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劳资纠纷所想到的

Well, I have to say it seems you know nothing more than those you allege to be legal ignorant. You'd better do some home work before making such a bold claim.

法和理你也没太分清,而且你说的事也偏离了讨论的焦点。这里没有黑工的问题,那是另外一个故事。

黑市的交易不受法律保护,这不容置疑。黑市的运作以及解决矛盾的方式不是我们要讨论的。移民局也只能是“帮助”要薪水,如果雇主不尿他,移民局也没办法。当然,移民局大多抓住了雇主的把柄,雇主不得不屈服。
 
乐天:

请你看明白我的回帖。

别避实就虚,请回答我的问题。

别忘了你是被动的一方,还等别人找你?你应该主动找雇主解决问题。你不这样做,就被人认为是接受了半价cash的offer,然后又心理不平衡,到网上来臭臭对方。

有谁见过老板追着给雇员送钱的吗? 
 
Well, I have to say it seems you know nothing more than those you allege to be legal ignorant. You'd better do some home work before making such a bold claim.

没跟上我的思路就谴责我。:mad:
 
看看对方怎么说:



我无法判断谁是谁非,不过这好像并不重要。我们看到的是双方私下交易没能达成,业主愿意退回到桌面上,而你不配合。既然你现在这么讲,为什么不接对方的台阶?请问如果你出示sin卡等信息,业主付你全额工资你现在愿意吗?

另外,再核实一下Thai Expree的老板,如果“冰激凌”愿出示sin卡等信息,你现在愿付全额工资给她吗?

我怎么有点像牧师哪。


如果你不能判断是非,如果这些都不重要。那你现在滔滔不绝的在干什么?抒发你伟大的写作情怀吗?
是我避实就虚,还是你避实就虚?原以为你立场中间。看来不是。你怎么知道我没打过电话寻求解决方式?看的出你很强势,不像牧师!
话不投机半句多!您继续开坛说教,或抒发你伟大的创作热情吧!不打扰了。
 
你可以给雇主写一封信要求雇主付你全额工资。记住信要留底,要注明日期。如果还不能解决问题,那就只有上法庭作为最后手段了。

看了楼主专为次事开的论题。我想你不明白两点:第一,不是我拒绝出示工卡,我没必要这样做 。事实是从一开始的面试,到上班,到店主约我拿工资。在我与店主这3次见面中,店方从未向我要过工卡,也从未填写过相关的表格。第二,不是我想要cash,是店主自己主动pay cash.
如果楼主还不明白。。。。。。
重申:
1。如果是我无理取闹拒绝出示工卡,是我不得好死。
2。如果是某人想只配一半工资,确拿工卡说事反咬一口,是他不得好死。
明白了这些,您也给断个案吧?
 
如果你不能判断是非,如果这些都不重要。那你现在滔滔不绝的在干什么?抒发你伟大的写作情怀吗?
是我避实就虚,还是你避实就虚?原以为你立场中间。看来不是。你怎么知道我没打过电话寻求解决方式?看的出你很强势,不像牧师!
话不投机半句多!您继续开坛说教,或抒发你伟大的创作热情吧!不打扰了。

我的发言句句要害,我的立场旗帜鲜明。现在你装糊涂开溜,说明你还有点良知。

我发次贴的目的是想唤醒那些涉世不深的上进青年,不要那么容易就被人给忽悠了,怀着一颗善良而又热情的怜悯之心,最终却陷入了道德缺失的陷阱。记住在当今的职场,不是说什么事只要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就可以了,请你尊重道德操守。并且对专业工程师以上资格的人的职业道德是强制性的,违者必将受到惩罚。
 
一句话即将引发的血案

看了楼主专为次事开的论题。我想你不明白两点:第一,不是我拒绝出示工卡,我没必要这样做 。事实是从一开始的面试,到上班,到店主约我拿工资。在我与店主这3次见面中,店方从未向我要过工卡,也从未填写过相关的表格。第二,不是我想要cash,是店主自己主动pay cash.
如果楼主还不明白。。。。。。
重申:
1。如果是我无理取闹拒绝出示工卡,是我不得好死。
2。如果是某人想只配一半工资,确拿工卡说事反咬一口,是他不得好死。
明白了这些,您也给断个案吧?

冰激凌,这是你另外的回帖:

我真的很奇怪那位老板为什么揪着工卡的事不放?事实上从一开始他就没想要看过我的工卡。我当然有工卡。是他不要看。”

你即说我揪着工卡的事不放,又说我没想看工卡。这不是前后矛盾么?本来不想再理你,看你要闹出命案来,不能见死不救。劝你一句,没多大屁事,就别寻死觅活的,你还要留口气见labor law 呢。否则没了原告,人家怎么断案呢?
 
呵呵,事情还没解决啊?

冰激淋同学,大家都想知道你到底有没有把工卡给老板看嘛。如果给了,那剩下的就是老板的事了;如果没给,那老板肯定拿工卡说事,没有老板追着雇员给钱的,是吧
 
我的帖子只是说该店主没有见到SIN卡就付了一半的工资实质上等于打黑工可以不过半价,既然如此那么就不必打什么守法之类的幌子了吧。

其他的什么抱怨之类,就扯得太远了

如果我没理解错的话,你的抱怨是打黑工,给一半工资是不是太黑了?
 
该店主最大的问题是没有见到SIN卡也付了一半的工资,不过要拿全薪得要SIN卡

那岂不是说打黑工可以,不过工资只有一半?

要是该店主不见SIN卡就不给任何工资(当然,这样恐怕以后就吸引不到黑工了,也是一个问题啊 :-)

那还可以扯什么尊重法律,防止避税之类

没有见到SIN卡就付一半的工资还要吹这些,未免过于虚伪
想问您一下:我什么时候在那里告诉过您我只付了她一半的工资?是从对方那里听来的是吗?如果是我说的,您可以说我虚伪,我向您认错;对方说的,怎么可以作为评论我的依据呢?如果您的敌方说您长了个尾巴,我绝对不会得出您就是猴子的结论,我一定会去亲眼看一看您到底有没有尾巴,是什么样的尾巴...(您别生气,打个比方开个玩笑而已,哈哈)
如果您想知道我到底给了一半,还是三分之一,还是全部,对不起,我暂时不能说,因为对方在labor law告了我(这是我的连锁总公司给我的信息),我现在只能说对方未经允许抢走了若干钱财;有人说不能用“抢”字,我也在想是否该用“拿”字,但是对方没有签字,没有留下ID,我的意愿是不能给这个钱,这个钱也就不属于对方,对方的行为显然违背了我的意愿,在这样的情况下该用什么字来形容这种行为呢?
当时的情况是我一分钱都不想付给她,因为她没给我任何ID,而且我警告了她多次这样做是违法的,我是按章行事;之所以又给了她,是因为她当众大吵大闹,我只好先付给她叫她留个字据,以便“秋后算账”,(这点我没处理好,正确的方式是直接叫保安)所以,并不是我想没工卡就付一半,是一分钱也不付,您明白了吗?(想想这女子也够二的,假如当时她直奔回家取了工卡摔在我脸上,我还不乖乖付钱?)
至于您猜测我想招“黑工”,看看我的招聘贴吧,再问问给我打过电话的人,我的第一句话是不是问有没有工卡?
 
比较公允,建议替换“剥削”一词
同意
这里是资本市场,合同制,同意,遵守合同就是平等,都在一条船上,谈何剥削
大公司如雷慢兄弟,如北电,倒了就倒了,你想被剥削都没们
小生意雇主雇员更是一条船上,生意不好,都没饭吃
骗子例外
 
看了最近有关劳资纠纷的帖子,有些感慨。一直以为渥村的中国人素质不错,看样子有一部分人还要提高啊。

先说说法律派。看那些张嘴闭嘴就“法”的人其实不一定就真懂法,或者说就懂对自己有利的法,其立场是由阶级决定的。
1)那些谴责雇主没提前检查SIN卡的人,有些莫名其妙,没有法律依据。
2)雇主在发工资前要雇员提供SIN等信息合法,这是雇主的权利,雇员的义务。因为雇主必须尽每月向税务局报告工资支出的义务。
3)在试工期间雇主也必须向雇员发全额工资。
所以请那些张嘴闭嘴就“法”的人搞清楚,雇员要先提供SIN等信息,才能拿到应得的工资。

CFC是道德法庭,法律并不一定公平,就像人们常说的,合法不一定合理,所以哪些依法办事觉得冤的人在此寻求道德审判,各位法官请慎用手中的“权力”。这件事有可能存在的冤情是:
1)雇员:招的是收银,还要“抓码”,感觉上当。
2)雇主:培训半天,没剥削到人,反被人给剥削了。

所以,如果雇员提供了信息,雇主付了工资。我同情雇主,也理解雇员。

可是目前的情形是雇员拒绝提供SIN等信息,只想拿工资了事。这不合法,也不合理,可还有那么多人支持,为什么?所有经过PE资格考试的人都应该明白,支持的人的职业操守都不合适作为PE,连作为一个工程师及同等资格的人您的道德都不合格,太可悲了。

假如雇主屈服,就相当于雇主从自己的工资中拿出钱来付给雇员,替雇员付所得税。那你能说雇主就不冤?雇主就活该吗?

如果雇员提供了SIN等信息,雇主不付全部工资,尽管雇主值得同情,但不合法。法律在此显然是不公平的,因为法律通常保护弱者。
乐天朋友,感谢您的公正评论。但是有些情况更正一下:
1 我没有以收银的名义招抓码的,我店抓码的早已满员,招聘贴里的帮厨是招男的干一些重活的,不是我性别歧视,有些重物女性拿不动;而且我面试的时候都会说要先学抓码做汤,为什么呢?一是要打好基础,泰餐的收银有些特殊,没基础做不好不说,搞不好还要让老板亏本;二是各岗位是互动的,每个人都是以一个岗位为主,兼顾其他岗位,比方说,收银的去吃饭上厕所,这时抓码的要临时收一下银,反过来也一样;这在面试时我都说的明明白白。可气的是那二百五愣是花了五个小时才明白这一点,您看这不是装糊涂混钱吗?要说她感觉上当,我又不是没事先说明,她不来就是了,干嘛还来呢?就算她没事先没弄清楚,她一来不就在问吗?不是问了我又去问员工甲吗?我和员工甲都很清楚告诉她了收银必须学抓码做汤,当时她为什么不提出走呢,非要拖过五小时?害我们白白辛苦半天...
2 至于“剥削”一说,我和员工甲大部分时间都是在边服务客人边给她讲解,她动手的时间有限,而且她动手的时候我也没闲着,在一旁盯着她,在顾客不耐烦的目光中给她纠错,您说我容易吗?更可气的是她最后甩下一句“我不干了,这工作不好玩,我什么时候来拿钱?”就走了,您说这是谁剥削谁呀。
3 我很纳闷,好多人认为我挂羊头卖狗肉,明招收银暗招抓码,可实际抓码做汤的比收银的要轻松啊,收银员口要不停说,手要不停动,而且还有风险。
不过还是感谢您的公正,特别是替我教育了某些法盲,改天请你喝酒,朋友!
 
后退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