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马非马" 吗?----与大屁股切磋. [闲聊]

过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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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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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有几分钟, 再把那天的帖子的大意敲一边吧, 以还屁股兄的砖债.

如果我说, "白马是一种马", 屁股兄该不会觉着这里有什么逻辑问题吧? 这与英文的"White horse is a (kind of) horse"是精确度完全对等的表达. 所以至少你不能说中文表达类似白马与马之间的逻辑关系的能力比英文差.

既然 "白马是一种马"的表达准确无误, 那么我要说, "白马是马"也无可非议, 因为这不过是前者的人为的省略形式而已, 并不是我们的语言系统的逻辑功能有缺陷, 这二者不能混为一谈.

至此, 白马是(一种)马已经是一个在逻辑上和事实上都正确的命题了. 那么它的否定命题: 白马不是一种马(即白马非马)就是事实上不正确但逻辑上正确的命题了. 公孙龙明知白马非马在事实上不正确, 但他却故意回避这一事实, 而试图说明白马是马在逻辑上不正确, 这就是狡辩, 彻头彻尾的狡辩.如果我是那个守卫, 不仅不会让他进去, 还要抽他一个大嘴巴, 然后对他说, 我没抽你公孙龙, 我抽的是人.

我爱中文, 因为她秀外慧中. 不仅字形优美, 而且语义深邃, 不仅善于传情传神, 一样精于逻辑推理.
 
过客兄,你能不能玩味下面两句的不同:

“北京人不是中国人”
“北京人非中国人”

你认为两个都是否命题还是一真一假?

由于中文没有单复数,“白马非马”可以理解为以下两种意义:

做复数解:“所有的白马不等同于所有的马”,显然是真命题
做单数解:“白马不是一匹马”,显然是假命题。

所以中文的同一个句子,可能的解释太多,造成逻辑不够英文等西方语言严谨。
 
做单数解:“白马不是一匹马”,显然是假命题。

所以中文的同一个句子,可能的解释太多,造成逻辑不够英文等西方语言严谨。 [/B][/QUOTE]

"白马不是一匹马" 是真命题. 因为白马确实不是一匹马, 而是 "一种马". "白马是一匹马" 这个命题在中文里是个逻辑病句.
 
最初由 过客 发布
做单数解:“白马不是一匹马”,显然是假命题。

所以中文的同一个句子,可能的解释太多,造成逻辑不够英文等西方语言严谨。

"白马不是一匹马" 是真命题. 因为白马确实不是一匹马, 而是 "一种马". "白马是一匹马" 这个命题在中文里是个逻辑病句. [/B][/QUOTE]

看来你是要打算转牛角尖了。那好让我改成:

“白马非马”四个字在中文里可以理解成:

做复数解:“所有的白马不等同于所有的马”,显然是真命题
做单数解:“一匹白马不是马”,显然是假命题。
 
太对了,白马当然是一种马。但是,“白马非马”的故事之所以发人深醒,不在于追究白马是不是真的是马。白痴都知道“白马是一种马”。问题在于,中文的弱逻辑性造成了“白马非马”有两种逻辑上均无懈可击的解释,正如老Q所指出的那样。类似的例子举不胜举:

“你还在学校食堂吃饭吗?”

被问这个问题的人有可能有两种反应:第一,有可能立即放下手里的碗筷飞奔教室,因为上课铃声已经响了;第二,他会回答“不,一年前我就开始自己做饭了”。

由于中文现在进行时的功能很弱,无法区分这句话到底问的是“do you have lunch in the dinning room?”还是“are you having lunch in the dinning room?”。英语有十几种时态,区别这种细微的概念完全不在话下,而中文就要差很多。连这么简单的概念都要混淆,很难相信这种语言“精于逻辑推理”。

另外一个众所周知的例子是:韩亭顿首先到台湾国中学作报告。 这句话可以有很多种理解:

韩亭 顿首 先 到 台湾国 中学 作 报告。
韩亭 顿首 先 到 台湾 国中 学 作报告。
韩亭顿 首先 到 台湾国 中学 作 报告。
韩亭顿 首先 到 台湾 国中 学 作报告。

抛掉“台湾国”这个敏感的政治词汇,这个例子暴露的问题是中文没有大小写、没有严格的定语从句和名词从句格式。中文作为孤立语的一种,存在先天性缺陷。最大的缺陷就是句子成分之间缺乏有机的联系。

但是,以上两个例子无论哪个都没有“白马非马”精彩。再重复一遍,白马非马研究的不是一个动物学归类问题,而是一个中文不严谨的句法结构造成的尴尬。“白马是一种马”的正确性无助于掩盖“白马非马”的尴尬。中文的歧义句有大量的例子可以举出来,但是“白马非马”是最令人匪夷所思的一个。
 
还有,“公孙龙明知白马非马在事实上不正确, 但他却故意回避这一事实, 而试图说明白马是马在逻辑上不正确, 这就是狡辩, 彻头彻尾的狡辩”也值得商量。你不觉得公孙龙的狡辩很精彩吗?逻辑的价值在于它有能力抛掉人对直觉的依赖而给人以更深刻的启示。拘泥于直觉有时候会扼杀掉天才的逻辑思维。罗巴切夫斯基明明知道三角形内角和一定要等于180度,这是小学生都知道的常识,可是还是不顾众人反对提出了非欧几何,认为三角形内角和可以大于180度。依我看,“公孙龙明知白马非马在事实上不正确”,却还要“试图说明白马是马在逻辑上不正确”,其伟大的创举实在不在罗巴切夫斯基之下。看来,我们的祖先比西方人更早懂得了逻辑和直觉根本就是两回事儿,两千多年前的中国人就已经学会了排除直觉的干扰而研究逻辑问题。如果不是中文这个逻辑载体不太中用,非欧几何没准就是“公孙氏”几何了。:p
 
最初由 大屁股 发布
还有,“公孙龙明知白马非马在事实上不正确, 但他却故意回避这一事实, 而试图说明白马是马在逻辑上不正确, 这就是狡辩, 彻头彻尾的狡辩”也值得商量。你不觉得公孙龙的狡辩很精彩吗?逻辑的价值在于它有能力抛掉人对直觉的依赖而给人以更深刻的启示。拘泥于直觉有时候会扼杀掉天才的逻辑思维。罗巴切夫斯基明明知道三角形内角和一定要等于180度,这是小学生都知道的常识,可是还是不顾众人反对提出了非欧几何,认为三角形内角和可以大于180度。依我看,“公孙龙明知白马非马在事实上不正确”,却还要“试图说明白马是马在逻辑上不正确”,其伟大的创举实在不在罗巴切夫斯基之下。看来,我们的祖先比西方人更早懂得了逻辑和直觉根本就是两回事儿,两千多年前的中国人就已经学会了排除直觉的干扰而研究逻辑问题。如果不是中文这个逻辑载体不太中用,非欧几何没准就是“公孙氏”几何了。:p


两位, 容我下班回来再拍你们好吗?
:)
 
最初由 过客 发布



两位, 容我下班回来再拍你们好吗?
:)

好!
讲句老实话
本人修过不少逻辑课觉的大批股讲的很有道理,
中文有中文的好处,比如唐宋诗词那多有味道
不过中文真的不适合做逻辑载体
当然这也许只是我一家只见,见笑了
 
最初由 qlgc 发布


"白马不是一匹马" 是真命题. 因为白马确实不是一匹马, 而是 "一种马". "白马是一匹马" 这个命题在中文里是个逻辑病句.

看来你是要打算转牛角尖了。那好让我改成:

“白马非马”四个字在中文里可以理解成:

做复数解:“所有的白马不等同于所有的马”,显然是真命题
做单数解:“一匹白马不是马”,显然是假命题。 [/B][/QUOTE]

在正式拍您之前, 先说明一下, 屁股兄提出白马非马之时您们二位就已经钻进牛角尖里了, 在下现在只是想将二位从牛角尖里拉出来.

我会抽时间继续的.
 
钻了。
说“白马非马”的人就没想把逻辑说明白,非不能也。
说“韩亭顿首先到台湾国中学作报告”的人也没想把逻辑说明白,非不能也。
语言只是逻辑的载体,非语言不能也,实人不为也。
中文英文都能说得清澈见底,也能一头雾水。深就深在这儿了。
 
最初由 观雨 发布
钻了。
说“白马非马”的人就没想把逻辑说明白,非不能也。
说“韩亭顿首先到台湾国中学作报告”的人也没想把逻辑说明白,非不能也。
语言只是逻辑的载体,非语言不能也,实人不为也。
中文英文都能说得清澈见底,也能一头雾水。深就深在这儿了。

说的精辟!

名词要分阴阳性是法语的所谓"精确"的标志之一. 可是男人的"领带"(cravate)是阴性的, 女人的"胸罩"(soutien-gorge)却是阳性名词, 逻辑性何在?

其实语言的本质不过是协议, 是约定俗成, 人为的规则, 而不是逻辑, 逻辑是人脑思考的特征. 严格地讲, 你可以说一个人的思维有没有逻辑性, 但不能说某某语言本身有无逻辑性.
 
做复数解:“所有的白马不等同于所有的马”,显然是真命题
做单数解:“一匹白马不是一种马”,显然也是真命题。
 
最初由 观雨 发布
钻了。
说“白马非马”的人就没想把逻辑说明白,非不能也。
说“韩亭顿首先到台湾国中学作报告”的人也没想把逻辑说明白,非不能也。
语言只是逻辑的载体,非语言不能也,实人不为也。
中文英文都能说得清澈见底,也能一头雾水。深就深在这儿了。

你能在英语里找到“韩亭顿首先到台湾国中学作报告”那样的能引伸出四种歧义的句子吗?

更令人沮丧的是,韩亭顿的例子非常具有普遍性。中文属于孤立语。所谓孤立,正是各个单字独立表意,粘连性差的意思。韩亭顿的例子只是把孤立语的弱点表现的更加淋漓尽致一点而已。

当然,你可以说英语也有歧义句。如果哪位女士当众说自己无法忍受小孩,就得小心点,一不留神来个“I can't bear children”就得引起尴尬。另一个更著名的例子发生在1964年美国和英国的裁军会议上。英国人提出来要"table the motion",美国人不干,还反问为什么要"table"这么好的动议。此时此刻双方才如梦方醒,原来英语里的table是讨论,而美语里的table是搁置。

但是,bear和table的例子都是极个别的现象,是由于单词的一词多意而产生的歧义,在任何语言里都是绝对避免不了的。这种歧义,跟语言自身的结构、特点无关,不是语言的严谨性太差造成的。爱较真的人也许会抬出来中学英语课本上提到的“Tom like football more than his wife”这个歧义句,但是考过GRE的人都知道,这是个典型的病句,是英语语法所不允许的,是国内英语教育害人的又一个例子。

反观“韩亭顿”、“食堂吃饭”和“白马非马”这三个例子,无一不是中文自身逻辑缺陷的产物。

另外,老过对逻辑的理解有问题。你说“语言的本质不过是协议, 是约定俗成, 人为的规则, 而不是逻辑, 逻辑是人脑思考的特征”实在大错特错了。逻辑,实际上和语言没什么不一样,也是人类的一种约定,算不上是什么先验真理。它不过是比普通语言可信性更高而已。“某某语言本身有无逻辑性”当然是可以判断的。“韩亭顿”、“食堂吃饭”和“白马非马”似的逻辑混乱在英语里都完全可以避免,而“bear children”似的错误在计算机语言里又是可以避免的。由此可见,英语比中文逻辑性强,C++比英语逻辑性强。越是结构化的语言,逻辑性就越强。英语的逻辑性来源于它有更强的结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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