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业游民
新手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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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有点严肃?一点意见,不是关于讨论的内容,而是讨论的方式。注意:两回事!俺现在讨论“讨论的方式”,不去讨论“讨论的内容”...一再自打耳光而不知者,基础墙也,再这样循环下去,连您都要被怀疑是轮子了!
1“自打耳光”这个容易制造障碍的词,在交流的场合能否使用?
俺使用“自打耳光”这个评论,针对的是一个已故的马甲(这里是为了易于理解的简化描述,其实并不完全正确,先看作相对道理)。大家知道,尽管活的马甲之间也时常不能交流,但是死的马甲100%肯定不能交流。所以,俺的评论是在不存在“交流问题”的场合下发生的。假如条件不同,比如评论的对象正好也是交流对象,那么“自打耳光”变成为成为一个交流障碍。俺会得出这么一个结论,自然会采用别的表达方法。俺觉得这是个常识,不知道诸位是否反对。
2.“自打耳光”在没有显而易见迹象的场合下能否使用?
所谓显而易见,是指:1明显地有人自己做了反对自己的事情 ,并且2.自己反对自己的时候没有拖泥带水,不存在指控者夹带的私货(私货即:不容易得到公认的附加条件)。假如情况并不显而易见,那么就应该补充:某某在什么事情上反对什么。没有这么一个显化过程,那么没有质疑习惯的大脑可能会跟着使用者的思路走,而有质疑习惯的大脑则会产生另外的念头。
诸位大大地明白?欢迎大家参加对“讨论方式”的讨论,然后去讨论“讨论的内容”(点一把火,打算实现另一个阴谋。已经备了一堆砖,等着@#$%以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