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由 mossback 发布
闲的慌,道德和法律属于不同范畴。楼主在这里贴帖子本意是想寻求在法律范围内的解决办法,正如chef所说,这件事情rental manager就是人证,当然能不能在法律范围内解决,楼主不能确定,大家也不知道,你也无需不懂装懂。
诚信属于道德范畴,大家谈人的尊严,孔子,诚信,没谈法律对Jessica是件好事,不单对Jessica,对所有人都是有积极的教育意义。
另外,闲的慌,这张照片你觉得是垃圾,就说明你没看懂,还是希望你能把它挂在你家墙上,以后每次在CFC上发帖前,先好好看看这张照片。
最初由 bbj 发布
与人交往最基本的就是信用,不论口头上的或者书面的,难道事事落纸面,否则就反悔么?
说过的话就应该算数,否则和放屁有什么分别.
最初由 bbj 发布
用不着上天入地的,我是有没做到的,但我没说那是对的啊.至少我会努力去做的,即使做错了也会老老实实承认做错了,而不是抵赖说"没写纸上不算数"这种屁话.
最初由 jessica0712 发布
...我觉得我需要帮助的时候如果有人能解我的燃眉之急,我肯定会心存感激的.
...我在24号下午到RENTAL OFFICE办理我接房手续的时候被告知,只有将我现在的房子SUBLET出去后,我才可以办理接房手续,所以我在当晚给楼主打电话,请他们周五来签LEASE...
...后来楼主来电话说这件事情他们没有错误,错误都在我,但他们愿意为我承担一半的房租,我和我先生对楼主能这样想表示感谢,但...
最初由 jessica0712 发布
...但平白无故让他们多出270多加币,我于心不忍,大家愿意租101的房子是因为房价便宜,大家在这里的生活都不容易,没有必要多出这份钱...
最初由 NeedHelp 发布
你需要通知你的房东,楼主也需要通知他的房东。现在楼主被置身于非搬不可的地步了,他还不知道能不能租到地点、价钱、时间、朝向...都合适的房子呢。因为楼主拿回来了40块申请费就理直气壮地说他没有经济损失,这样说不是自欺欺人吗?
只因为"RENTAL OFFICE办理我接房手续的时候被告知,只有将我现在的房子SUBLET出去后,我才可以办理接房手续"找楼主来,本无可非议。但一旦有了利益冲突,就把"我觉得我需要帮助的时候如果有人能解我的燃眉之急,我肯定会心存感激的"丢到一边,忘记了是自己带楼主去RENTAL OFFICE递申请,你才可以拿到新的LEASE;甚至在楼主愿意为你承担一半的房租后,还对将造成别人的损失置之不理,拿别人当垫背了,事后还厚着脸皮说没造成别人的经济损失。
如实写出事情的经过,还算良心未泯;可是总的来说只是在为自己辩护,说自己的不得已,这足以挽回你诚信的损失和楼主在时间和金钱方面的损失吗?
别虚伪了,何不直接了当地说你觉得自己还要拿另外的270多加币.
最初由 闲得慌 发布
别人说话不算数, 就和放屁没分别。高喊信誉重于生命, 恨不得人家自裁来谢罪。自己说话不算数, 认个错, 还是将自己打扮成乖乖孩子。而且, 勇于认错,崇高得紧。反正到底认错没认错,咱也不知道。
总之,这就是你们这些满口人道、诚信人的德性。对人严, 对己宽。
我只看到两个字:虚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