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对婚前是协议是平等的 因为你并没有拥有另一方的婚前财产 最常见的不平等协议 比如雇主限制你在相同的行业中工作在你离职以后 这个协议就是不平等的 除非他对你这段时间付钱几乎所有的合同上都有这一点 但是我可以告诉你在法庭上都是无效的 而且我可以告诉你明显的对一方不平等 是法律条文的直接翻译
Just because an intern agrees that he or she will not be paid does not mean that the employer is complying with their provincial employment standards. Any such clause in an oral or written contract is null and void if it contravenes the respective law.![]()
Are unpaid internships legal in Canada?
In almost all cases, except where a person is genuinely a student, unpaid 'internships' will be against the law.gowlingwlg.com
明确说了任何口头和书面合同如果跟法律冲突都无效
关于Noncompete agreement,我在上学的时候请教过HR的教授,因为我coop的时候就要签这份东西,时间是一年内,范围是全安省。教授一看笑了,说明显是吓唬你,这个level的job你的雇主肯花钱出律师信的话一定不会做生意,更不用说上法庭提告了。要上庭了你就说你要survive,法官基本判你赢。雇主不光输官司,曝上媒体还掉份。这份job其实就是个初级supervisor,能接触一点客户和供应商资料而已。首先,你是律师或有过这类官司的经验吗?
其次,“补偿”即使必须,也只是个大原则,具体该补偿多少,你觉得加拿大法庭会管那么细那么宽吗?
第三,成年人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如果我是IT高管(竞业协议更多见于管理层),我签约某公司前看中了其优厚待遇也同意竞业协议,莫非你觉得我离职时有任何道德理由去反悔闹上法庭么?
你这属于抬杠。首先,你是律师或有过这类官司的经验吗?
其次,“补偿”即使必须,也只是个大原则,具体该补偿多少,你觉得加拿大法庭会管那么细那么宽吗?
第三,成年人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如果我是IT高管(竞业协议更多见于管理层),我签约某公司前看中了其优厚待遇也同意竞业协议,莫非你觉得我离职时有任何道德理由去反悔闹上法庭么?
首先,你是律师或有过这类官司的经验吗?首先,你是律师或有过这类官司的经验吗?
其次,“补偿”即使必须,也只是个大原则,具体该补偿多少,你觉得加拿大法庭会管那么细那么宽吗?
第三,成年人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如果我是IT高管(竞业协议更多见于管理层),我签约某公司前看中了其优厚待遇也同意竞业协议,莫非你觉得我离职时有任何道德理由去反悔闹上法庭么?
如果當初入職時沒要,走的時候反悔去要,這叫不講信用,正人君子不為也。首先,你是律师或有过这类官司的经验吗?
有。
“补偿”即使必须,也只是个大原则,具体该补偿多少,你觉得加拿大法庭会管那么细那么宽吗
Motorola CEO Noncompete agreement 有两年,Motorola 为此支付超过两千万美元。
第三,成年人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如果我是IT高管(竞业协议更多见于管理层),我签约某公司前看中了其优厚待遇也同意竞业协议,莫非你觉得我离职时有任何道德理由去反悔闹上法庭么?
你可以要两千万,也可以不要,智商决定一切。
不需要去加州,安省就无效,无数判例支持这一点。除非公司在这一年里付钱给你。你这属于抬杠。
我以亲身经历回答你第三个问题,我现在的合同就有如果离职一年内不能在同行业工作的条款,这个如果我自己离职我的公司会告我跟我去的公司,所以那个公司不可能雇我。但是,去年我接到硅谷猎头电话,我说我合同有那个条款,猎头说那个条款在加州无效。
任何合同都不能大于法律。什么东西靠道德约束最都不靠谱
这个有可能,但是新公司怕吃官司,除非迫不得已不需要去加州,安省就无效,无数判例支持这一点。除非公司在这一年里付钱给你。
这个条款和新公司无关。这个有可能,但是新公司怕吃官司,除非迫不得已
不确信你说的对不对,我曾经想跳槽去渥太华一家公司,他们要求看了我的合同,然后告诉我他们认为同我的公司不是一个行业,所以没有问题,但是我后来也没有去这个条款和新公司无关。
你混肴了两个cases , Noncompete agreement 不付钱就是狗屎。
和透露商业机密。
前公司 Noncompete agreement 不付钱就是狗屎。不能阻止你去新公司。
但你不可以透露前公司商业机密。
除非你是CEO , 作为技术人员。你能做到不问不说就可以。
所谓不问不说,除非别人问你怎么做,你不可以主动说。这个条款和新公司无关。
你混肴了两个cases , Noncompete agreement 不付钱就是狗屎。
和透露商业机密。
前公司 Noncompete agreement 不付钱就是狗屎。不能阻止你去新公司。
但你不可以透露前公司商业机密。
除非你是CEO , 作为技术人员。你能做到不问不说就可以。
这是简单回答,他们要看的是,你的合同有没有为此付钱。不确信你说的对不对,我曾经想跳槽去渥太华一家公司,他们要求看了我的合同,然后告诉我他们认为同我的公司不是一个行业,所以没有问题,但是我后来也没有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