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个假事.
十二年前, 小姑娘要结婚. 女婿提出买房, 三室一厅8万块. 男方无父亲,说家里没钱结婚. 女家父母问小姑娘的哥哥要,当年国内一大学教授的工资不到一千元一个月. 嫂子说,钱可以给,让妹夫写借条. 女家父亲不同意,大骂儿媳只讲法律不讲人情. 但是当哥的还是偷偷的给了一万加元钱,女方父母也给了些,总共给了八万块钱.
十二年过去了, 这女士的儿子要上学了, 要换房子.就找哥哥借一百二十万. 嫂子就说, 卖了旧的买新的, 三室一厅换三室一厅哪能交这些钱?
再三寻问下,女士告诉父母, 房子是婆婆的名字, 婆婆要和自己女儿住, 不肯卖房子. 接着打国际长途, 骂嫂子不给钱. 嫂子没敢告诉你:连自己孙子上学都不考虑, 踢你个儿媳妇还不等闲视之? 要是有离婚那天, 房子也没你的份, 那还不得净身出户?只怕这一百万到了人家, 人家留下买路钱, 让你走的更快, 那一家已经没安好心了.
按理说, 老太太连个城里户口都没有,为什么老太太是户主? 儿子结婚买房,儿子是户主,儿媳是不是也有一半? 娘家的钱,够买房了,娘家的父母也没成户主. 咱们买房给小姑娘结婚, 写我们小姑娘是户主, 我们多风光?
怎么成借钱?钱也没有还,房也没有你的份?连个借条也没有.还敢来要第二套!
女士不知道, 她的父母和哥哥心里多窝火. 她父亲都觉得,当年要听了她嫂子的, 也不会白送她婆婆一套房子.