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
事情就这么暂时搁置下来,双方都在等工人重新评估(我们的理解是工人要检查更大的范围,看有没有更多的损坏)。然后我昨天接到对方中介的电话,告诉我不幸的是,我们的二楼和一楼确实有水泡的情况(她说不确定是不是三楼露天阳台漏水引起的,但确实有水痕),也
没有提地下室泡没泡。
现在工人建议二楼房间的窗户要换,一楼通向后院的门也要换,卖家同意了。卖家中介在电话里提醒我说,你看你会免费获得新的门和窗了,她也说了最后工人会有一个全面的报告给我们。
我当时 一听,想到了两点:第一,损坏比我们想象的要严重(推迟交房日后,我们还抱有幻想我们这边没事儿,那样能尽早完成交接,我们也不想拖那么久啊),新的门窗也不知道合不合我们的意(我个人比较喜欢现在那个通住后院的大门),于是后来通过我们的中介向对方提出,能不能让我们去现场看一下,
这样我们心里知道到底哪些地方损坏了,好跟工人最后出的报告对比。
第二,我是不是应该找一个自己的专业工人或者再请验房师一起看一下,因为现在的工人本来是邻居请的,算是第三方人士,立场比较中立;但如果他一旦开修我们要买的这个房子了,就变成了这个房子的卖家雇佣的人了,这样他们的利益关联到一起,是不是就有interest conflict了,我们是不是应该完全相信他呢?我们是不是应该也请一个自己的专业人士提供second opinion呢?
于是我请我们的中介把要去现场看一下的想法传达给对方,对方回复说他们的律师不同意我们去看,理由是我们会打挠到专业工人的工作进程,还强调这个工程公司很大,在全国有多个机构,信誉很好,我们应该要相信他们等等。我今天打电话给我们的律师,问他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有没有权利去看,甚至请自己的专业人士去看,对方有没有权利拒绝我们去看,我们的律师让我们写个书面要求给他,他可以转发对方的律师。
整个过程到目前为止,我们的律师还没有回答过我们问过好几次的问题:我们作为买 方,到底有什么权利受法律保护和支持?他基本上每次都是说你们想怎么样,写个东西过来,我发过去给对方看。而如果对方有什么回复,我们的律师就直接转给我们,然后让我们自己拿主意。我们好几次都说,你们是法律专业人士,我们希望听听你们的建议,不过到目前为止我们的律师还没有给出这样的建议。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