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pdate一下:
工资领了一部分,还有700左右没领到。
之前理解错误,以为客户车修理费580,让支付一半,也就是290,公司的车无需修理。
今天被告知客户的修车费花了1千多。让支付一半580$+公司的车维修材料费300,合计880$
说送货的VAN有保险,为了不影响明年的保费,他们已经和客户私了解决。
现在的问题是:
要是不同意支付,他们会扣发还没有领到的700$工资;
然后求助劳动局,要回工资
如果他们坚持有权利和客户私了解决此事,这种私了并不违法,那就还得支付修车费?
还是应该报警,让警察联系保险公司给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