本案案情無關。

2.搬家會不會碰到生殖器?我認爲可能,有人認爲不可能,但這都是猜測,不是重點。司法上爲避免”萬一冤枉好人“,都是疑罪從無,從沒聽説用你的猜測/幾率代替客觀證據判人有罪,好笑!

3.原告是誰?我當然知道---檢察官,但父母也算是原告吧?不然我叫他們什麽?用英文寫?就這些人看得懂?
CBC主播的律師說的好,在强大國家機器面前,想輕易草率起訴你是很容易的,被告律師就是要維護司法正義。

4.14個人的陪審團都贊成?但都是白人!遇到當事人都是中國國來的,看你個成年中國男就”不是好東西“!韓日來的也一樣。
這種主觀偏見完全沒有?
難道你們不知道,在這類社會,性別被歧視的多是成年男性?而某些人群躺著可以領錢花?成年男性一天不上班也沒錢花,那些弱者真的是可憐的嗎?

5.我看不到任何支持父母的有什麽法律邏輯和證據,反倒是看到有個義憤填膺的”這種人應該抓起來槍斃“的可笑評論。
如果陪審團也是這號人,那就悲劇了。
其他我就不説了,建議被告賣掉資產委托有名氣的律師上訴吧。
我也不想认真和你讨论这个案子,我对你帖子里的内容一大半不同意,不想去一一反驳。
我只想提一个问题,受害的女孩撒谎诬陷被告的动机是什么?如何成功做到的?
孩子撒谎经常是这样的:

 
1.猜測我是哪人那些,更是好笑之極,應該是沒話好説,轉移辯論方向吧?還真有人跟著去。我是哪裏人,絕對跟本案案情無關。

2.搬家會不會碰到生殖器?我認爲可能,有人認爲不可能,但這都是猜測,不是重點。司法上爲避免”萬一冤枉好人“,都是疑罪從無,從沒聽説用你的猜測/幾率代替客觀證據判人有罪,好笑!

3.原告是誰?我當然知道---檢察官,但父母也算是原告吧?不然我叫他們什麽?用英文寫?就這些人看得懂?
CBC主播的律師說的好,在强大國家機器面前,想輕易草率起訴你是很容易的,被告律師就是要維護司法正義。

4.14個人的陪審團都贊成?但都是白人!遇到當事人都是中國國來的,看你個成年中國男就”不是好東西“!韓日來的也一樣。
這種主觀偏見完全沒有?
難道你們不知道,在這類社會,性別被歧視的多是成年男性?而某些人群躺著可以領錢花?成年男性一天不上班也沒錢花,那些弱者真的是可憐的嗎?

5.我看不到任何支持父母的有什麽法律邏輯和證據,反倒是看到有個義憤填膺的”這種人應該抓起來槍斃“的可笑評論。
如果陪審團也是這號人,那就悲劇了。
其他我就不説了,建議被告賣掉資產委托有名氣的律師上訴吧。
說的好像你和這個案子很有關係啊?:shale:
現在不管你是哪裡人為啥要歧視大陸人尤其是歧視大陸兒童了,現在關心的是你和張搬家是什麼關係?:rolleyes:
 
我也不想认真和你讨论这个案子,我对你帖子里的内容一大半不同意,不想去一一反驳。
我只想提一个问题,受害的女孩撒谎诬陷被告的动机是什么?如何成功做到的?
孩子撒谎经常是这样的:


大陸來的女孩,六歲了,理應撒謊成性。:buttrock:她不撒謊,樓主會很驚詫。:(
 
一群愚民真的是沒救了。我跟被告沒有任何關係,距離幾千KM, 如果確實有證據證明他有罪,該怎樣判就怎樣判。我看不下去的原因是----沒有任何客觀證據的大前提下,時間地點場合也不符合犯罪發生的常理,卻僅僅憑著傻乎乎的認定“兒童不會説謊,兒童永遠都是正確的”就把一個人判了如此嚴重的罪行!

這件事情,對你對我,不覺得可怕嗎?
大陸來的人脾氣多暴戾怪癖,喜歡看別人倒霉,衆人再踏上一萬隻腳。反正倒霉的又不是你自己人,這個我知道你們。我都懶得一一反駁你們這群無知愚蠢又缺少正義感的人。下面轉發幾個同樣大陸理性網友的發言,你們自己看,自己去反駁吧!
 
這群愚蠢自私的人,一方面自稱相信西方制度,藐視中國出來的,但又提不出足夠的證據,衹會用“可笑了,14個人的陪審團都是偏見?”這種猜測的方式來定罪!如果14個人陪審團就保證都無錯案也無偏見,那美國每年上萬起冤案哪來的?不都是你所謂的陪審團認定有罪的假案嗎?
北韓和老毛過去的100%當選是怎麽回事?
除了暴力脅迫外,人很多情況下是會被偏見誤導的——————-中國成語“人云亦云”,你懂嗎?
、謊言重複多了就是真理,特別對某些毫無獨立思考能力的蠢蛋來説更是如此。

真正公平的判決就是要看到客觀證據,不然就不應該判!

什麽如果你也是媽媽會怎樣了,什麽小孩絕不會説謊了,這些都是情緒化的煽情用語,沒有一點能證明被告有罪!小孩不會誣告人?傑克遜就是被誣告過,至死都沒有清白,死後才真相大白!那個孩子當年也是畫圖。最後還是被證明是假的!
 
3.原告是誰?我當然知道---檢察官,但父母也算是原告吧?不然我叫他們什麽?用英文寫?就這些人看得懂?
CBC主播的律師說的好,在强大國家機器面前,想輕易草率起訴你是很容易的,被告律師就是要維護司法正義。

4.14個人的陪審團都贊成?但都是白人!遇到當事人都是中國國來的,看你個成年中國男就”不是好東西“!遇到韓日來的也一樣。這種主觀偏見完全沒有?

難道你們不知道,在這類社會,性別被歧視的最多是成年男性?而某些人躺著可以領錢花?成年男性一天不上班也沒錢花,那些所謂的弱者真的是可憐的嗎?
保護弱者是否應該以“犧牲他人的最基本人權”做代價?。
5.我看不到任何支持父母的有什麽法律邏輯和證據,反倒是看到有個義憤填膺的”這種人應該抓起來槍斃“的可笑評論。又在Lask網站看到一個繁體字的也好笑,大家都不相信那對父母的説辭,他卻説他主觀相信,還不斷反問說“你們怎麽證明女孩在説謊?萬一是真的呢?”
這種連基本法律常識都不具備---假設我指控和你偷了我的包包,應該是我先舉證,至少也要警察在你處搜出贓物才成立!沒聽説原告指控被告偷東西,卻要被告反證原告在説謊的!
如果陪審團也是這號人,那就悲劇了。
其他我就不説了,建議被告賣掉資產委托有名氣的律師上訴吧。
让我告诉你吧,父母是证人,你叫他们什么不重要。证人英文叫“witness",神志清醒脑袋没病的人都看得懂。
 
最后编辑:
1.猜測我是哪人那些,更是好笑之極,應該是沒話好説,轉移辯論方向吧?還真有人跟著去。我是哪裏人,絕對跟本案案情無關。

2.搬家會不會碰到生殖器?我認爲可能,有人認爲不可能,但這都是猜測,不是重點。司法上爲避免”萬一冤枉好人“,都是疑罪從無,無罪推定。而不是疑罪從有(既我衹要懷疑你“萬一可能有罪”,就判有罪。)從沒聽説用原告的猜測/幾率代替客觀證據判人有罪,好笑!

3.原告是誰?我當然知道---檢察官,但父母也算是原告吧?不然我叫他們什麽?用英文寫?就這些人看得懂?
CBC主播的律師說的好,在强大國家機器面前,想輕易草率起訴你是很容易的,被告律師就是要維護司法正義。

4.14個人的陪審團都贊成?但都是白人!遇到當事人都是中國國來的,看你個成年中國男就”不是好東西“!遇到韓日來的也一樣。這種主觀偏見完全沒有?

難道你們不知道,在這類社會,性別被歧視的最多是成年男性?而某些人躺著可以領錢花?成年男性一天不上班也沒錢花,那些所謂的弱者真的是可憐的嗎?
保護弱者是否應該以“犧牲他人的最基本人權”做代價?。
5.我看不到任何支持父母的有什麽法律邏輯和證據,反倒是看到有個義憤填膺的”這種人應該抓起來槍斃“的可笑評論。又在Lask網站看到一個繁體字的也好笑,大家都不相信那對父母的説辭,他卻説他主觀相信,還不斷反問說“你們怎麽證明女孩在説謊?萬一是真的呢?”
這種連基本法律常識都不具備---假設我指控和你偷了我的包包,應該是我先舉證,至少也要警察在你處搜出贓物才成立!沒聽説原告指控被告偷東西,卻要被告反證原告在説謊的!
如果陪審團也是這號人,那就悲劇了。
其他我就不説了,建議被告賣掉資產委托有名氣的律師上訴吧。
数了一下,好几个“好笑”、“可笑”。楼主,你懂什么叫东一笤帚,西一扫帚的乱说吗?
 
楼主已经笑晕在厕所里。:p:D:dx:
 
让我告诉你吧,父母是证人,你叫他们什么不重要。证人英文叫“witness",神志清醒脑袋没病的人都看得懂。
神志清醒脑袋没病的人會跟著瞎起鬨,毫無客觀證據的大前提下給人定罪?到底誰腦袋有病,自己去想吧!別在哪裏轉移焦點,至今也沒有任何證據證明人家有罪,憑什麽不許質疑?
 
数了一下,好几个“好笑”、“可笑”。楼主,你懂什么叫东一笤帚,西一扫帚的乱说吗?
你自己就在亂説,有證據就拿出來,拿不出證據,卻东一笤帚,西一扫帚的屁話連篇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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