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和宗教其实有共性,就是信则灵,不信就是狗屎。
因为信,所以遵守,因为遵守,所以就灵。
这需要一个默契,就是要不大家都信,让法官说话。
或者大家都不信,比谁拔枪快,让左轮枪说话。
天朝的法律的可笑在于,是赵家人不信,但非赵家人必须信。
是不信的人强迫 别人信来牟利。
最后就成了比谁更凶残无耻,谁更泼皮无赖。
抓刀把子的走凶残无耻这一道,抓刀刃的就只有走泼皮无赖这一道了。
高等法院丢卷宗,平民就碰瓷。
比的就是谁心中更没有尊严和底线,一而二,二而一,上下互为因果。
很高兴当年我放弃百万年薪,毅然出国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