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中国不一样,加拿大大部分慈善机构也是私营的,高管是经理人,高级打工的,应该也必须随市场价聘任,否则也是招不到人。慈善机构高管不是慈善人,那是他们一分工作而已,不能给他们加上额外道德要求吧,尽责敬业就够了。
募捐也不是个轻松活,不像中国,单位组织送温暖,扣钱“捐款”,这里不能行政命令,不动点市场策略,弄不到钱,助人就别提,自己吃不饱,咋高尚呢?
非盈利慈善机构的法人则不能盈利,比如教堂,比如宣明会,社区那些 food drive,不能挣钱,这是法律,否则吊销非盈利执照,但也可以盈利机构继续运营,交税呗。
募捐也不是个轻松活,不像中国,单位组织送温暖,扣钱“捐款”,这里不能行政命令,不动点市场策略,弄不到钱,助人就别提,自己吃不饱,咋高尚呢?
非盈利慈善机构的法人则不能盈利,比如教堂,比如宣明会,社区那些 food drive,不能挣钱,这是法律,否则吊销非盈利执照,但也可以盈利机构继续运营,交税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