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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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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昭
原名彭令昭出生
1932年12月16日(1932-12-16)
中國浙江紹興逝世
1968年4月29日 (35歲)
中國上海林昭(
1932年12月16日-
1968年4月29日),原名
彭令昭,
蘇州人,
基督徒。林昭在
1957年的
反右運動中因公開支持
北京大學學生
張元勛的大字報「是時候了」而被劃為
右派,後因「陰謀推翻人民民主專政罪,反革命罪」在1960年起被長期關押於
上海提籃橋監獄,在獄中她堅持自己的信仰,並書寫了二十萬字的血書與日記,控訴了中國當局的對她殘酷政治迫害和壓迫,表達自己追求人權,自由和平等的信念和追求。
1968年4月29日林昭被當局在
上海秘密槍決,當局從未正式公布過判處林昭死刑的罪名。
1980年8月22日,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撤銷之前判決,以精神病為由平反為無罪,並認定該案為冤殺無辜。1980年上海高院再次做出複審,認定以精神病撤銷判決不妥,撤銷1980年裁定,但仍與之前判決一併撤銷,宣布林昭無罪
[1]。
目錄
[隱藏]
[編輯] 家世
彭令昭進大學後改名為林昭。父親
彭國彥曾是江蘇省縣長考試第一名,做過
吳縣、
江陰等縣
縣長,母親
許憲民很早就參與進步革命,大舅舅
許金元曾任中共
江蘇省委青年部長,「四一二」事件中,被國民黨處決沉屍長江。
[編輯] 革命
受家庭的影響,年輕的林昭對
中國共產黨的革命行為抱有很大的熱情,在
景海中學高中畢業後,林昭不顧母親反對,於
1949年7月考進「革命搖籃」
蘇南新聞專科學校,決心「與家庭生不來往,死不弔孝」,投身到革命中去,甚至曾經無中生有地揭發過自己的母親,多年後,林昭對此感到很不安:「他們要我井裡死也好,河裡死也好,逼得我沒辦法,寫了些自己也不知道的東西,我不得不滿足他們……我沒存心誣陷你」
[2]。
畢業後林昭隨
蘇南農村工作團參加蘇南農村
土改。
1952年開始在《
常州民報》、
常州文聯工作,期間林昭深入工人之中,撰寫了許多報導。
[編輯] 北大
1954年,林昭以江蘇省第一名的成績考入了
北京大學中文系新聞專業。由於林昭勤學多思,受到
游國恩教授的讚賞,建議林昭調入文學專業,未果。林昭與另一位才女
張玲任校刊編輯,負責副刊《未名湖》。
1955年春,林昭參加了
北大詩社,任《北大詩刊》編輯。
1956年秋,《北大詩刊》停辦後,林昭成為綜合性學生文藝刊物《紅樓》的編委會成員之一,被稱為「紅樓裡的林姑娘」。該刊物主編是
樂黛雲。《紅樓》第2期的責任編輯是林昭和
張元勛。
1957年5月19日,張元勛等貼出大字報《是時候了!》,這是為了響應中央的鳴放號召,隨後幾天北大的大字報越來越多,學生互相辯論,有人認為大字報中的右傾言論是反革命煽動。
5月22日,林昭在辯論中公開反對那些上綱上線的批評,並說:「我料到一旦說話也就會遭到像今晚這樣的討伐!我一直覺得組織性與良心在矛盾著!」
[3]5月29日,《紅樓》編輯部舉行會議,宣布將張元勛與
李任開除出《紅樓》編委會,原因是他們參加右派刊物《廣場》編委會,林昭在發言批判時對張元勛說:「我有受騙的感覺!」
[4]6月8日,《
人民日報》發表
社論《這是為什麼?》
[5],將提意見的言論說成是右派分子乘機向党進攻。
1957年秋,張元勛、林昭等人被打成右派分子,林昭吞服大量安眠藥自殺,但被及時搶救過來。於是她被認定為對抗組織、「態度惡劣」,遭到加重處分:勞動教養三年。林昭不服,跑到團中央質問:「當年
蔡元培先生在北大任校長時,曾慨然向北洋軍閥政府去保釋『五四』被捕的學生,現在他們(指北大領導)卻把學生送進去,良知何在?」
[6]後因新聞專業副系主任
羅列憐其體弱多病,冒險為之說情,林昭得以留在
中國人民大學新聞專業資料室接受群眾「監督改造」。
1957年12月25日,張元勛被秘密逮捕,判刑八年。北大當時約有八千學子,其中約有1500名師生被打成右派,他們中的許多人,被開除公職與學籍,發配到邊疆荒野,20多年後才得以平反。她在反右時被劃為右派。因為拒絕認罪,被長期關押在上海的監獄,在監獄中寫下二十萬字的日記,揭露官方的迫害,表達對於人權、自由和平等的渴望。
1958年6月起,林昭在
中國人民大學新聞系資料室監督勞動,期間與同在資料室「勞動考察」的人大學生「右派分子」
甘粹產生愛情,他們提出結婚申請,但上級批評他們談情說愛是抗拒改造,不准他們結婚。
1959年9月,甘粹被發配到
新疆進行勞動改造。林昭病情加重,冬天咳血加劇,請假要求回
上海休養。
1960年春,人大
校長吳玉章先生批示准假,林昭由母親接回上海。
[編輯] 上海
通過調養,林昭病情漸有好轉,並在上海認識了
蘭州大學的
研究生顧雁、徐誠,當時蘭大的
張春元等人,正在準備籌辦針砭時弊的《
星火》雜誌,隨後林昭的長詩《海鷗之歌》和《普魯米修斯受難之日》,在《星火》第一期上發表。但很快涉及《星火》的人員,都被抓捕。
1960年10月,林昭被逮捕入獄。
1962年初,林昭得以保外就醫。期間曾要求上海的無國籍僑民阿諾,將《我們是無罪的》、《給北大校長陸平的信》等帶到海外發表。
1962年12月,林昭又被捕入獄。在獄中林昭曾多次
絕食、
自殺,並分別兩次給當時的上海市長
柯慶施、《
人民日報》寫信,反映案情並表達政治見解,都沒有迴音。林昭在獄中,沒有筆和紙,竟然都是用血在白色的被單上寫作
[7]。另外,由於林昭拒絕違心地服從,被獄卒視為表現惡劣,遭受較嚴重的虐待,林昭在血書中寫到:「光是鐐銬一事人們就玩出了不知多少花樣來:一副反銬,兩副反銬;時而平行,時而交叉,等等不一。臂肘之上至今創痕猶在不消說了,最最慘無人道酷無人理的是:不論在我絕食之中,在我胃炎發病痛得死去活來之時,乃至在婦女生理特殊情況期間,不僅從未為我解除過鐐銬,甚至從未有所減輕!--比如在兩副鐐銬中暫且除去一副」。
[8]
1965年3月23日,林昭開始寫《告人類》。
1965年5月31日,開庭審判,林昭被判有期徒刑20年。林昭隨後血書《判決後的申明》。
[9]
1965年7月至12月,第三次給《
人民日報》寫信。
1966年5月6日,北大同學張元勛來到上海,同林昭母親許憲民到上海
提籃橋監獄看望她。
1968年4月29日,林昭接到改判的死刑判決書,隨即在上海
龍華被槍決。
5月1日,
公安人員來到林昭母親家,索取5分錢
子彈費(事件在1981年在打倒
四人幫的報導「歷史的審判」一文中提到)。
[編輯] 尾聲與平反
林昭父親在女兒被捕一個月後服藥自殺。林昭母親則精神失常,後因醫院拒絕醫治,1975年在上海外灘自殺
[10]。林昭弟弟彭恩華,
2004年8月3日逝世於美國猶他州Sandy城,享年59歲。
[11] 林昭的妹妹彭令范1980年後移居美國。
1980年8月22日,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滬高刑復字第435號」刑事判決書,撤銷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法院1962年度靜刑字第171號和中國人民解放軍上海市公檢法軍事管制委員會1967年度滬中刑[1]字第16號兩次判決,宣布林昭以精神病為由平反為無罪,結論為「這是一次冤殺無辜」;而
1981年1月25日上海高院的「滬高刑申字第2346號」刑事判決書中認為80年的判決書宣告無罪的理由為精神病不妥,「在病發期間的行為不應以反革命罪論處……林昭的行為既不構成反罪……滬高刑復字第435號判決在適用法律上亦屬不當,均應與前兩個判決一併予以糾正」,撤銷了1980年「滬高刑復字第435號」判決書,但依舊對林昭宣告無罪
[12]。另在1980年12月在
北京舉行追悼會,但其檔案仍被中共絕密封存五十年。
2004年4月22日,林昭骨灰由蘇南新聞專科學校與北大部分師生集資立碑並被安葬在
江蘇省蘇州市木瀆鎮靈岩山的安息公墓。
林昭的檔案,包括在獄中寫的大量血書,
1980年代曾一度開放,但不久又被封存。2003年,中國獨立製片人
胡傑先生把他過去五年中親自尋訪認識林昭本人的80人的錄象紀錄,更通過特別途徑拍攝到林昭獄中文稿,完成了紀錄片《尋找林昭的靈魂》;其相關的採訪並
成功刊登於2004年8月11日《
冰點》,其後訪問被「團中央青年報刊閱評小組」評為「以大篇幅報導敏感事件與人物,值得商榷,也不客觀」。但年終時因題材關係,另外「文氣豐沛,貫穿首尾」,被
章詒和評為她所看過描寫林昭最好的一篇,因而得該年度最佳特稿獎。
[編輯] 相關內容
2008年4月29日是她遇難四十周年紀念日,到江蘇蘇州靈岩山上探訪的民眾越來越多,但遭到當地政府的監控。因為近年來拆遷、貧富不均、物價上漲等造成普通民眾不滿情緒日趨嚴重,很多人以探訪她的墓地表達不滿。有媒體報導稱,當地地方政府最近在墓地附近大樹上安裝
攝像機,監控掃墓人士,很多人不得不戴口罩和帽子。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