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canoeing
本站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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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的问题, 我在多年前早就问过了:如何才算是魁省人。阿省要独立的一个问题是谁算阿省人,谁能投票决定
为什么?出生在阿尔伯塔,就不算是阿尔伯塔人了嘛?出生在阿省这个条件可能不合适
不过这方面的事就由保守党去操心吧,阿省37个联邦议员,保守党有34个,自己人自己管
也有很多魁省人没有出生在魁省呀。可能很多阿省人没有出生在该省
什么叫“只有第二条合适”?可能只有第二条合适
不过这主要是保守党的事了
堵得好!知法懂法很重要
魁北克两次公投已经让联邦立法堵漏洞了。
加拿大最高法院1998年8月宣布,依据国际法与加拿大宪法,魁北克单独宣布独立的行为是非法的。
1999年12月,加拿大联邦政府又推出《清晰法案》(The Clarity Act),规定独立公投的文字必须清晰表明独立意图,而是否“清晰”由联邦下议院决定,以防分裂派玩弄文字游戏迷惑选民。
另外,《清晰法案》规定,公投成功需获得选民绝对多数支持,而非相对多数。同时下议院也会就“该省是否明显有多数人希望分裂”投票,若投票未获多数,则公投结果也作废。这意味着加联邦政府将独立公投的发起权和结果解释权都牢牢抓在手中。即使以上两个条件都满足(文字表达清楚且公投获绝对支持),还必须举办联邦政府和所有省份都参与的谈判,除非超过三分之二省份同意,否则地方政府无权独立。
可以说,《清晰法案》的颁布沉重打击了分裂势力。该法案意味着举行公投不仅必须得到大多数某省人的同意,而且必须得到大多数加拿大人的同意,这使得某省单方面宣布独立从法理上再无可能。时任总理克雷蒂安也指出,地方50%的人再加上一票,就可以将一个国家分裂,这绝对不是民主,是绝对不能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