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求法律帮助,揭露丑恶行经[必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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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ia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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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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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租房纠纷,现寻求道义支持和法律援助。

事情是这样的:

我们在看到住房广告http://www.comefromchina.com/newbbs/showthread.php?s=&forumid=86&threadid=303042 之后,
应邀看房,当时是星期四(9月23号)。在他们家里,他们说他们转租的原因是他们要搬到同一个楼的另外一个Apartment,我们表示因为要提前1个月通知房东,我们只能在11月1号入住。如果他们同意,我们愿意和他们签转租的Lease。就在当天下午4,5点的时候,那位白姓女士给我们打手机,非常清楚地说明他们同意我们11月1号转租他们的Apartment(101的609号房间)。同时很急切地希望第二天(星期五)我们就去他们楼Rental Office办理相关手续。当时我们表示周五时间比较紧,能否下周一再去。但是那位白姓女士态度非常热忱,并且详细的告诉我们所应准备的申请材料。

盛情难却之下,第二天我们早9点和这位女士及其丈夫刘姓先生(魁大Project Management专业的学生)在他们楼下见了面。然后他们领我们见了Rental Office的Manager。当时他们说我们是他们的朋友,并且说他们愿意把他们的Apartment转租给我们。那位Manager在听完他们的陈述后,同意他们转租给我们的要求,并让我们填了申请表格和提交了Personal Financial Statement。在交了30块Appplication Processing Fee之后,Manager表示当天就会给我们结果或让他们转告消息给我们。

然而,在周五晚上我们向这对夫妇询问申请结果的时候,这位白姓女士支支吾吾说Manager没有给他们消息,并说周一再帮我们问下。

在周日晚10点多,又是这位白姓女士通知我们,他们夫妇决定把这个他们本已经同意转租给我们的Apartment转给其他人。理由是由于他们和其他人有纠纷,这个Apartment 10月份短租不出去。
http://www.comefromchina.com/newbbs/showthread.php?s=&forumid=86&threadid=304123
这样他们会损失1个月的房租(527块)。我们出于怜悯和同情,仁至义尽地提出可以帮助他们负担一半的损失。他们还是不同意。

在周一和Rental Office的Manager谈过后,更令我们非常吃惊的是,他们在周五我们走之后不久就要求Manager停止我们的申请进程。理由是他们找到了更合适的可能人选。

每个人都知道诚信是做人的基本准则。

在受欺骗之后,我们想知道各位朋友对这件事情的看法。同时希望给出法律解决这个问题的途径和方法。
 
中国人的诚信都到哪里去了?

看了楼主的遭遇,颇有感触。
为了蝇头小利,便可以置诚信于不顾。
如果成为风气,中国人何以在加拿大立足?
糟糕的是似乎这本来就是很多中国人的处事原则。
所以有无数人抱怨中国人在海外不团结,欺负自己人
更甚于其他族裔。早来的欺负新来的,新来的再欺负更新的。
打着法律的擦边球,全然不顾道德的约束。
估计楼主寻求法律帮助的诉求可能无法实现,
因为看文章似乎还没有签那个房契,
此房东也正是因为如此所以敢这么做。
随着大陆族裔的数量越来越多,
大陆处事原则和本地看重诚信的原则之间的矛盾愈演愈烈。
到了建立新移民普适道德规范的时候了。
 
中国人, 你为什么总是吃里扒外?!!!

有的时候, 中国人的奴才象总是暴露的很彻底. 中国的教育是严于律己, 宽于待人. 己就慢慢变成了自己人, 人就进化成异人. 这种优良传统就光大成了堆砌笑脸向外, 板起面孔对同胞. 这是中国千年奴化教育的结果在我们身上的体现而已. 只不过有的人将之发挥的淋漓尽致而乐此不疲就颇令人费解了.
身在异乡为异客, 既然我们是异, 大多当地人反而以礼相待. 此可谓天下大同, 而我们更是沾沾自喜. 反观同胞的表现变更觉得不齿. 这也是为什么总是有这种人在这个论坛上被曝光. 两个孩子打架, 国人的习惯总是不论青红皂白先将自己孩子教训一顿, 然后再行对话. 若双方都如此倒也显得有大国气质.
我敢打赌, 如果这位马甲兄若为金发碧眼, 情形定当不同. 一个电话, 一通洋文, 什么控告啊, 什么侵权啊, 什么抗议啊. 女士也好, 先生也罢, 定是唯唯诺诺, 割地赔款. 你免费租界一个月也是可以商量的.

所以马甲兄, 你有抱怨什么哪? 只可惜你投错了胎...
 
太鬼祟!

看了这个帖子,有一种感觉,人的自私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不要太鬼祟。这位白$$,不应该为了自己的利益,偷偷=鬼鬼祟祟的自己改变协议,虽然不是写在纸上的,但是,口头承诺也要遵守呀。可以理解楼主的愤怒---怎么这样对自己同胞呀,就是不能帮,也不要这样坑骗同胞呀。唉~~同胞都不能信了,在这样一个移民国家,处处是危机。

逃也~~~~
 
这事情是房东不对.
可是话又说回来,还没有签约就谈不上毁约.没有法律责任.
在加拿大,口头的东西永远都不能太相信.所以很多人给你
打电话,约你面谈.但是就是不写EMAIL.
吃一欠长一智吧.
 
象这种租房纠纷,通常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不能光听一面之词,还是双方协商为好,若没有白纸黑字,还不属于法律范畴。
 
最初由 Atlantis 发布
象这种租房纠纷,通常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不能光听一面之词,还是双方协商为好,若没有白纸黑字,还不属于法律范畴。

我们希望能在具有公正性和权威性的机构或者广大群众监督下和他们对质。
 
支持

无论 书面 还是 口头

答应 就 是 答应

!!!!!!

一诺千金
 
说到诚信

同胞之间都没有诚信,唉,给中国人丢脸呀。楼主就当做好事了,虽然吃亏了,但是提醒了广大同胞,也算是雷锋一把,这种事情,很容易有错觉--跟同胞打交道,要更加小心,不要太乡怨。楼主是不是被这家伙害得没地方住了,惨呀,抓紧找房子吧。
 
似乎一言既出,驷马难追得人越来越少了。同情,支持楼主。不过,上面的动辄说中国人怎么样怎么样似乎过了些吧?
 
这对夫妇显然是理亏些。守信是人与人之间交往很重要的原则,何况在异地他乡的同胞之间。各人有各人的利益,这个可以理解,但是在损害他人利益的情况下追求自己的利益就不好了。如果无心要出租房屋,为何当初答应别人呢?

不过话又说回来,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我们做事还是多个心眼儿,楼主也算吃一堑长一智吧。
 
支持楼主

建议楼主公开更多此夫妇的资料,以免大家日后再上当或遇到不愉快的经历。
 
这几天忙着搬家,还不能上网,听朋友说有帖子说的好像是我家的事,借朋友的机子上来说明一下.
  我是在21日晚发的帖子要转租房子,楼主当晚11点多打来电话说想接房子,但是要11月才行,我说我的房子要从10月份开始转,因为没有阳台,所以建议他们可以先看看房.楼主说101的房子他看过,不用看,但我还是和他们约了23日下午看房.
  22日早上,有一个刚刚在多伦多登陆的新移民给我打电话,问房子的情况,我大概跟她说了一下,她说由于房子没有见过,如果接下来要住到明年6月LEASE才到期,不是很放心,大家都有新移民的经历,我出于好心,建议她可以先住一个月,等她26号或27号到HULL后,有一个月的时间再找房也可以,她觉得在没有看房以前,先定一个短住的,对她挺适合.我们就这样定了下来.我有朋友在多伦多,去移民接待站找她收押金也是可行的,但是我觉得她和老公刚到,而且她老公10月5日短登之后就要回国,新移民人生地不熟的,是很需要帮助的,所以也没有跟她说要押金的事.我觉得我需要帮助的时候如果有人能解我的燃眉之急,我肯定会心存感激的,将心比心,我想这位新移民也会信守诺言的.
  我在23号中午给楼主打电话约下午看房的时间时,告诉楼主我找到了一个10月份短租的,如果他们看了房后满意可以从11月份接房.楼主看了房后满意,要我们最晚在30号之前回复他们能不能接房,好通知现在的房东.在23号晚上我在CFC上看到跟我定短租的人在和别人联系租房的帖子,http://www.comefromchina.com/newbbs/showthread.php?s=&forumid=86&threadid=303358
因为她并没有跟我说不租了,我只是给她的帖子回了个?号,
  24号这位新移民和我联系的时候说,从多伦多到渥太华的CARPOOL车已经找好了,但只能到BAYSHORE,如果从BAYSHORE到HULL要80加币,我说我帮你联系接送车吧,由于她是在27号上午10点到,很多提供接送服务的没有空,所以我只找到了一个小车接送,是25加币,我想我老公也去,两个小车应该可以将她们的三个大箱子,3个小箱子拉回来,我给她发了个MAIL请她确认一下价格,但没有收到回复.我在24号下午到RENTAL OFFICE办理我接房手续的时候被告知,只有将我现在的房子SUBLET出去后,我才可以办理接房手续,所以我在当晚给楼主打电话,请他们周五来签LEASE.他们说周五有课,只有10点之前有空,我们就约定9点到RENTAL OFFICE.
  25号早上楼主在RENTAL OFFICE交了申请,并交了30加币的申请费(CREDIT CHECK的费用是不退的),由于当时没有零钱,楼主交了40加币,RENTAL OFFICE没有找零,说多收的10加币,如果CREDIT CHECK通过可以算在下个月的房租里.CREDIT CHECK在一个工作日内可以出来(即下周一),如果早的话,周五下午也许会出结果.有消息RENTAL OFFICE会通知我和楼主,我在周五下午到RENTAL OFFICE询问是否有结果,MANAGER说还没有给楼主的房东打通电话,可能要周一才有结果.楼主在4,5点的时候给我打电话,说他在申请表上留的房东电话他一直没有打通,要我记个新的房东电话转告MANAGER,我告诉他说我问了MANAGER,可能会在周一才有结果,如果MANAGER通知我们,我会尽快联系楼主.25号晚上,多伦多的新移民给我打电话说周一到,但她们下车的地方改在FOOD BASIC,我问她我帮她联系的接送车的事怎样,她说她刚跟在GATINEAU的朋友联系上,她的朋友也有一辆小车,我说那就让我老公和你朋友一起接你们,就不用接送车了.在挂断这个电话不到10分钟的时间,这个新移民又给我打来电话,要常住这个房子,说她是先住进来的,接房子有优先权,我跟她说我找的11月份接房子人已经交了申请了,正在做CREDIT CHECK,如果申请通过,她只能住一个月,她说如果不能常住,就不住了,虽然EDDY街的8平米又老又不好,但能常住.她不想总搬家.我没有办法,只能在CFC上发新帖寻10月份短租的人.
  27号有人看房说可以从10月份接LEASE,所以在晚上我给楼主打电话表示抱歉,楼主交的40加币我补给他,楼主要求想一下,我在20多分钟后打电话回去询问楼主的意见,他还要再想一下,后来楼主来电话说这件事情他们没有错误,错误都在我,但他们愿意为我承担一半的房租,我和我先生对楼主能这样想表示感谢,但平白无故让他们多出270多加币,我于心不忍,大家愿意租101的房子是因为房价便宜,大家在这里的生活都不容易,没有必要多出这份钱,而且我不搬出101,如果以后有房我会尽快联系楼主,我们一直商量到12点多,楼主说周一再说,就挂断电话.
  28号我和从10月份接房的人到RENTAL OFFICE交申请时,MANAGER说楼主一早来过了,态度很激动.我知道楼主很生气,就象我周五晚上得知多伦多的新移民不来了一样,但我没有办法.下午楼主打电话问:我那40块钱你是不是要吞掉(这是楼主的原话),我很诧异,说我并没有要吞掉的意思,而且我在周日晚上就说过要补还给你.我问楼主在哪,给他送过去,楼主要说就在楼下,要我送下来,我到楼下,一再给楼主表示歉意,并说如果有SUBLET房子的,尽快通知楼主,楼主让我少跟他套近乎,没必要,我当时也挺委屈的,虽然这件事楼主是受害者,难道我不是吗?我的好心并没有得到好结果,楼主可以冷言冷语的,我又能跟谁发泄呢?我回楼的时候看到MANAGER,她说楼主又来了,还是很激动,我告诉MANAGER我已经把40块钱补给楼主了,但他没有带MANAGER给的收据,只能手写了一个,但MANAGER说楼主给她看了收据.我不知道楼主想保留那份收据的目的,但我觉得在这件事情上,我是不对,我不奢求楼主能原谅我,我只希望楼主能理解我,事情都有前因后果,换位思考一下,如果楼主是我,在没有人接10月份房子的时候,会考虑找人从11月份接房子吗?当我知道那个新移民不住了的时候,我也很生气,但我现在已经不生气了,我从她的角度考虑她的处境,理解她的心情,虽然从周五晚上开始我就一直着急,找人短租,有人接房后,又辜负楼主,但这一切并不是我故意的,楼主在经济上没有损失,因为我可以补偿,在心情上有损失,我无能为力,我只能对楼主深表歉意,我也是受害者,我不奢求楼主能原谅我,我只希望你能理解我.
  说了这么多,不知楼主能不能消气,再次对楼主表示歉意.
  搬家真累,如果只是体力上的,也就罢了,累心可是真让人无法想像,希望大家在租房搬家时,不要象我一样遇到那么多的事.
  
 
我看了你们两人的陈述.觉得起因是那个短住的新移民A变卦引起JESSI...(B)想'劝说'楼主(C)放弃.

JESSI...处理不当,即使A变卦毁约,而B又没有说服接手的C下,B也不应该再带人(D)从10月长住.

国内很多刚来的,很多人没有CONTRACT意识.说变就变.如果B在接待A前能讲清楚,而且要收押金,就没有这样的麻烦.

很多时候要丑话说在前面.......亲兄弟,明算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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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

A: 新移民 (原来想住10月短期,后变卦)
B: JESSICA (处理不当,当A变卦而C又没有同意情况下,将房转给D,怀孕10月)
C: 楼主 (在A变卦前已经和B说好,并交申请费,受害者,想用法律行动维权)
D: JESSICA另找的房客 (从10月开始长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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