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很多州禁止堕胎呢,难道就没有合理性吗。连罗一维德的主角几十年后也承认没有堕胎是正确的选择,她的孩子出生后就送人了,很多没有孩子的家庭愿意收养。这个说法很是虚伪。
现状是很多州想要禁止堕胎,但是高法原来的判决是阻碍。高法推翻了原来的判决,难道不是反对堕胎?难不成高法是中立?
那高法判决是尊重宪法精神。觉得宪法不对,可以通过民选议员改变宪法。这个说法很是虚伪。
现状是很多州想要禁止堕胎,但是高法原来的判决是阻碍。高法推翻了原来的判决,难道不是反对堕胎?难不成高法是中立?
堕胎权在宪法里没有规定为人权,即宪法没有论及的权利,高法没有资格来界定。既然您二位都觉得高法这次是符合宪法精神的,那就请问这里涉及的宪法精神具体是啥?
为什么都不提高等法院不是反对堕胎,只是把是否堕胎的决定权返还给各州。因为高法没有理由权利去受理和判决宪法以外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